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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恩恩1元國賠訴訟3/27開庭 恩恩爸將親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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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2-13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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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因第三人就租賃物主張權利,致承 租人使用收益權限「全部」被限制or剝奪 的情形, 應依347條準用353條予以補充: 1.如權利瑕疵無法除去者,承租人得準用 226條規定,向出租人請求債務不履行之 損害賠償,並以履行利益為其範圍。 2.如權利瑕疵可以除去者,在出租人除去 之前,承租人得準用231條向出租人請求 遲延損害賠償。同時,承租人亦得準用 254條定期催告出租人除去權利瑕疵,如 出租人仍不履行者,即得終止契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2.8.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6226265.A.1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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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02/13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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