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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交往8年論及婚嫁才知「男友是遠親」!
臺灣法律沒在管近親合意性交
刑法230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36
第二百三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如果表兄妹要結婚,不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了
反正登記婚也只是財產分配問題,私下談妥就好了
現實中確實有沒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夫妻
例如唐從聖一直到2020年才跟老婆補登記結婚(女兒已上國小)
https://tw.appledaily.com/entertainment/20200316/Q47H7XGK5HC5OBFOKTONQD63M4/
結論:
有情人終成兄妹,不能結婚一直都是假議題
那只是分手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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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交往8年論及婚嫁才知「男友是遠親」!
Boy-Girl06/2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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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新聞] 交往8年論及婚嫁才知「男友是遠親」!
Boy-Girl06/2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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