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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你各位高速公路都開多少?(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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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 ( 3337 )
: 撇去超速、鑽縫仔不提 : 其實高速公路上最大的亂源是並排仔吧 並排的確不好,但不好是因為危險 像這次的遊覽車左右晃動,如果併排,你就會在掃尾名單裡 不併排至少掃不到 : 常常在內線或中線跟旁邊的車等速前進 : 別人要超車也超不了 這個理由其實是你想超車吧 XD 現在很流行一個道德勒索 說是後車只要比前車快,就算前車也很快,前車就是得讓 不過台灣就是允許最高速行駛在內線啊 原因是車多,如果不允許,那叫那些車跑哪去? : 如果你跟外線車等速, 就代表你開太慢了 : 應該稍做減速並切到外線 : 是不是該推廣這個概念呢? 有沒有並排仔的掛啊 推廣很久了,不是不知道,是沒有說服力 不然,能以最高速行駛內線,你也應該知道,但你有被說服嗎? 跳針的部份不必了,重點是有沒有新論點 : BTW, 由於國道時速110容許到120 : 大部分轎車又是快樂速錶 像這就是舊論點,你知道現在很多車都有導航吧! 那你知道導航能測速嗎? 像我裝的導航,一直都有衛星測速 原本我以為測速就是用距離除以時間,而衛星測距會有誤差,時間也有誤差 我打算用 worst case 算出最大誤差以證明其不可信 結果我找到文章說 GPS 測速用的是都普勒效應,而不是距離除以時間 而因為使用的公式不同,使得 GPS 精度大為提升 想賴到 GPS 不精確似乎不行了。頂多就是賴到沒校正,而雷射測距儀是要校正的 政府抓超速經常失準,慢車測成高速被嘲笑。可是衛星測速因為原理不同,準多了啊。 好吧,還有個說法,大部份人用的是手機導航,平時沒切到速度功能顯示 就這點來說,的確不是每人都像我一樣裝車機 : 所以轎車開個121、122是很正常的 : 以上 不如我們來算一下超車要幾秒吧! 如果時速 110,因為安全距離要保留 110/2=55m 原本我車在前車之後 55m 超過後,也要超過 55m 才能切回中線車道,所以一樣是 110m 當中線車是 110km/hr, 我方車小小超速 10km/hr,要花幾秒來超車? 110m/(10km/hr) = 39.6 秒 本算式可以直搜丟進 Google 搜尋器,它就會做含單位的計算 以上是忽略了前車的車長,如果前車車長 10m, 就必需要超過 110+10=120m 類似這樣微調你的算式,懂吧。 39.6, 我也不用記這個數字,只說半分鐘就好 也就是中線車道若也是極速,我方就要花半分鐘才能超車 這數學都能證明的事 有人說,超車應該要十秒內完成,不然你就別超好了 那我們也能算一下這樣要用多少車速去超 110m/x = 10 秒 x = 110m/10秒 = 39.6 km/hr 賓果,必需超速 39.6 km/hr 注意到,超速 40 km/hr 就要吊照了 換言之,如果你十秒就能完成超車,你大概就必需被吊照 XDDDD 以上都可以用數學證明的好嘛,我算式都給你了,請自行驗算 當然有別的方法可以兼顧,讓我們看看怎麼做的 1。