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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台灣網路作家羅森赴中發展失聯 國台辦

最新2023-12-14 20:42:00
留言25則留言,17人參與討論
推噓13 ( 13012 )
※ 引述《levs (我愛太魯閣)》之銘言: :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 台灣網路作家羅森赴中發展失聯 國台辦證實逮捕:案件處理中 : : 民視新聞網2023/12/13 12:19:59 : : 即時中心/李昶毅報導 : : 台灣網路作家「羅森」(本名廖孟彥)前往中國發展,不過去年下半年開始失聯,傳出他 : : 遭中國判12年徒刑,中國國台辦今日首次回應,僅回說「相關案件依法辦理中」。 : :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圖/翻攝畫面) : 看到這篇好奇請問一下 : 假如在中國以外的地方出版限制級的創作或任何禁書 : 這樣也有可能被中國抓嗎? : 以去年李延賀的例子來看 : 他是在台灣出版中國認定是禁書的書籍(非色情、是歷史相關讀物) : 不是在中國出版 但是人回去中國就被抓了 : 這樣是不是代表我們在台灣出版中國認定的禁書(包括限制級娛樂類作品) : 就有可能被中國政府逮捕? : 因為以中國法律來說我們是被當成中國人?(屬人主義?) 認真回一篇好了 這個不管任何國家,以國際法來說,其實都差不多 以法律來說,基本上就屬人和屬地兩種基本原則 屬人:被害者、加害者、相關者,只要和該國的法律牴觸,基本上都可以調查 屬地:犯罪地點在該國家,基本上都可以調查 所以不管在哪邊犯罪,只要人、事、地、物關係到該國家,該國家都可以調查、判罪 你在美國賣小黃書給中國人,基本上中國可以抓補 和 你在美國詐騙中國人,基本上中國補可以抓補 一樣的觀念 但是實際上各自國家會互相尊重,所以中國的警察、公安、城管...... 除非經過美國同意,不然不能在美國執法 要請求美國警察執法、抓人、引渡到中國才行 因為這樣跨國執法成本太高,而且不確定性太高 所以除非重大案件(殺人、嚴重破壞金融秩序...),不然很少會要求跨國執行 比較有名的就像是孟晚舟,被美國通緝,路過加拿大時被加拿大引渡到美國 還有個港仔男女朋友來台灣旅遊,男的殺人後,把女的裝到行李箱丟掉,人回到香港 香港那邊不接受台灣給的證據,殺人部分無罪釋放 女方家屬則一直要求到台灣受審,這個就是屬地主義的狀況 案發地點的國家,有資格要求引渡,但是對方不一定會同意 所以都是雙方司法機關先私下講好,確認要引渡,才由當地執法機關抓捕 東南亞、柬埔寨詐騙集團引渡,也是一樣道理 至於美帝直接派軍隊到阿富汗斬首賓拉登, 基本上是不合國際規則的,應該由阿富汗引渡 但是你也知道阿拉伯國家的鳥樣子,包庇是正常的,引渡才有鬼 至於闖紅燈、逆向行駛、沒簽聯絡簿等級的問題 跨國執法和引渡,基本上不可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107.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2489023.A.290.html

25 則留言

dalyadam, 1F
沒簽聯絡簿等級..

xxx60133, 2F
要雙方接受啊

LOVEMS, 3F
賓拉登最後不是在巴基斯坦嗎?
記憶中,賓拉登去阿富汗作客,美國要求引渡被拒

xxx60133, 4F
漲知識。 香港那個讓我嚇到

xxx60133, 5F
如果反過來。 台灣人去香港殺害。也會一樣結果嗎 判無

xxx60133, 6F
罪嗎
比較通用一點的是看加害人國籍決定由哪邊審判 或是在中國判完執行後,再送回台灣,看看要不要再判一次 加害人是台灣人,通常送台灣審理 加害人是香港人,通常由香港審判 原因也很簡單,香港人在台灣通常沒有資產, 判刑頂多關起來,等刑滿後,驅除出境 比如說某香港販毒狗,很難扣他的財產賠償給被害者 但是當地法院比較有能力查扣犯罪者動產、不動產 不過也有另一種狀況 某些太平洋的觀光國家,潛水時禁止觸摸某些野生動物(比如海龜) 被抓到會罰30-50萬 繳不出錢的禁止出境回國(回國交通只有飛機而已) 等到你自己或家人湊出罰金才能回國 還有刑度夠高,就不會送回原來的國家 比如余天的弟弟余福星,在中國因為毒品案被捕 直接在中國槍決了 其實真正遇到後,狀況很多 另外還有刑度不一樣的問題 比如說某人跨國犯罪重大,在台灣判10年,在香港判20年 台灣關了5年後驅除出境,香港仍然可以再關15年 不過這個看各國法律規定 也有反過來,台灣賣大麻判刑坐牢,回到泰國賣大麻無罪的狀況

s1032kj, 7F
法律是這樣 不過社會事社會辦

tt1034, 8F
香港那個更多的是政治問題,而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s1032kj, 10F
簡單的例子
這個比較像台灣以前十姊妹(鳥)的故事,或者大家比較熟的狂樂鬱金香 在幾十年前有一群港商跑到台灣,用高價要收買十姊妹和文鳥 他們先用高於市價好幾倍的價格買了一批小鳥 藉由宣傳和畫大餅,引發一群人跟風, 十姊妹和文鳥就這樣被炒到了原來的幾十倍 這群港商乘高價倒貨,狠賺了一筆差價 過了1-2年,才發現根本沒人負責對外賣小鳥 十姊妹和文鳥瞬間價崩到連成本都不夠 送去烤鳥仔巴

tenfarms, 11F
沒簽聯絡簿會動搖國本,罪不可逭
※ 編輯: allbs (123.205.107.16 臺灣), 12/14/2023 02:20:04

skyhawkptt, 12F
桂民海的案子可是活生生去國外被失蹤...

tim19131, 13F
沒簽聯絡簿這國安問題,法令不容

knmoonbd, 14F
案例真多,長知識了

rex0423, 15F
沒簽聯絡簿這麼嚴重竟然不能

naya7415963, 16F
推 長知識了

mikeneko, 17F
沒簽聯絡簿應該直接死刑不會再引渡回國了吧

Lording, 18F
沒簽聯絡簿太嚴重了

pd3mnd, 19F
長知識了~不過中國有他自己的玩法,到處在他國設立[警察

pd3mnd, 20F
局]到處抓人或是<勸說>回國投案又是另一件事了~

levs, 21F
感謝回答

as789624, 22F
正常法律應該會劃出範圍跟但書,沒有到「都」可以那麼

as789624, 23F
跨張吧

GyroZeppeli, 24F
香查了一下香港那個港府還一直叫犯人來台灣自首 不

GyroZeppeli, 25F
知道後續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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