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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競選請假是為行政中立
競選請假是為行政中立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1015000748-260109?chdtv
中國時報 桂宏誠
高雄市長韓國瑜帶職參選總統的請假問題,2000年呂秀蓮參選副總統及4年前朱立倫參選
總統已有前例。但韓國瑜任高雄市長未滿1年又參選總統,請假問題便易被對手放大甚至
曲解,成為選戰攻擊的議題。事實上,韓國瑜帶職從事總統競選活動,期間有依法必須請
假的時段,其他則可視情況請假。但無論請假與否,高雄市政上的政治責任仍歸於韓國瑜
。
依銓敘部於104年12月的書函規定:「經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之公務人員、政務人員,以及
民選行政首長,自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而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4條「候選人名單,應於競選活動開始前一日公告」之規定,
以及同法第36條規定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為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至28日。韓國瑜這段
30天的期間,依法必須請假。
民選首長帶職參選請假雖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所明定,且上開規定係指「公職」
而不必然包括「總統」候選人。但考試院基於《行政中立法》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主
管機關的職權,早在1995年9月即經院會決議做出規定並通函全國各機關。民選首長既然
適用該「請假規則」,依上開規定的立意在於防範動用行政資源及行使職務權力等破壞行
政中立的機會,故也當包括參選總統時的請假。
外界傳言韓國瑜將請假3個月,易讓人攻擊他不理市政,以為他請長假卻仍有周休2日及元
旦假日的薪水可領。
事實上,韓國瑜具有軍職和台北縣中和市副市長的年資,合計若超過6年,依「請假規則
」今年應享21日「休假」,以及7日不扣薪「事假」的權利;並且,韓國瑜在候選人名單
公告前,每周可繼續主持市政會議及推動市府政務,請假另視需要而定,既無需請到3個
月的假且也未必適當。
總統和直轄市長分別為國家法人團體和地方自治法人團體的代表人,但因我國採行中央集
權制,地方民選首長卻有被「常務人員化」的傾向。因此,總統帶職參選也無所謂請假的
問題,但民選首長基本上則適用常務人員的法規。
然而,常務人員的職責是依法執行政府推展的日常業務,所以要靠嚴謹的人事制度來管理
,但民選首長決定政策和指揮監督常務人員執行政策,本應屬負政治責任的「責任制」,
上班時間和請假與否皆應具高度的自由空間才是。
民進黨炒作韓國瑜的請假問題,無非是種「疲累戰」而想把他鍊鎖在高雄。但市長做決策
和指揮部屬,又何須僅限於辦公室內?同時,韓國瑜帶職參選是否請假,都不會免除他對
高雄市民應負的政治責任,且我們對此問題所該關切者更不在扣薪與否,而是何者更能維
護行政中立?(作者為世新大學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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