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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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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上新店交流道是不是很容易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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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06-20 19:13:00
留言23則留言,13人參與討論
推噓-1 ( 6710 )
※ 引述《ultratimes ()》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上新店交流道是不是很容易違規 : 時間: Sat Jun 19 22:46:11 2021 (原文恕刪) ------------------------------------------------------------------------------ → RichardHan : 馬路上看到這個一定要打燈: 06/20 00:38 → RichardHan : https://i.imgur.com/1ppS7TM.jpg
Re: [閒聊] 上新店交流道是不是很容易違規
06/20 00:38 → RichardHan : 就算是同一道沿著走 但有轉彎符號也還是要打燈 06/20 00:39 → RichardHan : 這個幾年前吵過 交通大隊有在新聞上說過了 06/20 00:40 推 RichardHan : 所以回到你的第一題:要切換到外側,所以打右轉燈 06/20 00:42 → RichardHan : 切換車道完成後 地上箭頭是直行箭頭所以方向燈關閉 06/20 00:43 → RichardHan : 如果你第一題地上箭頭變成右轉彎的箭頭符號,那就要 06/20 00:44 → RichardHan : 右轉燈打到底了,直到轉彎結束。 06/20 00:44 ------------------------------------------------------------------------------ 就算是舉發或裁罰主管機關講的,或警方認為應罰的,也不見得就一定100%正確 隨便舉一些警方被法院打臉 (撤銷罰單) 的例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5001162-260402?chdtv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01153 另外,遇到地上有轉彎箭號的,也不見得一定100%要打方向燈, 以下又是一個裁罰機關被法院打臉 (撤銷罰單) 的案例: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09002415-260402?chdtv 法官指出,根據交通部路政司去年8月28日的函釋意旨,應使用方向燈的「行車轉向」, 是指車輛軌跡非依原方向繼續行駛的情形,汽車行經彎道時,若車輛是照著該條道路線型 轉彎行駛時,就不屬於轉向行為,駕駛人不需顯示方向燈。 也就是說,只要是順著該條單一彎道行駛,而且既沒有跨線也沒有岔路,即使有彎箭頭, 也是視同直行,不用打方向燈。 判決書全文如下,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 (不要看到標題或黑影就開槍) https://shorturl.at/tyDJ1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交字第 455 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03 月 26 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38.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24123635.A.0A4.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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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閒聊] 上新店交流道是不是很容易違規
car06/20 01:27

23 則留言

※ 編輯: hcshin (118.171.38.88 臺灣), 06/20/2021 01:29:06

NinJa, 1F
合理

ElegantWolf, 2F
這樣不管直行或左轉都不需要打燈了
你誤解法官的意思了,直行當然不用打方向燈,但如果是沿著單一彎道的曲率 往前行駛,沒有岔路也沒有跨線 (你可想像是好比一節車廂沿著單獨一條列車軌 道前進),這樣可視同直行,免打方向燈。 又好比是沿著單獨一條山路行駛,假設這條山路同向都是單線道而且沒有岔路, 請問這樣需要打方向燈嗎? 我想一般正常人開這種路,即使一路九彎十八拐的,也不會刻意打方向燈。 但你如是有道德潔癖的,堅持每一個過彎都打燈的,當然也不能說你不對, 只是別人會覺得你怪怪的。

canlest, 3F
你可以看看遇不遇得到這個法官

RichardHan, 4F
我告訴他的方法是 正常方向燈使用方式

RichardHan, 5F
如果要找這種特殊地方故意不打方向燈 被檢舉後再抗

RichardHan, 6F
告 我也只能說你時間多 你就做你想做的事吧

RichardHan, 7F
養成習慣之後 就不會有這麼多為什麼這邊還要打方向

RichardHan, 8F
燈 這種抗拒的想法了

Lexus, 9F
打方向燈很難?

passerk, 10F
到底好好打個方向燈會多花你行車時間多少

hcmike, 11F
打方向燈會讓車子保值/不使用方向燈讓車駕增值

ultratimes, 12F
我覺得交通部趕快發函,去打臉糾正這些法官

ultratimes, 13F
並且糾正法官以後這些罰單不得撤銷
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所以檢舉人有檢舉的權利,警方或裁決中心有開罰的權利,受罰者也有申訴或訴訟的 權利,這些並不互相違背。 行政訴訟法第4條規定:行政法院之判決,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之效力。 所以U大的提議不可行。

IamEuropean, 14F
寧願打行政訴訟也不打方向燈?沒打過官司齁
有的人鍵盤敲了「垃圾」兩字就打官司了,像是否打方向燈這種重要的事是小巫見大巫 其實重點不是難度的問題,也不是花多少時間的問題,而是訂一套可遵循、合理、標準 一致的遊戲規則讓大家遵守。而不是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一定不行,各說各話

Seattle995, 15F
萬中選一的例子
其實類似這種彎道的例子滿多的

NinJa, 16F
一堆人打燈是怕被檢舉 好可悲的現況
其實我很好奇 交通部路政司 109.8.28 函 內容是寫怎樣? 似乎是法官這樣判決的依據之一 (但我搜尋不到此函內容,文號如下) (交通部路政司109年8月28日路臺監字第1090019136號函) 如果交通部和法院都持相同觀點或共識,那何不把遊戲規則講清楚,好讓大家遵循。
※ 編輯: hcshin (118.171.38.88 臺灣), 06/20/2021 09:18:33
※ 編輯: hcshin (118.171.38.88 臺灣), 06/20/2021 09:23:21

bosco3827, 17F
一堆智障規定,正常開車還要東想西想怎樣才不會被

bosco3827, 18F
檢舉,該抓的違規卻從來沒有被抓過甚至想檢舉也不

bosco3827, 19F
一定會成立,台灣的交通真的可悲到極致

Tahuiyuan, 20F
可見交通幫多智障…設置仿日式的左轉專用道很難?

Tahuiyuan, 21F
反而右轉不需要專用道,和直行共用外側車道就好。

sted0101, 22F
噓的看不懂判決還沒開過車

sted0101, 23F
都有交通部函釋了,人生那麼苦看到別人不被罰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