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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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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8-16 15:35:00
留言289則留言,106人參與討論
推噓64 ( 7713199 )
先看北檢公告的起訴書 https://reurl.cc/7k129D 引述自台北地方檢察署公告資訊-新聞稿 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3089/293092/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第一關浮報就過不了 : 法官一定會要浮報加班費的具體事證 : 加班就是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工作 : 這邊就要去精準定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0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0-1 勞基法第30條第1項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勞基法第30條第3項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 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 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勞基法第30條第4項 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 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勞基法第30-1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 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 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作時間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下略) 國會助理適用勞基法,除非是勞基法第30之1條的特許行業且經過事先申請及勞資協議 不然每天工作就是8小時,最多最多含加班到12小時 所以加班的定義很明確,超過法定時間的工作就是加班 而認定法定時間的依據就是出勤記錄 也就是說,只要出勤記錄不實,要不就是雇主違反勞基法框勞工的工時 不然就是勞工虛報出勤記錄詐領加班費 但從起訴書上看起來,似乎是以虛偽不實的出勤記錄而去申報加班費 既然是倚靠虛偽不實的出勤記錄獲得加班費,那就沒有加班什麼合不合理的問題了 : 再來最簡單一刀斃命的就是金流 : 只要薪資是匯進有工作事實的助理帳戶 : 該薪資就成為個人可支配所得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22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https://reurl.cc/M8l7dk 勞動部112年3月25日勞動條 2字第 1120147759 號函釋說明 要  旨: 員工受領工資時,如有必須將工資之一部分給予其他同事,致其工資受損 ,雇主實質上並未為完全給付情形,經查明確有相關事實,以違反勞動基 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裁處,並限期雇主補付工資,屆期未改善者, 應按次處罰 主 旨:有關社福機構工資給付之違法型態認定疑義,請查照辦理。 說 明:依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近來,聞有 少數社福機構要求社工人員於受領工資,必須將工資之一部分給予其 他同事,致其工資受損;雖其形式上,雇主已全額給付工資,惟實質 上並未為完全之給付。如經查明確有相關事實,請依違反勞動基準法 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裁處,並限期雇主補付工資,屆期未改善者, 應按次處罰。 綜合上述說明,勞基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予勞工 形式上,即使雇主先將工資給勞工之後,在實質上仍要求勞工將薪資提領出來 那仍然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的問題 所以不是什麼薪資匯入勞工帳戶後就是個人可支配所得的問題 勞動部的函釋已經明確解釋,這樣就是違反勞基法第22條 : 已經消滅了原有的性質 : 哪怕是不樂之捐 : 也要舉證高虹安用違法手段取財 : 要碼恐嚇 要碼詐欺 你要指控是強盜也行 : 但就是跟貪污沾不上邊 : 澳戲拖棚 結論,回捐問社工就對了,社工界的回捐議題早是10幾年來的老問題 衛福部、勞動部都做過相當多的解釋以及明確定義回捐就是不法 先不論高市長有沒有貪污,回捐就是他媽的王八蛋啦,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9.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018773.A.61E.html

289 則留言

johnwu, 1F
八卦板不喜歡這篇123.195.117.241

wawaking1, 2F
柯粉:我們的信仰是你們一般人能懂的1.168.11.17

jerrylin, 3F
就是不法 但是不管36.233.116.242

wawaking1, 4F
嗎?不要拿別人正常人跟柯粉比啦1.168.11.17
※ 編輯: mounter (114.40.19.166 臺灣), 08/14/2023 21:17:07

finhisky, 5F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brella, 6F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118.171.119.100

brella, 7F
嘻嘻118.171.119.100

finhisky, 8F
歷史共業 原po應該沒次出事都有罵 不1.200.13.18

finhisky, 9F
是只罵高 應該吧1.200.13.18

brella, 10F
回捐給高虹安買衛生棉118.171.119.100

scott0104, 11F
所以用貪污起訴?那全台地方政府社會122.121.70.74

scott0104, 12F
局要不要比照122.121.70.74

wawaking1, 13F
樓上柯粉趕快全台大告發1.168.11.17

MK250, 14F
領的業務費用自己收著,叫人捐加班費當公款112.104.64.44

ggtest, 15F
除非如你一開始說的工時虛偽不實(這是詐114.137.249.121

ggtest, 16F
領沒錯),不然就是你後面的結論勞資糾紛114.137.249.121

ggtest, 17F
而已114.137.249.121

kent, 18F
就說高虹安沒有貪污犯意了 助理自願回捐的111.249.150.221

chuchichan, 19F
真的是慣老闆兼貪汙仔27.147.33.238

rafaj, 20F
白粉柯布林大軍說合法就是合法啦223.139.161.99

isu0911, 21F
用哪條起訴高?我眼拙沒看到114.45.202.143

johnwu, 22F
自願? 李忠庭打臉:我不願上繳加班費123.195.117.241

JohannesGrun, 23F
藍白粉要來了111.254.88.124

isu0911, 24F
喔喔,看到了114.45.202.143

deco, 25F
柯布林以後加班費都回捐給公司啊36.239.126.94

KEYSOLIDER, 26F
看來真的會土城找安111.82.116.226

applebird, 27F
還不被三民自給111.82.57.194

oringe96, 28F
回捐這種割韭菜行為,對某些人根本起手101.136.217.223

oringe96, 29F
式,玩到不想玩,現在都億來億去的了101.136.217.223

rafaj, 30F
白能你不能,Z10萬遠勝1450223.139.161.99

liocorno, 31F
土城找安要成真了1.171.50.124

applebird, 32F
各位拯救賴公主了,英雄救賴美美111.82.57.194

soleaching, 33F
建議全查36.228.251.23

GeogeBye, 34F
現在是貪汙vs.壓榨勞工 看最後是哪種125.228.130.186

turbomons, 35F
回捐很幹 所以有人拒絕啊175.182.24.17

turbomons, 36F
但這明顯就不是貪汙啊175.182.24.17

berryc, 37F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dasuperray, 38F
某F舉的例是很好的教材啊 政治獻金?1.200.6.99

eddiego, 39F
蔡英文吃屎223.138.16.239

mark845, 285F
223.137.96.223

due909, 286F
回捐這手法,社工界早就玩爛了。想當初31.160.226.10

due909, 287F
4k的工作,回捐完變27k,加班後勉強變301.160.226.10

due909, 288F
k1.160.226.10

gueswmi, 289F
買牛肉麵,漫畫報公帳沒事 衛生棉有事36.233.251.111

gueswmi, 290F
或是說有報公帳? 加班費不能買衛生棉36.233.251.111

gueswmi, 291F
受教了36.233.251.111

WarGod5566, 292F
工作那麼累還要回捐真的很可憐31.205.118.147

mrbobono1, 293F
社工有夠悲慘180.15.164.205

afred, 294F
p1.174.11.124

daster, 295F
立法院助理可以用勞基法?42.75.15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