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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現在法律都保護租客,房東才是弱勢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其實一直以來都是保障租客 : 不付房租,催討有跟騷法問題,甚至性騷擾 : 不付房租換鎖 開門 斷水電 也都違法 : 甚至房客水電未繳被斷都可以告房東 : 至於不付房租 : 租賃住宅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 : 土地法第100條第1項第3款 : 押金底扣完畢後,還是欠超過兩個月 : 進行催告30日並合法送達,能不不付 : 問題他只要不收存證信函就不是合法送達 : 還有其他方法走完大概2年去了 : 才可提起訴訟 : 然後訴訟在搬出老人小孩單親失業 : 這時法院通常都會要你繼續給他住,但無法源依據 : 道德綁架勸說,加騙你不懂法律嚇你 : 至於非加入社宅不知有無管,就算有管也是沒用 : 租賃住宅法社宅是不可以挑房客,要以高風險弱勢優先 : 只是目前沒有罰責 雙北社宅業者來了 老哥 您真的到處說社宅不能挑房客耶 政府跟民間社宅都搞不清楚 我建議您別回文真的 早就說過了,再來社宅合約我一律公證 公證的效力自己去查詢吧 https://i.imgur.com/MbQBRpb.jpeg
Re: [閒聊] 現在法律都保護租客,房東才是弱勢
這是我昨天剛簽包租約的案例 房東拜託我幫她處理完剩下的後續 房客是房東自己找的,只給5000定金 然後房東4/15給鑰匙,5/1日起租 好了,重點來了 房客還沒補足兩押一租 就開始拆瓦斯爐等等要求房東換新 從4/20接手之後一直要求房東要先跟她們拿押金跟定金 到前幾天房東覺得我講的很多地方有道理 我說內湖四房租23500 要找到不錯的租客沒什麼難度 要求房東一定要他們補滿兩押一租 不補滿的話這個案子我不接 補一個月的話我幫她出一般約也不收費 主要還是保護房東,畢竟都聯繫一段時間了 最後房東有聽進去下最後通牒 https://i.imgur.com/yfyOwjW.jpeg
Re: [閒聊] 現在法律都保護租客,房東才是弱勢
已經於昨日簽完包租約 中間也有簽提前入住合約書保障房東 剩下來等轉租約公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21.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4198527.A.5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