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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有錢就領出來花」慘關1年2個月
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有錢就領出來花」慘關1年2個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222/2686906.htm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A去年因誤信不實廣告,匯款500元至詐騙集團提供的帳戶,事後發覺上當,氣得報警
並決定提告。而帳戶主人馬姓男子聲稱自己不知情,只是因為帳戶裡面有錢,就領出來花
用,但他的說詞並未獲得台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依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
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366/d3366844.jpg
▲馬男明知帳戶內多出一筆不明匯款,還跑去ATM提領並花掉。(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非本案當事人。)
判決書中記載,A女去年2月間在瀏覽IG時誤信不實廣告,以為有居家賺錢的管道,於是透
過LINE與「業者」聯絡,對方聲稱要先支付押金避免棄單,她便匯了500元至指定帳戶,
後來發現遭到詐騙,隨即前往警局報案。
而帳戶主人馬男到案之後辯稱,自己確實在A女匯款隔天前往超商領錢,一共領了1萬3000
元,但他不認識詐騙集團,也不知道被害人為什麼要匯款給他,只是「因為有錢就提領出
來花用」,他的帳戶應該是被盜用了。
然而,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馬男自稱沒有將帳戶、金融卡交給他人使用,若此話屬實,詐
騙集團又是如何取得他的帳戶資料,況且若是帳戶遭盜用,一般人發現帳戶內突然多出一
筆錢,必然會感到困惑,接著報警或聯絡銀行處理,不可能明知錢不是自己的,還領出來
花用殆盡。
法官表示,由此可見,馬男不僅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自己應當也是詐團成員之一,
考量到他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但此案被害人僅損失500元,最終依以網際網路
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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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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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 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有錢就領出來花」慘關1年2個月
Tainan02/23 20:19
24119
1117
Re: [新聞] 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有錢就領出來花」慘關1年2個月
Tainan03/04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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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則留言
jackloutter 作者的近期文章
15Tainan
Re: [問題] 道路設計真的很有問題※ 引述《eva19452002 (^^)》之銘言: : 不好意思,這可能沒有台南點,只是原文中的推文說 : 只要圓形綠燈下,對向車道沒車就可以放心左轉 : 可是我看這個FB的影片,底下留言很多是圓形綠燈還是被員警開單 : ,不然就是被科技
13Tainan
[交易] 合購 監獄蛋捲-東區交易類別:合購 面交地點(須為台南市內):東區 7-11 竹篙厝 門市(仁和路) / 7-11 鼎亨 門市(德東街) 交易物品/金額/說明:(避免誤解請盡量於文內詳細說明) https://shop.mjac.moj.gov.tw/11/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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