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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藐視國會罪誰來審判

最新2024-05-21 23:05:00
留言23則留言,10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4019 )
※ 引述《Luba ( )》之銘言: : ※ 引述《shiauber (getting used to)》之銘言: : : 藐視國會罪 : : 跟你一點關係沒有 : : 只針對官員而已 : : 就這樣而已=.= : 你是錯的 : 我解釋給你聽 : 「藐視國會罪」指的是「阻礙國會行使職權」 : 他不是一種態度,而是一種明確的行為 : 在這次立法院擴權之前,藐視國會罪確實只及於官員 : 然而當國會有聽證權之後 : 國會行使職權的對象就及於普通民眾了 : 也因此普通民眾確實是有可能犯了藐視國會罪 為什麼?可以解釋的清楚一點。 舉個實際的例子對你來說很難的樣子。 一般人有什麼義務需要進入國會配合調查的? 如果有此疑慮,那麼就限縮聽證權的傳喚對象不也就好了? : : 另外最好笑的是.... : : 明明就誠實說話 就不會有事 : : 跟不要亂丟垃圾一樣 也不會有事 : : 就這麼簡單的基本素質 : : 做不到? : 這點你也是錯的 : 不過這部分還有變數。 : 今天這部法律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被調查的人的身份,需要額外定義。 : 在一開始的版本當中,國昌並沒有定義這一塊 : 他只有在法條當中加上「正當理由」可以拒絕調閱這一塊 : 然而,什麼是正當理由?是由院會來決定 : 而院會本身就是調查者,所以讓院會來決定什麼是正當理由 : 是一種球員兼裁判 : 國昌又很賤的搞行政罰,規避法院介入 : 所以也就是說,基本上一般人只要拒絕調查,你就會出事了 : 就算是刑罰都比行政罰來得好 : 刑罰是由「法院」來決定什麼是正當理由 : 法院會有很多不同的法官 : 不會造成球員兼裁判 : 這其實是國昌故意擴權的手段,我不相信他不懂他在幹什麼,絕不是不小心犯蠢 如果真得是如你所設得如此,我個人就反對。 行政權與立法權是不同的政黨在對抗, 那麼能夠決定孰是孰非的就只有司法權。 : 講這堆在講什麼呢? : 講白話就是 國會叫你出席 叫你發言 : 你不能拒絕 基本上沒有行政救濟手段 : 你沒有沈默的權利 : 國昌後來有發現自己的立法謬誤 : 所以後來趕快補上被調查者的身份是「證人」 : 得以適用刑事訴訟法 : 於是被調查者可以依造其他法條來保護自己 : 不然按造他的原版 : 台積電的營業秘密要乖乖的交出來唷 : 不交,行政罰喔,得以連續處罰喔 : 這不是邏輯滑坡喔 : 就是那麼可笑的版本 : 還好他後來有改正常一點 : : 官員的素質也真的是道德淪喪... 我個人版本是 一旦立法委員覺得官員不願意說實話, 引數據,講空話的時侯, 立委可以發動警察權,將他趕下來, 同時抓去警察局做筆錄, 之後就交給司法判決。 若司法認定非屬於此罪的範圍, 則此立委亦要遭受處罰,亦可判處刑期。 這就是設定一個條款來預防立法委員濫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87.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298590.A.42D.html

23 則留言

geordie, 1F
三小警察權114.40.137.213

sexygnome, 2F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原本目的是為了雲豹223.140.114.137

sexygnome, 3F
跟高端223.140.114.137

okgod, 4F
立委同樣說假話要受到審判那就沒問題1.170.120.221

m21423, 5F
立委可以罰鍰啊 有問題再去打行政訴訟101.10.15.178

win8719, 6F
說到高端的~我想問合約都解密了~請問有啥114.44.52.7

win8719, 7F
弊案阿114.44.52.7

win8719, 8F
行政訴訟?立法院是行政機關嗎?114.44.52.7
我覺得法律應該是這樣子訂, 若雙方有爭執, 可由某方發動攻擊,但發動攻擊的那一方 亦將要承受攻擊失敗之後的處罰。 也就是要有絕對把握成案,任何智商正常的立委才會 想發動。 所以說法律只要這樣子定,社會上絕大多數人都會同意的。 再來綠營可能會覺得第三方的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 不過經過16年的執政,我想社會上的民眾自有公論, 這種情況應該在近幾年就沒那麼嚴重了。 若仍有不滿成了政治事件,當然就是走上街頭去抗爭, 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反正本來就是民進黨的強項。
※ 編輯: william2001 (118.167.187.30 臺灣), 05/21/2024 21:45:12

m21423, 9F
法過了就能罰 刑罰可惜不能院會就判有罪101.10.15.178

win8719, 10F
除罰都有罰罪構成條件?請問說謊條件是啥?114.44.52.7

win8719, 11F
你說的叫行政訴訟~請問立法問是行政機關?114.44.52.7

m21423, 12F
院會決議過就是要罰101.10.15.178

win8719, 13F
院會決議不就誰是多數黨想罰誰就罰誰114.44.52.7

coolorphen, 14F
那要每個被調查的人先安裝測謊器嗎?223.141.8.233

coolorphen, 15F
不然怎麼判斷223.141.8.233

m21423, 16F
這是看新聞報的二讀法條啦 現在不曉得演101.10.15.178

m21423, 17F
到哪了101.10.15.178

UOIJK, 18F
中共人民大會拉1.165.71.162

kevin190, 19F
立委有言論免責權的保護傘,如果提告失111.243.19.178

kevin190, 20F
敗也無法反告濫訴111.243.19.178

Hohenzollern, 21F
老藍蛆法盲仔言論XD111.250.217.114

Nfox, 22F
立委也要說實話啊,憑什麼要保護立委說謊造1.200.120.58

Nfox, 23F
謠?1.200.1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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