當我是後車時,不保留安全距離 55m 我不留了,直接貼背貼近前車,然後才左切 這是很多人的做法,所以他們才會覺得自己超車很快 算式不必重覆,上面我說要超的距離 110m 直接對折,所花的時間當然也對折 39.6 秒約 40秒,對折就是 20 秒啦 2。當我超過後,不等右後方車離我夠遠,馬上就切回中線 這種我只想罵人,你憑什麼! 但我明白跟你講,很多人以為'你右邊沒空,你為什麼不切去中線' 那就是在要求這個;你要求你的前車不保持安全距離就切走 除非車很少,內線車能隨時切回中線;但這種很多後車會直接切中線,懶得囉嗦 而如果內線前車是在超車中,只大概超速十公里 那麼需要花的時間就是半分鐘;這我用數學都證明了 所以我們會很沒耐心 : 推 vckgal: 沒錯 誰管你開多快 重點是不要佔著車道 114.136.240.120 10/22 18:08 這就是很常聽見的論調,從道德出發是文組的作法 是個理組就一定要參考一下我的算式 如果只因為文字辯論,訴諸道德就一定要怎樣 那你和寫一篇公文要求太陽從西方升起有何不同? 是理組一定要驗算一下 : 推 poisonB: 超車道定速100 去國外早就被開槍了 180.217.17.110 10/22 18:08 像這的確不行,因為不會超速幹麻不加速 但如果前方塞車,我也不會要求對方 要不然前車 100,你多少?你塞在後面不也是 100 嘛 大家都一樣快不上去,都一樣只要前方沒車就願意催油 你不比前車高明好嘛! 但有時真的整個車陣會有個頭 是的,沒錯;但那不是後車可以明白確認的 真要看清這個車陣,應該用直升機 台灣打算用高速公路專用的交通直升機來解決這個問題嗎? 在臉書上有個討論串,網友們聊到 為什麼可以用測速照像拍超速,卻不能用它拍龜車? 警方回答是因為必需排除爭議 然後一堆人就在那邊說排除爭議很簡單,寫個程式就可以 嗯哼。。我算式都推導出來了,正常超車可能要花四十秒 而如果超車極快,反而是你有可能要吊銷駕照 因此警員要對龜車搜證,就必需盯著拍四十秒,才能確認'不是超車中' (眼睛看到直覺是龜車沒用,要搜證,不能用感覺定罪) 或者,督促高工局快點用直升機來改善高速公路交通 (不是買而已,還要出勤,每趟油錢都很貴 查查一些登山客不小心受困高山出動直升機的新聞就知道很貴了) : → vckgal: 佔內線道的最愛拿時速說嘴 但重點是你不要 114.136.240.120 10/22 18:09 : → vckgal: 佔著車道擋別人 114.136.240.120 10/22 18:09 我這次用數學說嘴 XD --------------------------- 還有一點我說不過我同學,來這裡請教大家 本身我對於'只要我比你快,就算你很快也得讓'這道德觀是接受的 因此別炮我 我要談的是另一個:若不論道德,只先論安全,請證明這安全 因為有人說:如果前方龜車而他不切換車道 後車要切換至中線道,會增加切換車道的次數;所以不安全 這就是龜車應該切至中線道的理論基礎;其實是先有理論,然後才出現道德的 但是問題來了:如果我希望少切換車道,所以是龜車應該要切換車道 以我的觀點來說,是切換車道次數變少了 但以整個高速公路上所有車來說,這輛龜車也增加了切換車道次數 我少一次就是他要多一次,是哪裡省了? 當我同學提出這點時,我真的有突破盲腸的感覺 對啊,是哪裡省了? 反而是龜車全切回中線,是方便了飆仔吧 抱歉,掃了你的興,讓你不能全速飆車 然後你還要用道德勒索我? 看來就算文組也說不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216.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973826.A.8EE.html

