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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派駐日本節稅是否可兩地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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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8-02 14:21:00
留言18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3015 )
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台灣公司有在日本成立分公司,而我要過去日本工作 我是否可以同時讓台灣公司和日本分公司聘用 然後薪水拆成一部分從台灣帳戶領台幣,一部分從日本帳戶領日幣呢? 主要考量日本現在稅金20%以上而且日幣貶值 並且若全部薪水從日本分公司領,那台灣會變成沒有勞健保 故請問各位前輩,同時在台灣母公司和日本分公司任職領薪是否合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4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690861159.A.FA7.html

18 則留言

winnie759281, 1F
這個不是要問公司HR嗎?是說這樣兩邊投保金額都相對

winnie759281, 2F
變很低..真的划算嗎?然後如果薪資太低,簽證有可能

winnie759281, 3F
發不下來;就算申請時寫高一點,之後要更新簽證也需

winnie759281, 4F
附上繳稅紀錄,一翻兩瞪眼..然後如果未來有打算長期

winnie759281, 5F
居留日本或申請永住,就算條件符合薪資過低會大幅降

winnie759281, 6F
低通過率...就自行斟酌吧

antpro, 7F
可。不過,稅務的部分,請你先跟公司談好。

ayutakako, 8F
你有辦法讓公司配合你這樣作帳當然可以,但是你人明明

ayutakako, 9F
在日本卻還有薪水從台灣領,這部分有一些風險台灣的

ayutakako, 10F
國稅局會認為你是非居住者,應該照非居住者就源扣繳

ayutakako, 11F
而你在日本服勞務卻還享有台灣的勞健保這也有可能

ayutakako, 12F
出問題,只是說你要不要賭看看而已。

kingroy, 13F
兩邊都要報不是嗎?海外收入

f1986715, 14F
定期回台就能保持居住者身份,在台灣領薪水還能有20萬的

f1986715, 15F
薪資扣除額,很爽的。說句實在話,沒要永住短期能雙邊領

f1986715, 16F
最好,以前我有個朋友就是,台灣、香港、日本三地拆領。

sugerrabbit0, 17F
有認識的人也是這樣雙邊領,結果導致日本帳面收入

sugerrabbit0, 18F
太少無法貸款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