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觸藐視國會罪?朝野意見一次看

最新2024-04-02 11:28:00
留言21則留言,12人參與討論
推噓8 ( 9111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073925?mode=whole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觸藐視國會罪?朝野意見一次看 風傳媒 記者 鍾秉哲 國會改革法案各黨團版本陸續就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本周排審民眾黨、國民黨團擬具 的修正案,上周五才正式亮相的民進黨團版本,目前仍待程序委員會通過。儘管相比同中有 異的在野黨團版本,民進黨團版本則是大相徑庭,但在藍營視作「重中之重」的國會聽證調 查權上,朝野仍均有些許著墨。究竟國會聽證權、調查權為何?與現行國會調閱權有何不同 ?若拒絕聽證或調查,國會又是否有權懲處?《風傳媒》盤點各方意見,探究未來可能的修 法走向。 繼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專題報告後,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本周正式排審民眾黨、國民黨 團提出的國會改革修正案,表定1日進行詢答,並在3日上午召開公聽會,同日下午展開逐條 審查;而上周五公布的民進黨團版本修正案,由於仍須在周二經程序委員會通過,並進入院 會一讀後,才能交付委員會審查,依照目前既定議程來看,恐難與民眾黨、國民黨團提出的 修正案併案審查。 儘管議事程序已定,綠委們仍在1日委員會開會前提出程序發言,盼本周輪值召委的國民黨 立委吳宗憲,能讓民進黨團版本一同併案審查。翻閱民進黨團上周五正式公布、號稱「絕不 違憲」的國會改革修正案,主旨含括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強化秘密會議規範、深化性平反對 歧視等,看似與在野版本相差甚遠,但在藍白極為重視的國會調查權上,民進黨團版本其實 也稍有著墨。 https://i.imgur.com/KYn1rGi.jpg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
本周輪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排定1日對民眾黨、國民黨團擬 具的國會改革修正法案進行詢答,並在3日上午召開公聽會,下午就展開逐條審查。(資料 照,柯承惠攝) 國會調查權誰來行使?藍綠白執行單位皆不同 先前《風傳媒》曾比較在野2黨在國會改革法案上的異同,在國會調查權中,國民黨團主張 「調查權之行使」與「聽證會之舉行」應各有專章,民眾黨團則提議修正為「聽證調查與文 件調閱」;而甫公布修正案的民進黨團,則僅提出「調查權調閱權雙軌」,未提及聽證。雖 3黨法源依據皆為司法院憲法法庭釋字第585號解釋,卻對制度如何運行各有構想。(相關報 導:國會改革》吳宗憲暴怒!首次在質詢台大動肝火 重批政院副秘違憲說「牛頭不對馬嘴 」|更多文章) 依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決議設 調閱專案小組。國民黨團主張調閱應更為調查,民眾黨團則提議變為聽證調閱,民進黨團版 本則將院級的稱作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層級的則維持調閱專案小組;特別的是,國民黨團除 了有總召傅崐萁領銜提出的版本,藍委楊瓊瓔個人擬具的版本,則維持現行調閱之名。 有關委員會及小組構成,民眾黨團主張委員會由立法院長擔任主席,專案小組則由成員互選 1名召集人,國民黨團則提議,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均由成員互選1名召委;但民進黨團主張 ,委員會及專案小組皆應設2名召委,委員會應由成員互選,小組則由委員會召委兼任,並 進一步順應此想法,將行使調閱權時限定在會期屆滿之時終止。 面對朝野黨團及立委的提案,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於書面報告指出,無論聽證調查與文件調 閱,或調查權之行使,依憲法法庭釋字釋字585號解釋意旨,文件調閱即為調查權重要方法 ,兩者是否分別規範,或於專章內統一規範,涉及章內各條條文規範,屬立法政策的選擇, 尊重立委合議決定。 https://i.imgur.com/hxZLQez.jpg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
依現行法規,立法院得經院會決議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決議設調閱專案小組,而由國 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見圖)領銜提案的修正案,主張調閱應更名為調查。(資料照,陳昱凱 攝) 國會調查權如何行使?藍白範圍廣 綠限公部門 除了對執行調查、調閱權單位的名稱與構成等構想不同,在權限上無論是國民黨團、民眾黨 團,均主張調查或調閱範圍不僅行政機關,還包括相關的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且在國民 黨團版本,以及藍委吳宗憲個人擬具連署的版本中,更提及除了經立法院長認可的國防、外 交機密理由,經立法院決議後,相關人員不得拒絕,並應詳實答覆。 不過,有關執行調查、調閱權單位權限,在民進黨團版本中,則主張僅得要求機關或機構提 供參考文件,且不得侵犯其他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力、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的行政特 權,更不得對訴訟裁判確定,或訴願事件尚未明確前的處置及卷宗行使調查或調閱權,並提 出得經委員會或小組決議,展延或限縮受調查機構提供文件的期限。 若國會行使調查權的單位不願配合、隱匿或拖延,民眾黨團主張開罰3至30萬元罰鍰,不服 者可在2個月內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國民黨團則提議處1至3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 連續處罰,楊瓊瓔則主張處20萬以下罰鍰;但民進黨團主張維持現行法規,僅得移送監察院 ,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對於國會調查權的行使,周萬來於書面報告提醒,各黨團及立委提案,多認為行政首長的行 政特權,或政府機關受《憲法》保障的獨立行使職權,得列為拒絕證言或提供資料的正當事 由,但相關爭議處理方式卻尚未明定,為減少未來行使調查權產生衝突與疑義,或可考慮規 範爭議處理方式;而不配合調查的處罰,立法上若以刑事罰,恐抵觸釋字第585號解釋,可 考量區別單純不陳述遲滯調查或誤導調查的輕重情狀,就故意誤導調查進行者,予以高度罰 鍰。 https://i.imgur.com/KkjhQLZ.jpg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見圖)1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對民眾黨團提出的 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說明。(資料照,顏麟宇攝) 聽證會討論什麼?