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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eno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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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二審告贏徐千晴 鄭運鵬:了解言論自由界線

最新2024-02-24 09:43:00
留言23則留言,13人參與討論
推噓-6 ( 2813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584904 二審告贏徐千晴 鄭運鵬:讓對方了解言論自由界線 2024/02/21 12:0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不滿前民眾黨發言人徐千晴於臉書PO文嘲 諷其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對徐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判鄭敗 訴,今二審改判徐必須賠償15萬元。對此,鄭運鵬表示,必須讓對方經由司法付出代價、 了解言論自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鄭運鵬指出,多年以來,他的辦公室主任也很難理解,他為什麼對這些涉及個人侮辱、恐 嚇的發言,以及網路留言堅持質詢、提告和上訴,他是期待台灣法治對於「言論自由」在 每一個個案中逐漸找到分寸和界線,不能讓國人誤以為「公眾人物就活該」、「在網路發 言就無罪」、「匿名帳號就不用負責」。 鄭運鵬說,民眾黨及其黨主席柯文哲並沒有好好看待發言人的社會責任,以為攻擊他人可 以不用查證、長相清秀就言論免責,「我認為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了解言論自 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此外,對於一審認為徐千晴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判決還指願所有因他人言論所苦 者「離苦得樂」,鄭運鵬再度反擊表示,一審「自以為教忠、教孝的假道學」可以超越證 據和法律的法官見解,「我希望司法院能有所檢討,這種的法律見解不是清高,是脫離法 治莫名其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8.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708532241.A.865.html

23 則留言

higoodman, 1F
一審這風格好熟悉,該不會同一人吧?

wild2012, 2F
法律規定 薪資必須標示 你不寫被人說像詐騙
你心中言論自由地帶也超出地方版憲法範圍 被拔擢版主理所當然,對吧

wild2012, 3F
結果 違法的人沒事 批評的人要罰錢 笑死 去你的言論自由

tosh2, 4F
嘻嘻,快去桃園板po阿,阿忘記你不行

pacino, 5F
換人來政治文?

jk1982, 6F
猶如詐騙只是假設性說法,這樣判賠也太詭異,況且沒標示薪

jk1982, 7F
資才是違法吧

Yelnats28, 8F
這件事本來就無聊又烏龍 是徐沒事找事做

castlabell, 9F

RedLiam, 10F
[新聞]二審告贏徐千晴 鄭運鵬:了解言論自由界線

RedLiam, 11F
開空頭選舉支票算詐騙嗎?

castlabell, 12F
張善政下次應該下台了

castlabell, 13F
[新聞]二審告贏徐千晴 鄭運鵬:了解言論自由界線

castlabell, 14F
拜讀台灣講義

saiulbb, 15F
呵呵 繼續崩潰到2028

ckwckw, 16F
台灣講義

Blue6, 17F
2

soufon, 18F
網軍真的多..需要洗這種文章?
※ 編輯: venomous (36.227.8.145 臺灣), 02/23/2024 19:26:53

wild2012, 19F
就像新聞講的 詐騙仔真多 一年比一年多 真可悲

wild2012, 20F
擋人財路 難怪贏不了網軍

Yelnats28, 21F
自己亂說話就要負責

chouvincent, 22F
中國鵬:

castlabell, 23F
重點他沒當選華為 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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