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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受傷...無法干涉同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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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10-09 16:55:00
留言56則留言,32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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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受傷...無法干涉同仁提告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https://i.imgur.com/3yOeFpf.jpg
[新聞]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
▲三重員警在地上與黃男發生扭打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日前在埋伏逮捕通緝犯時,誤認一名黃姓民眾為當事人 ,雙方發生拉扯扭打,過程中造成黃男受傷,事發後,警局對2警及所長做出懲處,並9次向 受傷黃男慰問致歉,無奈在第一次和解時無共 識,黃男今在2立委陪同下開記者會,痛罵警方行為。 三重警方表示,案發當時雙方均有受傷,同仁以私人立場提出告訴,分局無法干涉,將在12 日做第次調解。 事件發生在上個月(9月)20日晚間9時許,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2名身著便服員警,埋伏 要抓41歲李姓通緝犯時,誤認路過的54歲黃姓男子為通緝犯,出手要將黃男帶回派出所,黃 男以為遇到歹徒,極力反抗,遭警過肩摔壓制,黃男頭部遭重擊導致耳內出血及撕裂傷。 ▼三重員警在過程中也受傷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https://i.imgur.com/mLG5eNH.jpg
[新聞]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
事發後,三重警分局坦承「抓錯人」,第一時間由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黃先生及社會大 眾致歉。針對警員疏失部分也主動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2員警從重記過調職、所長連 帶處分;警政署也派督察室張榮興主任,並由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陪同向黃民致意,表達 關懷和絕對會秉公處理的立場。 黃男與三重警分局曾開調解會,但卻在賠償金部分沒有共識;今(5日)黃男由2名立委陪 同下召開記者會,邱顯智立委痛批警察執法過程不僅有失專業,也違反法律規定警察執勤時 要出示證件或表明身份,黃先生請鄰居報警,兩 位便衣不僅沒穿制服,更沒有表明身份,黃先生當然可以拒絕在場兩人行使職權。 邱顯智更拿出一張紅色招領單,邱批評,社會大眾清楚這是警察暴打人民,但警察還對民 眾提告,「今天黃先生收到傳單要領偵查傳票,說是犯了傷害罪,警察打人民最後變成人民 傷害警察,是這樣處理的嗎?」 三重警分局回應表示,案發當時同仁與黃男因拉扯,雙方均有擦挫受傷,同仁以自己私人 立場提出告訴,有關此部分係屬當事人權益,分局無法干涉,僅能儘量協調雙方平和調解, 讓事件圓滿達成共識與諒解,警方從事發迄今已向黃民關懷慰問9次,當事員警並已於9月29 日主動至調解會申請,將在10月12日進行第二次公開調解,希望能盡速取得當事人諒解,達 成共識和解。 ▼黃姓受害者出面控訴三重警暴行。(圖/記者杜冠霖攝) https://i.imgur.com/ndTskBs.jpg
[新聞]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5/2352060.htm 快笑死了!抓錯人把人打成這副模樣,居然還有臉告對方傷害?最好受害者會接受調解,有 夠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03.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4947514.A.911.html

56 則留言

※ 編輯: KOGADOU (223.137.103.240 臺灣), 10/05/2022 13:28:26

tysh710320, 1F
https://imgur.com/2bCEuZd 雙方均有受傷XD
[新聞]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

linyolin060, 2F
丟臉,這種的才叫做影響警譽

tysh710320, 3F
眉毛好痛

atgo1207, 4F
衝組的還沒醒嗎?還是五千的眼鏡真的沒錢修

Danielhsieh, 5F
我的阿曼尼啊

nodash, 6F
先說說和解金要多少

Giganoto, 7F
太扯了吧 三重警

WilMyersSD, 8F
笑死 看來不想讓事情結束

WilMyersSD, 9F
你違法在先 人家正當防衛而已 想喇臭變互毆 各打50大

WilMyersSD, 10F
板啊? 建議法官以沒有悔意 不要給緩刑

bobgun1211, 11F
死不認錯,建議不給緩刑,直接讓他沒工作

TheDivision, 12F
哈哈真的很鬧事欸打人警

ComfortPTT, 13F
誰教的啊以為這樣可以55開喔

open820518, 14F
跟來派出所亂告的有啥差別...

acbt4343, 15F
夢到和解金要求破百

milesonline, 16F
完全在一個逆風的勢頭 佩服

tysh710320, 17F
破百又怎樣 明顯疏失成這樣還在說謊 告人啊

Danielhsieh, 18F
在其他國家是破百美金

tysh710320, 19F
對了 原本要抓的人抓到了沒?

umaga1, 20F
做錯就要賠啊..但是賠破百..我寧願給法官判

bobgun1211, 21F
賠破百剛好而已吧,侵害人權到這種程度還不自己辭職,

bobgun1211, 22F
都光警察的臉

Konfuzianer, 23F
笑死

Giganoto, 24F
破百剛好而已啊,三重仔亂搞丟光警察本來就不多的臉面

curlymonkey, 25F
還好密錄器沒了 不然可能不只賠破百 嘻嘻

tysh710320, 26F
https://imgur.com/ATXyy0R 8*15=120 還沒算動手部分
[新聞]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

tysh710320, 27F
嘿嘿嘿

cc161, 28F
所以之前護航的人臉都腫腫的

cc161, 29F
到時候不能易科罰金就要去關了

cc161, 30F
趕快和解吧,就算一百萬也趕快賠一賠

tsoumoo1988, 31F
只能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之下人人自由」,況

tsoumoo1988, 32F
且提告又沒犯法,沒毛病。

tysh710320, 33F
告傷害的部分的確是該員警自由啦 頂多觀感不佳

tysh710320, 34F
那麼告:妨害公務的部分呢?

wish40512, 35F
丟人現眼,趕快自己辭職好嗎

Danielhsieh, 36F
看看傷害跟妨害公務檢座會站哪一邊呵呵

Danielhsieh, 37F
起訴就真的說明中華民國離法治國家還很遙遠

WilMyersSD, 38F
的確,很像來派出所亂告的,畢竟都是台灣人嘛,呵呵

WilMyersSD, 39F
制服脫掉就我最大 ,“你”警察我養的,我愛告就告

BBING0044, 40F
真的很棒,要錯就錯到底死不認錯

sharkhead, 41F
鼠要大仁哥道歉惹

tino9808, 42F
提告是權力 但這種火爆猴只想弄臭而已

st090663, 43F
抓錯人就乖乖賠錢了事,還敢告人?

WilMyersSD, 44F
說個笑話 鼠長要局長道歉 有人還在不聽話

Danielhsieh, 45F
樓上因為總統說要逆風高飛 啊那是前總統

jjjjj18, 46F
板上都專家,提告是任何人的權利,有什麼好反對

imbester, 47F
告下去了啦

jordonmi, 48F
唉 亂衝組

kspp0903, 49F
丟臉丟到家==

s9210222, 50F
工三小

Wang5566, 51F
一點點小傷而已包成這樣我還以為是出車禍......阿不是

jaggur, 52F
妨害公務的前提是要依法執行公務 你看到人就打

jaggur, 53F
是依哪一條法律執行公務?

jaggur, 54F
警察直拳行使法嗎?

roc074, 55F
直拳行使法XD

w225562003, 56F
真是有夠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