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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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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交通大執法後道路安全仍持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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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8-02 22:32:00
留言45則留言,14人參與討論
推噓12 ( 13131 )
: 誠如過去一兩個月討論的斑馬線無敵條款 : 即便我最少使用的就是步行、但我依舊支持斑馬線無敵 : 為何?因為本意是:有人無法判別燈號 行人會犯錯,再小心的行人都會,所以駕駛本來就負擔更多義務需要注意。 我有一次在中和中正路連城路口, 因為突然從閃光黃燈改紅綠燈,所以我就闖紅燈了, 那邊中正路右轉上交流道的庇護島,一直以來斑馬線都是閃光黃燈, 而在那個地方,車輛永遠都不會讓人,我也都一直往前走去逼車輛煞停。 有一天下班照樣這樣走,那天的休旅車按喇叭加速過來,最後從我身邊閃過去, 這種根本要殺了我樣子讓人感覺真的很差, 結果我過馬路之後,突然發現他改成常態性紅綠燈了? 我突然理解剛剛那台休旅車的行為,一個標準台灣駕駛, 如果車輛撞死行人免責,這種天天走的路在某一天突然改燈號,所以我被撞死就活該? 題外話是,這個紅綠燈根本就是在逼行人闖紅燈, 因為不管跨越中正路或跨越連城路過來,都一定會剛剛好遇上行人紅燈, 我站在那邊計算,行人紅燈150秒,車輛紅燈50秒, 而且車輛紅燈的時候,因為號誌的關係,根本就沒有行人通行的需求。 後續就是跟新北市政府的交手,照慣例失敗, 到後來很不爽跟新北市政府講說,你們如果真的要行人等紅綠燈就去取締行人阿, 還被新北市政府開嘲諷,說我們取締了100多件行人違規喔(得意) 對啦要求行人等150秒,這150秒多數時候沒有車輛通過, 等到行人不耐煩了再取締行人,很華很可以。 https://i.imgur.com/U4A799R.jpg
Re: [新聞] 交通大執法後道路安全仍持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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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1245
> Re: [新聞] 交通大執法後道路安全仍持續惡化!
car08/02 10:38

45 則留言

qwe4560, 1F
歡迎光臨鬼島,有任何不滿歡迎跟恐龍訴說。

toast122, 2F
大家選票要把握啊,想想是誰一年殺了這麼多路人

segio, 3F
不改號誌就守法阿.趕那150秒上天堂嗎?
https://i.imgur.com/4L05E6O.jpg
Re: [新聞] 交通大執法後道路安全仍持續惡化!
這樣的一個路口(甚至連路口都不是)要等150秒,不等就上天堂吧? 明明車輛停下來讓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你這讓我想到新北市政府開心地跟我炫耀「我們上半年罰了101個行人喔」的嘴臉。

issac, 4F
我覺得可以投書媒體

issac, 5F
或找民代反應

chi17, 6F
路不寬沒車沒警察就走了

bigbaixiong, 7F
守法的車有義務讓不守法的行人@@ 大家都走路就好了

henryhao, 8F
很華又是啥形容詞

bigbaixiong, 9F
還路於民不是讓行人變路霸 是要車尊重一下守法的行

bigbaixiong, 10F

tccn66, 11F
我覺得紅綠燈秒數這種應該請當地議員處理效果會比較

tccn66, 12F
好,不用直接找主管機關
這裡不應該設紅綠燈,我之前也常常在下班尖峰開車過這裡, 那個時候還是閃光黃燈,都是停一下就解決的事情, 我去找里長講過,里長說這個紅綠燈是里民要求的,我無言。

bigbaixiong, 13F
閃燈路段就互相注意 而不是那身體捍衛路權

Tahuiyuan, 14F
不用考駕照就能當行人,考了駕照的駕駛主動掌握行

Tahuiyuan, 15F
人動向是必要的,但是有些想死的老人跟小孩暴衝,

Tahuiyuan, 16F
那種還不能讓駕駛零肇責免賠,就說不過去。

Tahuiyuan, 17F
如果車輛與行人之間的事故,改成「若車輛違規,則

Tahuiyuan, 18F
車輛全責;車輛未違規,車輛免責」,守法駕駛跟飆

Tahuiyuan, 19F
仔撞死老番癲,前者免責免賠,後者全責全賠,若有

Tahuiyuan, 20F
違停或私人障礙物遮蔽視線肇事,須承擔責任,這樣

Tahuiyuan, 21F
可能仍無法面面俱到,但比較接近了?

Tahuiyuan, 22F
並且改裝車的駕駛(含拆除客貨車鐵桿)一旦肇事,

Tahuiyuan, 23F
一律視為違法在先,不探討是否與事故存在因果。

finaleWL, 24F
行人繞過違停車走在馬路上 後車沒超速刻意追撞算誰

finaleWL, 25F
的錯?

rod13824, 26F
如果沒超速加上反應時間不夠的話是會零肇責啊

rod13824, 27F
另外違停如果有被提出來是有機會被判有肇責的

bigbaixiong, 28F
違停就行政責 0民事責 意思意思付個道義責任而已

finaleWL, 29F
反應時間完全夠啊 就是故意要撞啊 我是指那個說汽

finaleWL, 30F
車沒違規就沒肇責的

finaleWL, 31F
某T的想法完全不可行 隨便舉例就破功了

sober921, 32F
中和交流道附近,我傾向是車主的素質問題

sober921, 33F
而且大型路口本來行人號誌就會比較久,中和真的是汽

sober921, 34F
機車行人都在闖紅燈的狗幹地方

dieorrun, 35F
架了滿滿的科技執法怎不拿來控制燈號 可悲

Tahuiyuan, 36F
想指控故意撞上,要舉證車輛故意啊,舉證不出來,

Tahuiyuan, 37F
就是違停全責了,正常來說不會有人為了教訓違停而

Tahuiyuan, 38F
刻意追撞行人,舉極端例子是不是自己慣性違停?

Tahuiyuan, 39F
一般人的直覺是誰撞算誰的,無超速、違規也沒酒駕

Tahuiyuan, 40F
的駕駛撞到人,還是常有被判「應、能、未注意」的

Tahuiyuan, 41F
情形,必須壓縮心證空間,明確規範肇責判定,違反

Tahuiyuan, 42F
直覺沒關係,能藉以改善通行環境才是重點。

dieorrun, 43F
拿數據出來吧 在那邊常不常就是紮草人而已

dieorrun, 44F
不然以台灣那個速限 超過9成的情況是反應的過來的
※ 編輯: castorfi (220.141.66.189 臺灣), 08/02/2023 16:56:53
※ 編輯: castorfi (220.141.66.189 臺灣), 08/02/2023 16:57:40

ozaki1986, 45F
不讓行人直接重罰,過馬路拿手機出來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