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新聞] OL在公司樓梯間激戰男同事3次!辯以為他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丁牧群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OL在公司樓梯間激戰男同事3次!辯以為他單身 遭打臉「妳有吃到滿月油飯」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2023/05/22 18:24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外型亮麗的薛姓女子在建築師事務所當專案設計師,卻偷偷跟
林姓已婚男同事大玩性愛遊戲,2人於上班時間互揪在事務所樓梯間做愛3次,另去摩鐵開
房5次,林妻得知後控告薛女求償60萬元,她辯稱以為林男未婚、只有女友,但高等法院
依據林男喜獲麟兒時,曾請同事吃滿月油飯,加上雙方鹹濕對話,認定薛女是小三,判她
賠償林妻30萬元確定。
https://tinyurl.com/2qdqw5sg
薛女在公司樓梯間跟已婚男同事激戰。示意圖。翻攝pixabay
審理時,偷腥的林男證稱他傳訊給薛女:「妳這樣會不會懷孕,被妳弄到累。」、「色色
還想要嗎,我還可以很厲害很大力。」、「想做就去B3做,做完就回家。」是指在B3樓梯
間發生性行為,而薛女回傳:「冷靜了,再來3次嗎?」、「你除了想要的時候速速帶我
去樓梯間解決。」也是指性行為。
小三抱怨在樓梯間做愛感覺差
林男還在上班時間傳訊挑逗薛女:「覺得硬到雞雞有點痠。」、「走走走,梯廳。」薛女
回覆:「好,OK。」2人陸續在樓梯間激戰3次後,薛女抱怨:「我有這麼好敷衍、這麼廉
價?想做的時候去B3做做,做完就回家,感覺很差。」、「我們每次都在梯間攪和那麼久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去好好地做,你說?」、「你就都沒好好的留個時間給我啊。」後來
就轉戰摩鐵5次。
但薛女矢口否認自己是小三,辯稱林男曾經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刻意隱瞞已婚事實
,還自稱雖有女友、育有一子,但經常與女友吵架,不過,薛女堅稱她與林男從未性交。
法官依據2人交往之前林男就已經在IG及FB發布登記結婚訊息及婚戒照片,薛女也有用IG
、FB,應該知道這些事,而且她承認有收到林男發送的兒子滿月油飯,油飯上面有卡片,
有寫爸爸、媽媽名字,因此認定她明知林男已婚還跟他在樓梯間、摩鐵偷情。此案一審判
薛女賠償林妻60萬元,高院認為林男要負一半賠償責任,改判薛女只要賠30萬元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inyurl.com/2eoktp6s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上易字第 118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2 年 04 月 11 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https://tinyurl.com/2nkpbzk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117.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4771356.A.DC1.html
29 則留言
mars1985 作者的近期文章
[新聞] 新職遭諷最低檔安撫 楊玲宜:林智堅「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
[新聞] 死刑侵害生命權? 37死囚聲請釋憲23日辯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
噓
推
噓
推
→
推
噓
噓
→
推
→
→
→
噓
推
推
推
噓
→
推
推
推
→
噓
→
→
噓
噓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