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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台中》半夜違停被開單 警認不舉發撤銷

最新2023-11-22 04:28:00
留言39則留言,23人參與討論
推噓-7 ( 71418 )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chung/breakingnews/4491641 新聞內容: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鄭功進今天指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民眾在未劃設 紅線路口處停車,清晨5時許被警察開罰單,且逕行舉發單上竟然連單位章都沒有蓋,令人 質疑警局開單是「偷偷摸摸」,對此,轄區中市警局第一分局指出,法規規定0時至6時的深 夜時段,除了違停妨礙消防安全或人車通行,得以勸導代替舉發,將撤銷這張逕行舉發單, 至於未蓋單位章,是員警疏忽,將依規定議處。 鄭功進表示,上述夜間違停地方,位於中市的西區永成街與民興街167巷口,這是舊市區, 許多地方停車空間嚴重不足,尤其東南區近年新式大樓不斷興建,導致人口密度提升,有些 民眾只能尋找未劃設紅線區域停車,市府應該盡快釐清不可停車的區域,將標線劃清楚,不 要讓民眾無所適從。 鄭功進強調,民眾每天早上6時30分就會出門工作,晚上8或9時才回家,停放時間都是該路 段非尖峰的時段,現在連到家休息都要提心吊膽怕車子被開單,警局凌晨5點開單,實在有 點太欺負人,另外,在捷運路網成形,大眾運輸更便利之前,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只會越來 越嚴重,市府應該針對停車空間不足的區域,在不妨礙交通安全的情況下,開放夜間停車, 緩解民眾找車位慢速造成塞車及空汙等問題。 對此,一分局回應說,這是員警於本月15日半夜值勤,接獲民眾檢舉有違規車輛,遂於當天 5時許,主動去查看,發現違規車輛1輛並予以逕行舉發,但發單卻漏蓋單位戳章,一分局查 明後,發現該車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6項,深 夜時段(0-6時)除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 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得以勸導代替舉發要件,主動聯繫議員服務處協助民眾撤銷該張逕 舉單。 一分局指出,員警疏未於逕舉單蓋單位戳章,未準確衡量深夜時段得以勸導代替取締,依規 定議處,一分局也將加強教育員警,深夜時段如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 處理細則」第12條第6項等違規者,應以勸導代替舉發。 市府表示,台中市目前共有路外汽車停車格超過10萬格及路邊汽車停車格5萬餘格,總計15 萬格公共停車空間供民眾使用,並持續鼓勵民間土地開放設置停車空間,並推廣民眾使用公 共運輸以降低私人運具使用比例,後續也將持續檢視地方停車需求,尋覓於適當地點增設停 車空間,以便利民眾停放。 心得:有做事的議員關心您的停車問題 路口通通停起來 以後法律上的”得”都可以任意解釋成“應”了 以往就算是沒有夾逕舉單的舉發行為上了行政法院去行政訴訟 也頂多是警員違反內部規定,劣跡一支 因為逕舉單只是為了不再兩小時內重覆舉發 和違規行為成立與否無涉 人治社會(O) 法治社會(x) 白單只是通知,單純通知是行政法法理上的“事實行為”,不具行政法上的行政處分效力也 不會發生法律效果。紅單才是行政程序法規定之行政處分,只要行政程序法規定的要件滿足 ,即為行政程序法上之合法行政處分。以白單未蓋戳章為理由來撤銷紅單,以“事實行為” 來撤銷合法的“行政處分”,此等見解實在是難以認同。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107113S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68.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00215507.A.493.html

39 則留言

ilovesnow, 1F
如果是檢舉案件應該不可能出來跪舔LP,但如果是正義感

ilovesnow, 2F
爆發自主依法舉發違規,草擬馬四好誰叫你不佛起來

SIGSauer, 3F
得而已 還議處勒 廢物口

pei1006, 4F
龜山法學你區區行政法院判決是可以質疑的嗎

LeeFrank, 5F
龜山破腦去路邊給狗啃啦 笑死 當了10幾年 從來沒在蓋所

LeeFrank, 6F
章的 從來沒因為沒蓋章被申訴而撤單的

LeeFrank, 7F
編號有寫不就好了

bagayellow, 8F
得勸導 還不能開單 這議員官威可真大

bagayellow, 9F
是說現在民眾一定要有標線才知道不能停車?書都讀到

bagayellow, 10F
哪裡去了?這駕照到底是怎麼拿的?

iuexeyz, 11F
標示單又不會產生任何作用,龜山人創這個鬼東西真的是給

iuexeyz, 12F
基層找麻煩的

TheDivision, 13F
說個笑話:臺灣是法治國家 但人民素質低落XD

s02070207, 14F
我可以遠端檢舉1999分局撤單瀆職嗎?這件是民眾檢舉案

s02070207, 15F
欸!不是員警主動欸

samnpc, 16F
瀆職去地檢

facebookig, 17F
垃圾官

facebookig, 18F
垃圾議員

TITANEX, 19F
勸導個屁,駕駛或車主有在現場嗎?沒人我跟誰勸導

richardlala, 20F
龜山法學派94不一樣

jordonmi, 21F
白單…嗯…你知我知

warden, 22F
這個撤銷才違法吧?

warden, 23F
而且白單早就該廢了,兩小時內重複舉發系統都會提示,根

warden, 24F
本寫心酸

smt3457, 25F
有議員果然連法律都轉彎

danielbillcm, 26F
難看

S42211, 27F
得勸導還是應勸導?官是文盲?

snoopyoh1224, 28F
上了一課,以後半夜檢舉魔人跟他說明天請早

LoveAsuka, 29F
台中市的警官就是軟

chiangchia, 30F
龜山憲法大全

jaggur, 31F
意外嗎? 局長不是還把開罰單的學長調去偏遠地區嗎?

funmilk, 32F
標示單是要議處什麼?

JKGOOD, 33F
得不是應,他媽的低能狗官

JKGOOD, 34F
而且標示單是內部避免2小時內對民眾連續舉發用的,照中央

JKGOOD, 35F
法規違規事實明確就能舉發了,這些低能狗官到底什麼時後才

JKGOOD, 36F
會被抓去關?

JKGOOD, 37F
同項後段:「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JKGOOD, 38F
法律明確規範經民眾檢舉不適用勸導,狗官知法犯法還打自己

JKGOOD, 39F
人,幹破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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