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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立院三讀》電子簽章具法律效力 網路刊
自由時報
立院三讀》電子簽章具法律效力 網路刊投資廣告需驗證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4/30/4657371_1_1.jpg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案」,賦予電子簽章法律效力。(記者李文
馨攝)
2024/04/30 09:39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現行「電子簽章法」實施已逾20年未修正,為因應全球數位轉型
趨勢、數位經濟與數位服務快速發展,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案」
,賦予電子簽章法律效力;同時數位部將推動網路投資廣告刊登前,需先經數位簽章驗證,
預期可有效減少投資詐騙與人頭廣告帳號。
為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三讀條文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
」的一種類型,而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符合規定者,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也就
是電子簽章具實體簽章的法律效力,未來民眾與政府、銀行往來時,透過電子文件可快速完
成線上簽署。
考量我國國際地位特殊性,對外交流合作不以簽訂國與國雙邊或多邊協定為限,也包含政府
或民間技術交流,三讀條文增訂,在安全條件相當,且符合國際互惠或技術對接合作原則下
,經主管機關許可,其簽發的憑證與本國憑證機構所簽發憑證具有相同的效力。
此外,數位部成立以來積極推動電子簽章,但中央政府至今仍有26個部會尚未使用,而三讀
條文明定,中央、地方各級行政機關排除適用的落日條款期限縮短為1年、並僅得展延1次,
展延期間2年為限。立法說明也指出,主管機關應協助中央及地方行政機關推動電子簽章之
軟硬體建設,以消弭數位落差。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5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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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打詐?呵呵~笑死!
在看到這篇新聞的同時
頁面上就出現了好幾篇投資詐騙廣告
https://i.imgur.com/cvQoQt8.jpeg
去年金管會不就說修法投資廣告要實名制
結果投資投資廣告還是漫天播送
然後現在說投資廣告需要電子簽章
可以解決投資詐騙廣告
銀行戶頭也實名制 阿怎麼詐騙帳戶一堆?
說用電子簽章來打詐,根本就是在胡扯
騙不懂的人而已
說有在打詐 實際上根本沒有在打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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