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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北嬤運動完「違規穿越馬路」 遭女

時間
最新2023-04-07 18:03:00
留言145則留言,27人參與討論
推噓18 ( 235117 )
※ 引述《fion2552 (小妹)》之銘言: : 這設計根本就是陷阱啊 : 有夠瞎的 : 台灣真的是行人地獄 : 全世界都在嘴 : 連自己人民也在嘴 : 就當局者迷 什麼都不知道 : 這個悲劇兩邊都是受害者 : 唉唉唉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很有趣的一件事 鄉民檢討"別人"非常認真 檢討道路設計、檢討政府、檢討當事人(不論行人或是機車) 這真的很好 有瑕疵就改,沒瑕疵也能精進 品質就是要不斷檢討才會更好 但是卻從來不檢討自己 行人地獄 道路設計是其一,沒錯 但對於個人,法規的認知跟心態呢? 推文、回文不乏有人認為這是行人的錯 首先 這起事故行人並沒有"違規" 該處為交叉口,適用第134條第二款,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 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https://i.imgur.com/s3SYpka.jpg
Re: [新聞] 新北嬤運動完「違規穿越馬路」 遭女
"即便行人違規",車輛依然要負大部分責任(歐美皆是) 以日本來說,行人違規穿越、闖紅燈,車輛大概8成肇責 也就是帝王條款,當然無法反應的情事也會被排除(台灣近年來也都有類似案例) 當然現在是在台灣,不是歐美 不過鄉民在追求道路設計仿照歐美時 改進、改善時 是不是也該要求自己對交通的認知、"落實" 仿照歐美呢? 但是推文、回文中滿多人的想法,依然跟台灣的道路設計一樣,過時 肯定會有人曲解 所以我也就先說了 行人沒有違規、但不表示不用注意 即便沒有錯,但是自己卻死了 這是一個以生命捍衛路權的血淋淋案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30.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0215824.A.B39.html

145 則留言

KickAcer, 1F
以後不敢了59.115.162.37

snow3804, 2F
人家穿越30年了都沒事223.140.209.145

marktak, 3F
誰管你有沒違規 兩公里內有沒斑馬線101.138.253.140
你是不是覺得有行人穿越道才能過馬路? 沒有行人穿越道就不用讓行人? 舊思維可以改改嗎? 仿照歐美不是嗎?

KONAMI, 4F
這種討論太常見了 舉個例子36.239.175.244

KONAMI, 5F
如果你講"路面邊線" 懂意思也懂長怎樣的人36.239.175.244
※ 編輯: SRadiant (223.137.230.140 臺灣), 03/31/2023 06:46:27

KONAMI, 6F
就很稀少了 其它的要怎麼討論?36.239.175.244

YishengSu, 7F
其實就人口密度高 任何複雜交通會放大123.241.244.196

s6525480, 8F
好觀點 自己要來反省一下223.136.64.211

s6525480, 9F
這篇生出來也是隔了好一段時間223.136.64.211

s6525480, 10F
可惜用路人不論走路的開車的反應時間都223.136.64.211

s6525480, 11F
很短223.136.64.211
昨天顧小孩,比較少上線 剛剛才看到其他人回文,所以有感而發 要求政府改善、要求他人守規 這都很好 但是希望也"同時"要求自己 都要做,而不是只對"任何其中一方"
※ 編輯: SRadiant (223.137.230.140 臺灣), 03/31/2023 06:55:02

hatsuha, 12F
這設計真的奇葩 我是覺得啦 有良好的設114.36.44.21

hatsuha, 13F
計引導用路人守法比每次出事了就要比肇114.36.44.21

hatsuha, 14F
責重要多了114.36.44.21
當然很好 但我的主題不是在講肇責 而是個人的舊觀念 政府的舊觀念、道路設計該改 個人的舊觀念、說白了就是沒有禮讓行人的習慣,也該改改了 不可能,所有路口、路段每隔100公尺都畫上行人穿越道 難道沒有行人穿越道就不用禮讓嗎? 現在有些人(不敢說多)的心態就是如此
※ 編輯: SRadiant (223.137.230.140 臺灣), 03/31/2023 07:07:03

s6525480, 15F
阿人家法規就貼給你了 設計什麼設計223.136.64.211

bravery1117, 16F
很多鄉民跟政府一樣,雙標自助餐,沒223.137.91.126

bravery1117, 17F
用的,這案例最大該究責的應該是設計223.137.91.126

bravery1117, 18F
不良,卻一面倒的怪行人,我也是看不223.137.91.126
本事故我也同意道路設計有改進的空間 法規上可以合法穿越 但道路設計上並無法"安全"穿越 而且應該也沒什麼難以改善(如劃設行人穿越道)的因素在 我的感觸其實不是針對事故,而是對於部分推文、回文的觀念

bravery1117, 19F
懂。223.137.91.126

bravery1117, 20F
講白的,即使這阿嬤下樓梯沒有馬上過223.137.91.126

bravery1117, 21F
馬路,先站在路旁等待,有幾台汽機車223.137.91.126

bravery1117, 22F
會慢下來禮讓?或是閃避?223.137.91.126

bravery1117, 23F
如果這是一個車流車速大的路段,不建223.137.91.126

bravery1117, 24F
議直接橫越,那就應該要設計讓行人有223.137.91.126
※ 編輯: SRadiant (223.137.230.140 臺灣), 03/31/2023 07:17:11

bravery1117, 25F
可以避讓且安全的通過馬上的設施。223.137.91.126

s6525480, 26F
事情都是這樣可大可小223.136.64.211

s6525480, 27F
有人花時間提法規 我們就好好遵守223.136.64.211

s6525480, 28F
現在的狀況是台灣人根本不屌法規223.136.64.211

s6525480, 29F
紅線違停家常便飯 內線可不可以最高數223.136.64.211

s6525480, 30F
行駛 日經文223.136.64.211

s6525480, 31F
車板常常有這種223.136.64.211

s6525480, 32F
那我不那樣轉 我要怎麼回家223.136.64.211

bravery1117, 33F
多數酸民只是看到阿嬤穿越馬路,就高223.137.91.126

s6525480, 34F
奇怪了明明就沒有視線硬要左轉當螃蟹223.136.64.211

bravery1117, 35F
潮開酸三寶,老實講今天是兩邊都有責223.137.91.126

s6525480, 36F
那我右轉再執直行找可以迴轉的地方迴轉223.136.64.211

bravery1117, 37F
任,機車騎士不可能沒有責任,我只是223.137.91.126

s6525480, 38F
的像白癡嗎223.136.64.211

bravery1117, 39F
認為應該要回歸討論為啥老人會要從那223.137.91.126

mioaria, 144F
探頭,防禦駕駛再練練114.41.94.120

mioaria, 145F
都看到行人跑步,還左偏想要閃過去114.41.94.120

kai9997, 146F
Re: [新聞] 新北嬤運動完「違規穿越馬路」 遭女

kai9997, 147F
我有看錯?車輛負大部分責任?114.24.60.158

kai9997, 148F
駕駛要負8成責任?要確定捏!?114.24.6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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