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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不能要求捷克列密

最新2024-05-09 02:30:00
留言13則留言,10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508 )
※ 引述《reticentcrow (沉默鴉)》之銘言: : 這個問題就很像 : 路口紅燈但左右方沒來車 : 騎過去算不算闖紅燈 : 法規規定你就是洩密 你就是闖紅燈 : 所以到底有啥好爭辯的? : 不爽就跟檢調和法官說啊 : 有點智商當初就拿捷克的公開文件去講啊 : 你拿不能公開的我國密件去洩密 : 就是活該被吉 : 自己犯蠢搞成這樣 還有什麼好說的 : 看到八卦降智到這個level 硬要護航 : 顆顆 就這見解,又沒有法源依據? 我們來看外交部告的是什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Zj-TgzmbBk
外交部告的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 刑法第 132 條第 1、2 項「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 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這條件! 那我們就要看什麼叫『應秘密』這三個字了! 基本上法院有很多的判例,這個各位可自己去查判例。但是這些判例有一個關鍵在『應 秘密』的認定上,一般法院對其見解是『應絕對保守秘密之文書』,而非 指的是相對或有裁量權的文書資料。 我們來看徐美鳳當天公佈的文書,本魯截圖給各位看! https://imgur.com/RnDO4p6
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
然後我們再來看機密資料的分類。 https://imgur.com/8cxWoHU
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
各位自己看徐美鳳公佈的那一頁,上面有一個字,那這份是國家機密嗎? 注意上面的分類喔,看起來比較像是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如果是國家機密,反而要加印 才對,如下的標示。 https://imgur.com/gi8ERvz
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
我們再回頭看刑法第132條: 刑法第 132 條所指的應秘密文書,基本上可分為 (一)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之機密以上文書; (二)具有強制力非任意性公務上的一般性秘密文書; (三)有關刑法第 28 章第妨害秘密罪,第 315 條至第 318 條之二之罪之保護標的; (四)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1 條及第 42 條之罪。 所以外交部只告洩密罪,是不是有點故意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6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158808.A.04B.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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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新聞] 馬文君稱捷克早已公開援烏密件 外交部:
Gossiping05/08 17:00

13 則留言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5/08/2024 17:00:58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5/08/2024 17:02:02

Tomince, 1F
不管啦 八又翻1.200.15.47

coollfd, 2F
民進黨貪污的秘密都列機密就對了203.204.51.238

berberis, 3F
洩漏貪汙的機密是洩密...但是不是罪呢??61.220.142.61

pdz, 4F
明天就改分類標準 謝謝你的意見211.72.53.140

hesashiaaron, 5F
全世界都知道綠畜是白癡 但在台灣這42.72.128.71

hesashiaaron, 6F
是不能說的秘密42.72.128.71

hosen, 7F
貪污圖利罪已經確定,看綠共怎麼凹42.79.60.151

hosen, 8F
一個7年以上,一個3年以下,就去互砍42.79.60.151

samonella, 9F
已經進入司法,要讓子彈飛,不上車49.216.232.36

rdanderson, 10F
黨說機密就是機密,阿扁:贊成111.243.220.186

gzliu, 11F
明天就改分類標準 謝謝你的意見by114.38.137.199

gzliu, 12F
小英114.38.137.199

xc2v, 13F
賺錢就是這麼簡單114.46.1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