43 則留言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25:02

liquidgroove, 1F
錯誤觀念 內車道是超車道118.160.72.34

liquidgroove, 2F
沒有要超車就不要開內車道118.160.72.34

liquidgroove, 3F
請遵守高速公路的標誌118.160.72.34

liquidgroove, 4F
內車道為超車道118.160.72.34
哪錯誤了,我是要超車中啊,但超一次要花四十秒

orange90897, 5F
廢話太多106.64.184.223

orange90897, 6F
開個車哪來這麼多毛?106.64.184.223
你沒耐心怪我囉,我有算式,我比你嚴謹 當你很簡單的認為前車是龜車時 你也許也被別人認為是龜車 抱歉,你這種人,寬以待己,嚴以律人,我還見得少了? 你被塞成後車時,你有馬上切回中線嗎?沒有你就是龜車 之前有一支影片,就是要抓龜車 結果他們發現要抓時對方還是肯讓,很難抓到龜車 你真的用心去驗證就知道了

alittleghost, 7F
你講得好複雜喔!管他時速多少,龜內1.34.234.130

alittleghost, 8F
線完全沒這個問題,讓後車去煩惱就好1.34.234.130

liquidgroove, 9F
龜內線的就是造成塞車的主因118.160.72.34

liquidgroove, 10F
高速公路上看到內線路隊長 記得感謝118.160.72.34

liquidgroove, 11F
塞車就是他造成的118.160.72.34

TradePau, 12F
沒那麼複雜 直說你就是愛擋111.71.215.159

alittleghost, 13F
塞車總比死翹翹好1.34.234.130

orange90897, 14F
你嚴謹干我屁事106.64.184.223
那你用感覺去指責別人也關我屁事 高工局在臉書開的討論串,就是在說有在抓,但很難抓 做事的人就是這樣 不然換你去抓抓看,不過不被承認你的檢舉時別灰心喔~ 畢竟警察也很難開單,真正做事的就是這樣

liquidgroove, 15F
日本人說台灣人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118.160.72.34

liquidgroove, 16F
這話說得很貼切118.160.72.34

liquidgroove, 17F
內線路隊長即使造成多數人不便118.160.72.34

liquidgroove, 18F
還是很堅持要龜在內線當路塞118.160.72.34
兼聽則明,兼聽是必需的 有網友說建議修法,內線可以比最高速限多 30km/hr 說些這種還比較有建設性 不然我數學都證明給你看了,正常超車花四十秒是合理的 你只用文字和我談,是文組的嗎?

liquidgroove, 19F
只因他個人覺得對他方便安全118.160.72.34
不是覺得而已,我都證明了如果十秒可以完成超車 那你可能超速約四十公里,準備吊照 靜下心看我的算式吧!都用數學證明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39:44
對了,後來我在討論串裡看到一個網友抱怨他被拍到超速三十公里 XDDD 完全符合我的算式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41:36

liquidgroove, 20F
公路速限是一回事, 如何使用是一回118.160.72.34

liquidgroove, 21F
兩者不相干, 內車道為超車道就是用118.160.72.34

liquidgroove, 22F
來超車 紓解車潮使用的118.160.72.34
你說不相干就不相干,我是用數學算式證明相干的 這就是理組的做法 你一直繞在概念上,是文組的做法 注意到,我原本也沒堅持相干,我是數學算完才發現它相干的 理組就是這樣,講算式,講證據的 別人說相干,你只說你不想聽 這代表你把自己升做裁判 你說服我的方法,只有一直說你是裁判 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如果真讓你當官,你可以強制執行你的理想 我會被你開單 但你的做法也會開到自己單 因為公平做就是這樣,明明都能證明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19:48:33

liquidgroove, 23F
畢竟 車內儀表板的顯示速度不會等於118.160.72.34

liquidgroove, 24F
實際速限. 只要遵守車道使用規則118.160.72.34

liquidgroove, 25F
即可大幅提升流量 降低塞車機率118.160.72.34
還在談哈哈錶?所以你是不是沒爬我的文,直接推文?

