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標題

[請益] "治外法權"要如何望文生義來理解?

時間
最新2023-09-28 02:12:00
留言15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4110 )
大家在念國際法的時候 應該都有聽過"治外法權" 例如A國的大使在B國犯罪 但是因為A國大使是代表A國的主權 所以B國基於國際慣例 無法對A國大使進行審判 網路資料定義是:"一國國民在他國領域內,排除當地國法律的適用,通稱治外法權。" 也就是A國大使在B國擁有治外法權 但"治外法權"這個中文名稱是怎麼來的? 治外? 是統治以外? 法權? 法定權利? 請問這四個字要如何望文生義? 謝謝 啊 謝謝 大家 我想通了 所謂"治外"就是本國統治區域以外 "法權"就是司法權 一個國家的司法權行使是主權的表彰 而一位大使因為是代表國家的主權在他國交涉 雖然在母國的統治區域以外(治外) 但因代表母國的主權 其行為是否違法的的審理及判斷司法權(法權)行使歸屬則為其母國 所以治外法權就是國家司法權 因為代表國家主權的大使在他國而因此延伸 但並非大使基於個人所產生的權利 而是屬於母國的權力將其包覆 故使其看起來像有特權一般 但解釋上是國家的權力 而非個人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8.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95712727.A.9E3.html

15 則留言

ck960785, 1F
2

ck960785, 2F
找生成式人工智慧

jjiimm, 3F
可能是翻譯日本的漢字治外法権?

MosDonalds, 4F
看你之前發過的文

MosDonalds, 5F
你想太多了 當專有名詞記就行

MosDonalds, 6F
就像你會去探究警察為什麼叫警察嗎

MosDonalds, 7F
警告察覺?警覺檢察?想不完的

leptoneta, 8F
近代直接抄日文漢字產生的

leptoneta, 9F
治外:位於本國主權領域以外 法權:司法權
謝謝 之前一直以為是個人的權利 所以想不通 原來是國家的權力 那就通了
※ 編輯: MrTaxes (112.78.64.240 臺灣), 09/26/2023 21:27:40

wakke, 10F
問這類一點都不重要的,大概有兩種類型

wakke, 11F
1.本身很強但又吹毛求疵:那會更強,通常學者考霸,都給他

wakke, 12F
玩。

wakke, 13F
2.本身不強,而是不知道重點形成浪費時間類:會考很久然後

wakke, 14F
更無法改變

barkids, 15F
有研究精神不錯,恭喜想通!簡單說就是:治域之外的法權

MrTaxes 作者的近期文章

[請益] 為何法院的代號會是"G"?代表審或級?
就是上訴訟法的時候 老師會在黑板上畫關係或程序圖 法院的代號都用G 三級三審則分別為 G1 G2 G3 而我的問題是為何是用 G ? 還有G 是代表法院的層級? 或是程序的審理順序? 例如小額或簡易訴訟的一審、二審都在地方法院 也是用G1
Re: [轉錄] 現在考上公務員有什麼優勢嗎?
其實撇開福利待遇那些的不談, 進入公家機關最有趣的地方是可以了解機關運作。 如果你是關心公共事務,但又不是選舉的料, 那麼進入公家機關也可以算是發揮微薄的影響力。 舉個例子,我之前在他板發文: [討論] 黃士修竟然拿假資料欺騙社會大眾。(證
Re: [新聞] 考公務員大減 危樓已現
提到數位發展部,板友這樣評價: 推 huchain: 定位不明 預算過巨的單位11/12 12:07 這裡剛好有則新聞可以呼應: <數位部點子松想像未來 AI自創機械神教、當選總統> https://www.cna.com.tw
[請益] 民事vs家事,審判權or管轄權?區分實益?
最近讀到審判權和管轄權的部分 有一段提到目前的一個爭論 大家都知道 民事事件vs行政事件 因為事件性質上的不同 兩者是屬於審判權的問題 而問題在於 民事事件vs家事事件 有人說是審判權的問題 有人說是管轄權的問題 而另一個問題是 爭論這個有
[閒聊] 宣政大老師(周宇修律師)考司法官敗在口試
之前在高點上課 宣政大老師(周宇修律師)有小聊一下考試經驗 有說到司法官的第三階段口試成績偏低而沒考上 當時老師還自嘲 是不是自己長得不夠帥 還是身高太矮了 但那應該是玩笑話 但又很令人納悶 印象中老師在當補習班講師之前也當過學生代表在各場
[請益]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為何用"類似"兩個字?
1.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即必要共同訴訟人須全體ㄧ同起訴或被訴,當事人方 適格之必要 共同訴訟類型,若其中有共同訴訟人未為原告或被告,該訴訟 即當事人不適格。 2.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即必要共同訴訟人不須全體ㄧ同起訴或被訴之必要共 同訴訟類型
更多 MrTaxes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