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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旁聽高虹安涉貪案 律師蘇奕全:自願捐贈事實明確、私聘助理無不法所有意圖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陳弘修
3.完整新聞標題:
旁聽高虹安涉貪案 律師蘇奕全:自願捐贈事實明確、私聘助理無不法所有意圖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方法院15日繼續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協弈法律事務所所長、律師蘇奕全特別
到場旁聽,他表示,矚目案件是司法的抽查體檢,在過往助理費詐領相關案件中,如被告有
額外支出私聘助理的費用,支出對象的工作內容和民代職務相關,一般在法律見解是可以證
明被告無不法所有意圖。蘇奕全認為,高虹安這起案件的自願捐贈事實明確、私聘助理無不
法所有意圖。
在昨天的台北法院外,有不少高虹安的支持者替她加油打氣,除了新竹市里長團外,市議員
陳啟源、李國璋特地到場聲援,網紅DearNaNa甚至以直播展現對高虹安的支持,而昔日的韓
粉五虎將「貼紙哥」黃建豪也在臉書發文表達關切。
律師蘇奕全16日透過臉書發文分享自己旁聽後的觀點與分析。他表示,這次的庭期主要是在
交互詰問證人,癥結點還是圍繞在薪水加班費的捐贈主觀意思,辦公室零用金的性質與支用
項目,依照證據的帳目核對當初的狀況。「撇開冗長瑣碎的逐筆對帳過程,其實,證人陳述
自願捐贈的事實相當明確,此處沒有任何外力干涉不當壓迫,似與外界謠傳顯有不同。」
此外,辦公室零用金的性質也能從證人證述中得到還原,辦公室零用金的性質應該是公用,
雖然帳目有列部分委員支付代墊款項,但也無礙於零用金之使用範圍是在支應辦公室運作有
關的公用性質,此與委員個人可以私自使用還是不同,證人此處有強調記帳之所以記代墊款
的用意就是在清楚區別,而這裡確實也能還原事實真相。
蘇奕全進一步指出,辯方律師出示一段吳達偉和黃惠玟於109年8月間之Line對話紀錄,當時
吳達偉因看到李慶華助理費案時事,而向黃惠玟請教辦公室零用金是否有疑慮,黃惠玟回答
「只要辦公室提得出單據清清楚楚,就不會有問題」、「若還回來的錢,是供到辦公室支用
,那就沒有問題」,更表示助理捐錢成立零用金制度是立法院歷史共業,對此,吳達偉說:
「黃惠玟說只要辦公室提得出單據,就沒有貪污問題。」由於相對於高虹安、吳達偉、王郁
文,黃惠玟的立法院資歷顯然較深,該零用金制度亦是由她引進、保管款項、支出,若黃惠
玟以其經驗表達制度運作合法,確實可獲得其他同事信任。
蘇奕全認為,各證人所言大致相同,事實應該就是如同各證人所述,司法程序即便要花費大
量時間精神,但經過仔細的比對辯論,真相總會水落石出,「在過往助理費詐領相關案件中
,如被告有額外支出私聘助理的費用,支出對象的工作內容和民代職務相關,一般在法律見
解是可以證明被告無不法所有意圖」,所以無論是蔡維庭或李忠庭,只要確實執行國會工作
也收到高虹安支付額外酬勞,對高虹安案情有正向發展,期待本案能在最真實的事實下,開
啟司法的新頁,成為劃時代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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