liquidgroove, 26F
指出你文的錯誤而已118.160.72.34

liquidgroove, 27F
內車道為超車道 別錯誤引用8條-3118.160.72.34
那建議你檢舉啊 找到法條只是律師的高度,不代表會成案 一堆人找到法條就要說自己對了,那才叫一知半解 你執行不下去的 目前能執行的,必需搜證對方龜速且前方無車一分鐘 不然就是有爭議 你可以找新聞,有成案的最高速好像是 90 開到一百的你找找有沒有檢舉成功的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04:23

liquidgroove, 28F
那是無標誌時候才依據的條款118.160.72.34

liquidgroove, 29F
麻煩看清楚第八條最後一段118.160.72.34
第一項第一款之處罰,公路主管機關應設置交通裁決單位辦理; 其組織規程由交通部、直轄市政府定之。 如果你不是指這段,那你附網址好了 別以為講那麼簡略,別人看到的都和你講的一樣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06:56

liquidgroove, 30F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其車118.160.72.34

liquidgroove, 31F
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118.160.72.34

liquidgroove, 32F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118.160.72.34

liquidgroove, 33F
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118.160.72.34

liquidgroove, 34F
或號誌之規定, ***無設置者****118.160.72.34

liquidgroove, 35F
應依下列規定:118.160.72.34

liquidgroove, 36F
既然都有設置 內車道為超車道的號誌118.160.72.34
好,最後一段是這個: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 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15:12

liquidgroove, 37F
當然是遵守號誌為主118.160.72.34
這個'當然'是你說的 你人生中很少碰到矛盾? 只要有矛盾一定是別人的錯? 沒關係,你就去執行 看推不推得動 別只用律師的高度,要用法官的高度 必需勝訴才拍板 所以我叫你別找法條,要找新聞;而我找過了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2/2023 20:18:06
來談另一個平行世界,不必找證據,我們猜想一下 如果只要你檢舉前方龜車,就一定開罰 即使龜車前方也塞車,都不成其理由,一律開罰 完全執行'內線為超車道',把這當最高信條 即使塞車也一樣 那會有什麼結果 結果是大家都不敢在低速開在內線道,沒有錯 但大家也必需開去中線道 可是台灣車就是這麼多啊,怎麼辦到? 不會有其他壓力給政府嗎? 你要推可以,你必需支持政府這麼做 你真覺得政府扛得起壓力這麼做? 去推吧,那是你的自由 但你不能告訴我目前已經是這樣 這沒說服力 別再翻法條了,要翻新聞

amou1030, 38F
超車超不過請開去旁邊哄X115.165.205.124

amou1030, 39F
明顯阻礙交通的請滾去旁邊115.165.205.124
哄什麼? 沒有超不過去,只是要超半分鐘,這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而如果你很快就能超過去,那你的速度接近要吊照,這也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liquidgroove, 40F
法條在那裏不去遵守 看新聞... 嘻嘻36.228.201.184
自己解釋法條,我也跟你嘻嘻 我打過官司,請的律師有牌,引的是六法全書 我也很希望片面宣佈自己勝訴啊! 沒人像你這樣自行認定法條的啦 你以為你是法師,唸完咒語就要生效嗎? 其實你根本只是麻瓜 > 而如果你很快就能超過去,那你的速度接近要吊照,這也是數學可以證明的 就在你前面一行而已也能忽視 那你有遵守別超速嗎?還是你可以挑喜歡遵守哪條? 法條如果單純不矛盾,當然你可以理解 但法條很常矛盾啊,你為什麼認為你決定的優先權正確? 你升法官了? 看新聞就是在搜集判例,更能理解現實世界裡法律的運作 而不單純是你認為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3/2023 10:24:40
》日本人說台灣人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 》這話說得很貼切 這話我覺得很有道理 尤其是單方面認定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不兼聽雙方的那種人

druu, 41F
這問題在網路上得不到正解的 光是42.76.65.154

druu, 42F
法規寫的文鄒鄒的就讓人各自解讀了42.76.65.154

druu, 43F
然後再衍生出一堆自我中心的歪理42.76.65.154
之前我和一個年輕人辯論,愈辯愈覺得奇怪 他舉的都是法條,但無法自圓其說 突然我問他:你開車幾年了 他回我:我高中生,連機車駕照都還沒考 幹,難怪只把文字當文字,這社會不是這樣運轉的,他完全反經驗..
※ 編輯: HuangJC (123.204.216.250 臺灣), 10/23/2023 1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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