藍提人事同意案 綠白另有主張 關於國會聽證制度,依國民黨團提案,無論是各委員會或調查小組議案,及院會為補選副總 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皆得舉行聽證會,民眾黨團則主張聽證調閱委員 會或小組,得就特定議案要求相關人員到會備詢並提供參考資料;但在民進黨團版本中,調 查委員會僅得經院會就「憲法賦予裡法院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決議成立,且除資料調閱, 僅得舉行調查公聽會,邀集機關、機構或學者專家表達意見。 在人事同意權方面,相較國民黨團提出開聽證會,民眾黨團提議舉行公聽會,並得邀請政府 官員、學者專家及民團代表等相關人士出席證言、表達意見或提供資料,民進黨團也主張可 邀外部人士參與,輔助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不過,被提名人是否需接受詢答,國民黨、 民眾黨團均主張需要接受立委質詢,民進黨團則似乎無類似提議。 針對人事同意權的程序及表決門檻,藍白皆主張應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並在院會表決時應 採記名投票,經全體立委的半數同意才為通過,且民眾黨團主張審查過程不得少於2個月並 應舉行公聽會,國民黨團則主張審查不得少於1個月並應舉行聽證會;民進黨團版本,則以 《憲法》與法律層次區分表決門檻,前者為全體立委的半數同意才通過,後者為出席立委半 數同意即為通過,公聽會則採「得」召開。 周萬來於書面報告說明,現行法規僅對憲法位階人事同意權的程序有所規定,法律位階通常 由常設委員會以出席立委過半數為通過,記名或不記名各有利弊,外國也都有法例,尊重立 委合議後的立法選擇;而人事同意權案是否需明定辦公聽會或聽證會,外國法例不一,兩者 效力也不同,是否舉辦屬議會自制,尊重立委合議決定是否法制化。 https://i.imgur.com/vJuFEpS.jpg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見圖)此次兼任黨團國會改革法案小組召集人,提出人事 同意權案可以邀請外部人士參與,輔助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的主張。(資料照,蔡親傑攝 增訂藐視國會罪?白相對溫和 藍委翁曉玲最嚴苛 至於出席聽證會、公聽會時若說法不實,在野黨團進一步提出「藐視國會罪」的處罰,並將 官員答詢超出質詢範圍、反質詢,或詢答時隱匿所知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等,也包含在觸 犯藐視國會罪的處罰範疇內;但在民眾黨團版本,僅對出席聽證會或人事同意權案的公聽會 時,觸犯相關狀況才會開罰,若在平常詢答時反質詢或實問虛答,僅以主席制止並要求真實 且完全答覆作為手段。 對照相對溫和的民眾黨團版本,國民黨團則提出《刑法》修正案,若行政官員接受立委總質 詢時,隱匿所知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反質詢若經主席制止仍繼續者,將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而 在聽證會接受質詢時,被質詢人若有虛偽陳述,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 罰金。 不僅如此,藍委翁曉玲個人擬具連署的《刑法》第140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比國民黨團更為 嚴苛,若行政官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有無故缺席、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虛偽陳述 或其他藐視國會行為,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除了擬在《刑法》 增訂條文,翁曉玲也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相關條款,前述作為經院會決議,可處被 質詢人2至10萬元罰鍰,且逾期不改正者還得按次連續處罰。 https://i.imgur.com/8qkzNKz.jpg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
對於藐視國會罪,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見圖)不僅在《刑法》提出增訂條文的草案,在《立 法院職權行使法》也提案增訂相關條款。(資料照,陳昱凱攝) 藐視國會將重罰?藍營有雜音 民進黨團無對策 不過,國民黨團內部仍有較溫和的主張,如吳宗憲個人擬具連署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 文修正案,就提議應在決議後以立法院名義,函請行政法院處1至30萬元罰鍰,並準用《公 務員懲戒法》規定,由立法院移送監察院,再由監察院研判是否需送懲戒法院審理,而若不 服立法院函請行政法院的罰鍰,當事人也得提出抗告,並應先暫停執行,待各審級受理法院 1個月內審結。 民進黨團方面,則未有對出席聽證會、公聽會做出虛偽陳述,或官員在議場答詢時出現實問 虛答、反質詢等情事時,提出相關處分;相反的,民進黨團版本的國會改革法案,對《立委 行為法》提出部分條文修正案,擬明定立委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言詞及行為,而立委 違法被送紀律委員會調查後,若結果涉及刑事責任,應提報院會移送該館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相關報導:國會改革》吳宗憲暴怒!首次在質詢台大動肝火 重批政院副秘違憲說「牛 頭不對馬嘴」|更多文章) 有關藐視國會罪,周萬來於書面報告表示,在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 例原則等前提下,尊重立委的立法形成自由;關於答詢不得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反質詢等 ,外國對官員反質詢或實問虛答,尚無課處法律責任的明文,主要是透過公報紀錄或錄影轉 播向社會公開,以追究其相應政治責任,但增訂處罰違反被質詢義務者,屬立法政策選擇, 尊重立委合議決定;而藐視國會罪的刑罰部分,也尊重立委合議決定及主管機關法務部意見 ,但應明確規範構成要件、法律效果及相關程序事項,以符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 https://i.imgur.com/GdK27JX.jpg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見圖)1日赴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對民眾黨、國民黨團擬具 的國會改革修正法案,提出相關見解與建議。(資料照,柯承惠攝) 備註: https://i.imgur.com/0xbD6Xi.jpg
[新聞] 一文看懂》何謂立院聽證調查權?拒絕恐
-- ( ˊ・ω・`)/︴<><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65.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020922.A.9C2.html

