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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店家布條譙柯最大戰犯 「不想阿麗跟垃
拿違建來對比偷錢,兩邊的不對等性太高
但用違建比喻闖紅燈,兩者都是行政罰。
我倒是覺得還可以
先講違建,違建是違法沒錯。
但違建的罰則是什麼?
罰則就是違建的屋子政府會把它拆掉。
既然如此,那他自已先拆
房子都拆了,違法的結果就不存在
就等於沒有違法。
當然會有人問,闖紅燈出事誰負責。
問題是闖紅燈的罰責,跟闖紅燈出事的罰責。
兩者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完全不同的罪
就好像殺人未遂跟殺人是不同罪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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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公務員偷走公文跟護航廠商哪個罪重?
以現今政擅這麼黑心的狀況。 為了防身這理由當然有其正當性。 違不違法可以另外再談。 法律又不代表正義。 當初太陽花佔領立法院 不也一堆藍粉說:明明就違法 還敢講說為了追求民主精神 跟本自打嘴巴。 可見得就算違法也不見得沒有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