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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w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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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槍在手,跟我走」高雄男街頭嘻鬧 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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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7-10 19:53:00
留言32則留言,28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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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雲 「槍在手,跟我走」高雄男街頭嘻鬧 仿《讓子彈飛》綁架情節…下場糗爆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民風純樸的高雄鹽埕區6月底竟傳出一起擄人案 當時鹽埕分局獲報,指出在五福四路上一輛行進中的自小客車上有乘客被套頭 警方不敢大意,當下與鄰近的鼓山、新興2個分局約30名警力組成專案小組 經逐步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竟是一起惡作劇 後續通知車主及當事人報案後,辯稱只是一時好玩模仿電影《讓子彈飛》的綁架橋段 當時降下車窗對著路人大喊「槍在手,跟我走」 沒想到卻被路人當成擄人案件通報警方,事後遭到警方函送誣告罪,相當後悔。 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在6月30號凌晨一點多 鹽埕分局接獲一名賴姓男子報案,指出五福四路上一輛黑色自小客車上 有民眾從副駕探頭對外求救,疑似遭人擄走 該輛車持續向哈瑪星方向疾駛,警方不敢大意,先一步通報攔截圍捕後 立即與鼓山、新興2間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持續調閱沿線監視器 不過專案小組也發現,該輛自小客行徑相當怪異 且車速相當緩慢,副駕上疑似遭擄的民眾也沒有掙扎、逃脫的跡象 研判可能是一起惡作劇。 專案小組以車追人後,當天凌晨3點就通知黑色自小客車主李姓男子到案說明 他才供稱是副駕的翁姓友人臨時起意,模仿電影《讓子彈飛》中綁架勒索的橋段 沒想到卻假戲真做驚動到大批警力介入偵辦 翁男為證明自己就是副駕被擄的民眾,當場以同樣的購物袋套頭演示 於是整起「擄人」案件變宣告「偵破」。 警方偵訊後,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勿因一時好玩惡作劇,而向警方謊報有刑案發生 除讓警方疲於奔命浪費社會資源外,並會付出代價吃上官司 刑期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09/175631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4.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94353636.A.405.html

32 則留言

rdadi, 1F
這個送誣告真的很有失公評

fssh710020, 2F
看不懂

pita30, 3F
哇原來這樣算犯罪

flare5566, 4F
跑去報警的也是自己人?

flare5566, 5F
明知道是在玩還去報警 欠揍

siekensou000, 6F
白目

wingfun, 7F
報案的不是路人?

qqq3q, 8F
殺四郎 搶碉樓!

rererere147, 9F
宵夜是吃火鍋嗎

Soler206604, 10F
因為麻匪爺對我們好

Robben, 11F
新聞寫的有夠爛 到底是誰被判

garbagefish, 12F
師爺給我翻譯翻譯

JOJOw991052, 13F
就是三天之後,我出一百八十萬,給你們出城剿匪,

JOJOw991052, 14F
接上我的腿!明白了嗎?

jekyllhsu, 15F
翻譯翻譯

eririlover, 16F
記者看得懂自己在寫什麼嗎

ldzaqn, 17F
真的要找師爺出來翻譯

forgetive, 18F
記者,哈哈

caryyrac, 19F
民風什麼?

angel0328, 20F
為什麼我看不懂中文 報警的也是自己人?

passion6331, 21F
國文加強點好嗎

rouey723623, 22F
第一段的報案改成「到案」,就通順了

kaj1983, 23F
我來這只辦三件事,就是公平、公平,還是他媽的公平

soyjay, 24F
浪費社會資源的白痴戲碼

DOHMARS, 25F
看不懂到底是誰被依誣告罪函送

KAMTER, 26F
師爺翻譯翻譯,看不懂記者在寫什麼狗屁不通的東西

schrei, 27F
翁假裝自己被綁票叫路人報案 警方以為是車主被綁

schrei, 28F
車主否認被綁 後來追車發現是自導自演 以上

schrei, 29F
翁被起訴 路人沒事

r49, 30F
浪費社會資源 辛苦警方了

Anutmiao, 31F
記者趕快去報名作文班好嗎?

SituYan, 32F
師爺你給翻譯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