21 則留言

zxc17893, 1F
藐視國會笑死182.234.160.141

peterwu4, 2F
塔綠班當初把國民大會廢掉的後遺症…61.222.220.37

peterwu4, 3F
立法院想要什麼就自己立法…然後就變成61.222.220.37

peterwu4, 4F
一個無人能管能節制的怪物了…61.222.220.37

YJM1106, 5F
表決啊 誰人多通過誰的版本61.220.184.130

ronga, 6F
台灣制度就是被dpp跟李登輝改到不倫不類60.248.152.80

YJM1106, 7F
這迴力鏢 飛了好多年呀XD61.220.184.130

gk1329, 8F
怎麼會無節制 明明可以罷免立委= =39.9.103.227

nikewang, 9F
民進黨反對的 就是要保護金主59.11.187.154

gk1329, 10F
行政院才無節制吧 違停不能舉發8739.9.103.227

chaitomaster, 11F
綠在野的時候不會變嗎?106.64.161.194

m21423, 12F
塔綠班就該全部抓起來101.9.131.160

eggjeffrey, 13F
人民腦袋清楚一點 選人不選黨 自然就114.137.99.183

eggjeffrey, 14F
有辦法節制了114.137.99.183

DuckZero, 15F
民進黨版本一堆開後門的規定,根本36.224.127.74

DuckZero, 16F
敷衍36.224.127.74

todd7788, 17F
TikTok執行官出席美國參議院聽證會118.171.8.234

todd7788, 18F
民進党看清楚了 美國示範好幾次118.171.8.234

todd7788, 19F
民進党故意不提聽證 就是要繼續詐騙鬼扯118.171.8.234

kenyeh001, 20F
藐視國會沒想到最溫和竟然是白?? 那111.82.131.241

kenyeh001, 21F
國昌在那邊罵什麼111.82.131.241

spring719 作者的近期文章

[問卦] 包甜的「包」是什麼意思?@_@
女口是頁 肥宅偶住菜市場附近 每天都會看到幾台賣水果的發財車 上面掛著「包甜」的看板 然後肥宅偶ㄚ~ 每次看到都會好奇包甜的「包」 到底是什麼意思? 是整包都很甜?包起來很甜?還是保證很甜但寫錯字? 有咪有八卦?o'_'o (凸 ‵Д′)凸
[新聞] 林憶君籲建藥品政策、落實醫藥分業 紓解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942677 林憶君籲建藥品政策、落實醫藥分業 紓解台灣醫療困境 聯合報/ 記者 歐陽良盈/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前審查「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討
更多 spring719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