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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情侶互買賣房屋
更
感謝大家提出的建議跟提醒,很多人會問為何我不直接用新青安,其實我非常想,但因為
目前看了那麼多房,還沒找到適合跟喜歡的,房子是一輩子的事情,我們也不希望因為心
急而買,加上我們兩個年紀都大了,也不想為了新青安導致結婚登記延期,影響生小孩的
計畫~
我也很清楚銀行不會全額貸,但只要先籌出中間頭期款,等銀行撥款下來,再去回補,剩
下的錢我們可以放著,慢慢看房等到有喜歡的在買
我聽到這個想法覺得是一個方法,不過又覺得哪裡怪怪的,怕有些細節我沒發現,也再次
感謝大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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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發文,請多海涵
我跟男友預計七月登記,目前他的名下有一房,不過坪數偏小,不符合我們未來有小孩後
的規劃,於是最近也很積極在看房,然後他想到一個方法,我用新青安買下,他等於沒房
子後,再用公務員的身分去買房,利率較低。
1.在我們登記前,我還是單身的狀況下,用新青安資格,把他這一間房子,以高於附近市
場行情買下,大約是2000萬左右,大約高於行情300萬,等於讓他手上有一筆現金,我們
可以拿來當換屋頭期款,並且將還款拉到40年,減輕每個月的壓力。
2.等到我們成功換屋後,原本的房子可以先出租,來支付部分房貸,等時間到了再出售,
或一直出租也可以。而目前住的這間,房貸大約還有600多萬
3.未婚夫是在2012年前就買房,所以沿用舊稅制,相對不會被課那麼多,但金額是多少還
在計算中。
想請教各位大大,如果是用這樣的方式,我還需要再準備一筆頭期款給他嗎?
4.或是我們也想過另一個作法,就是把目前的房子增貸,當作換屋頭期款,然後再把舊屋
賣掉,只是這樣一來,我們的房貸壓力會比較重,因為等於沒有新青安,未婚夫也一次扛
兩間房,也擔心會因此很難跟銀行貸到八成
如果是第一個方案,有點擔心這當中會不會有盲點,請大家幫忙給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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