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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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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07-23 18:10:00
留言65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6158 )
我先幫你處理6-15 6-15的立法理由 比較趨近於避免大量濫用檢舉這個制度 現行規定跟新型規定都很爛 我之前就講過了 你們要承襲前板主 就會跟他一樣X 但有沒有能力改下去又是另外一回事 其實這點只要訂出一個例外就行了 建議條文如下 每位使用者每日至多二次檢舉,超出板主"得"不受理。 同一可能違規行為,以檢舉一次為限,重複檢舉概不受理。 檢舉方式採檢舉區檢舉,不受理私信或其他檢舉方式。 基本上的問題解決......... 6-14比較複雜 我回來再來講 ※ 引述《Jiapie (小星)》之銘言: : 6-15 是我之前在板上的異議拖到今天終於要處理了, : 看到這種沒有誠意的處理方式非常令人失望! : 申訴是一件非常耗時的事情, : 一直 7/9 才等到小組長的判決。 : 希望給板主一點時間好好想清楚 : 沒想拖這麼久卻看到這麼沒有誠意的內容非常令人失望! : 原文我有轉到板上,判決連結在這裡。 :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25845488.A.F92.html : 這個投票內容會讓人懷疑板主到底有沒有看完判決全文 : 至少也看一下後面兩段好嗎? : https://i.imgur.com/0a3tllZ.png
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
: #本文為公開溝通文件 : 板眾經判處無違反規定超額該水桶。 : 板主公告的判決可以一改再改改到話題沒人討論, : 不然就直接裝死忽略反正置底文也不被允許把意見講清楚 : 也想詢問各位板眾覺得這樣的板主還適任嗎? :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原 6-15: : : 6-15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 : : 或 2 件檢舉案件判處無違反規定,得處水桶,天數依情節酌情計算。 : : 註:無違反規定亦指,包括但不限於不判決、無違規...等 : : 註2:不同被檢舉ID即算不同案。 : : 新 6-15 方案一: : : 6-15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 : : 或 三日內 9 件檢舉案件判處無違反規定,得處水桶,天數依情節酌情計算。 : : 註:無違反規定亦指,包括但不限於不判決、無違規...等 : : 註2:不同被檢舉ID即算不同案。 : : 新 6-15 方案二: : : 6-15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 : : 或 單日內 4 件檢舉案件判處無違反規定,得處水桶,天數依情節酌情計算。 : : 註:無違反規定亦指,包括但不限於不判決、無違規...等 : : 註2:不同被檢舉ID即算不同案。 : : 6-15 單日最高檢舉五件不變, : : 選擇次要條件為 (1) 三日內 9 件無違反規定。 : : (2) 單日內 4 件無違反規定。 : : 投票時間自 2021/07/26 00:00 起 至 2021/07/29 23:59 為止 : : 有任何問題及建議歡迎在本篇文章以下討論 : : 也可以藉由板務分類討論 : :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61.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7016079.A.42A.html

65 則留言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2:57:18

peter308, 1F

peanut97, 2F
推,大刀 簡單一點大家也好理解與follow

JOJOw991052, 3F
這樣改只是從限制檢舉變成逃避檢舉而已啊

JOJOw991052, 4F
結論就是不想管版?
會有一堆檢舉 本身板規就是問題 有些事情都是要從源頭處理 6-15不是源頭 另外就是板眾的心態要溝通 過去一段時間 就是歷任板主養出了 可以殘伐異己、互相攻訐的狀態 然後才說檢舉量很多 變成惡性循環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30:03

JOJOw991052, 5F
本來一開始6-15就沒啥問題

JOJOw991052, 6F
前任版主因為6-15的判決也很少

JOJOw991052, 7F
更多的是6-1的判決,是因為版主這任更改板規

JOJOw991052, 8F
被小組長解釋才被排上議程更改的

wuyiulin, 9F
我有看到 這個 我再想要怎麼修

wuyiulin, 10F
目前我們先確認小組長意見
甘小組長屁事 看板要怎麼顧 是板主要決定的 不要老想問小組長意見 自己能不能自立自強 不然高雄板給小組長管就好了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32:37

JOJOw991052, 11F
而且說實話這板規出現後

JOJOw991052, 12F
檢舉量確實比上任版主少很多是沒錯

JOJOw991052, 13F
但是爭議檢舉判決反而更多了欸

JOJOw991052, 14F
而且這任還是兩位版主

JOJOw991052, 15F
不覺得應該先統一一下兩位版主之間的判決標準

JOJOw991052, 16F
在考慮修改板規嗎

JOJOw991052, 17F
啊就是這板規被申訴到小組長那才要更改要是不管小

JOJOw991052, 18F
組長後面一堆判決

JOJOw991052, 19F
到後面一堆檢舉案還是跑去小組長那邊申訴
高雄板的 自己憑良心講 我跟板上的人在文章裡有意見不合 你有看我沒事就去檢舉嗎? 態度能不能擺正才是重點 再反過來看 我被檢舉幾次?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36:29

JOJOw991052, 20F
那你要不把現在的檢舉數跟以前的檢舉數比較?

JOJOw991052, 21F
現在的檢舉數量跟以前比已經夠少了
用之前選舉結果來講 現在這兩位 當初哪個不是高雄板友選出來的? 得票數一個當選 一個第二高票的樣子......他們現在這個樣子 高雄板友如果多數都默不吭聲 那......
※ 編輯: staff23 (118.168.61.132 臺灣), 07/23/2021 13:42:20

JOJOw991052, 22F
先訂定好規則標準不也重要

JOJOw991052, 23F
之前我還有檢舉案因為被改判,被人提出6-15檢舉呢

JOJOw991052, 24F
你沒看之前saniblue的判決案搞出多少事嗎

JOJOw991052, 25F
你沒看到還有人跑去申訴高雄版檢舉質量不穩定一直

JOJOw991052, 26F
改判嗎

JOJOw991052, 27F
說老實話,自己憑良心說,現在的檢舉案跟以前比少

JOJOw991052, 28F
了很多

JOJOw991052, 29F
而且版主還有兩位耶?

JOJOw991052, 30F
哦對了我推薦你去看saniblue的道歉信

JOJOw991052, 31F
那個可是經典啊XDD

JOJOw991052, 32F
而且說實話,當時選舉期,前版主還只是一個人撐

JOJOw991052, 33F
等到了之後選舉時,兩個版主之間還沒協調好

JOJOw991052, 34F
整個板上不都亂成一團

bbbing, 35F
反檢舉達人條款,感覺很像高雄會有的地方法

bbbing, 36F
我是覺得這種條款應該要板主指定ID宣告後才生效才對

bbbing, 37F
不應該寫在板規,啥都不講就發動這個"得"字心證

bbbing, 38F
也就是"超過N次後,板主得宣告不受理"

hateOnas, 39F
只能檢舉兩次? 你是到底多忙啊 ....

peter308, 61F
就是檢舉次數的上限 十個標準差作為上限 就是標準

peter308, 62F
離群的狀況 希望這樣解釋各位能夠 更加有共識

goldfishert, 63F
改回原本一天檢舉5次失敗才判6-15就沒這麼多問題

goldfishert, 64F
現在6-15的檢舉變多是因為標準變成2次容易達標

bbbing, 65F
如果每個案件都可以類比在大馬路上拉屎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