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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幫打詐嚴格把關卻遭金管會刁難 檢察官看不下去幫銀行員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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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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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打詐嚴格把關卻遭金管會刁難 檢察官看不下去幫銀行員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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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斷推動打詐方案,其中讓偵辦單位最期待的,就是銀行端的審查把關,《洗錢防制法
》新制規定,對黑名單的新開戶嚴加查核,轉帳額度也要限制,但有銀行員積極審核,卻遭
民眾投訴,金管會以「普惠金融」名義,要求銀行說明,承辦行員反遭責罵還得寫報告,最
後只能屈服,基層檢察官得知後要求金管會應做行員後盾,明列審查標準供基層遵循。
以下是劍青檢改聲明3月11日聲明:
「普惠金融」不容詐團濫用 金管會應力挺基層行員勇敢堵詐
詐騙集團持續猖獗,其中各類人頭帳戶橫行氾濫,一直是主要禍首。許多人甘願販賣帳戶,
或輕率交出提款卡,還寫上密碼寄送他人,協助詐團收款,事後又辯稱遭網路騙走帳戶云云
,持續滋養台灣詐騙沃土。這些惡意或輕率交出帳戶的高風險人士,即使司法結案後,依然
可以大開新帳戶,持續輸送新帳戶給詐團,幾無管制,重複犯案移送。
實務上,許多基層銀行行員察覺開戶有異,想婉拒或詳加查核,卻在主管機關高舉「普惠金
融」大旗下,自己必須面對申訴報告,只能無奈屈服,甚至有詐團成員惡意斥責鬧事,行員
只能道歉了事,一切配合。詐團充分享受「普惠金融」,環境優越,無法無天。
本會去(112)年6月打詐研討會已指出:「與其事後司法查緝,更應事先聰明治理」,並呼籲
:金管會應依據「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關於「交易監控」、「加強客戶審查」、「婉拒
建立業務關係與交易」之各章規定,儘速針對高風險人士建立黑名單加以列管與限制,提供
銀行從業人員明確標準和堅強後盾,勇敢拒絕不正常開戶及異常交易服務。
言者諄諄,所幸法務部從善如流,「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
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制定公布,對於曾提供人頭帳戶之黑名單人士進行全面列管,新申請
開戶須嚴加查核,舊帳戶轉帳額度也受限制,讓詐團難以一再向這些高風險人士索取使用,
新制甫於本(3)月1日施行。
然而,本會感到憂心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新制能否順利實施?這取決於主管機關、
銀行公會、銀行管理階層,能否勇敢堅定辦理?面對個案申訴,甚或立法委員「關心」,能
否依然堅定落實,力挺基層銀行行員有效落實洗錢防制?本會期待,金管會堅定立場,能為
我國金融監理和洗錢防制,勇敢踩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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