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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約詢侯友宜挨轟「政治追殺」監察院發聲了: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
約詢侯友宜挨轟「政治追殺」監察院發聲了: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
今日新聞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2024-04-22 14:33:05
新北市長侯友宜近期收到監察院約詢通知,監委高涌誠與林郁容要調查35年前「世台會總
幹事羅益世闖關回台遭驅逐出境案」,並命侯友宜24日到監院接受調查,挨轟「政治追殺
」。對此,監察院稍早發布5點聲明,直指查在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的相關
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干預而扭曲,強調「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
責任」。
監察院日前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羅益世)等陳情案」為由,
對侯友宜發出調查通知。
該案發生於1989年8月,當時被政府列「黑名單」限制入境的海外異議分子,世台會會長
李憲榮、副會長蔡銘祿、總幹事羅益世與台獨聯盟中央委員蔡正隆闖關回台參加世台年會
,與警方發生對峙。已故立委盧修一友人為其編纂的《盧修一和他的時代》一書2018年出
版,書中指控時任北市中山分局刑事組長的侯友宜為了逮人,竟強灌催淚瓦斯、噴辣椒水
,將眾人逼出車外,隨後強押至桃園機場驅逐出境。
對於挨轟政治追殺一事,監察院發布5點聲明,首先,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
自由,是旅居國外人民之返鄉權,縱在威權時期亦不能以國安為由而加以限制,此經大法
官釋字558號解釋在案,亦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當然。
監察院指出,再者,監察院接受人民陳情,針對1989年世台會相關幹部回台卻遭政府強制
驅逐出境一事之政策決定與執法過程有無違失進行調查,並無任何政治考量。
監察院續指,第三,轉型正義案件中之被害人指述有公務員不法加害事實,為查明真相於
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之相關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
干預而扭曲。
監察院再指,第四,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監察調查僅是要還原當初
事件真相,侯友宜市長既經證據顯示有參與執行強制驅逐出境過程,自然希望其提供寶貴
證言做進一步釐清,此一約詢尤與所謂追究侯友宜個人責任無關,更不可能是政治追殺。
監察院最後提到,本案仍在調查中,依據監察法第26條規定,相關人士仍有保密必要,外
界亦不宜多作揣測。
https://www.nownews.com/news/641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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