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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 羅一鈞爬屋頂無防護恐違法?勞動部:公務人員不適用職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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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rex (不含銅鋰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羅一鈞爬屋頂無防護恐違法?勞動部:公
時間: Wed Sep 27 18:45: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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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alk新聞 生活
曾郡秋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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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鈞爬屋頂無防護恐違法?勞動部:公務人員不適用職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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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治登革熱,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親自爬上屋頂查看環境衛生,但卻沒有穿戴安全裝
備,引發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質疑他的行為未符合職安法,是否該罰鍰?勞動部、衛福部均
對此提出回應。
因南部登革熱疫情嚴重,羅一鈞近日一直在台南協助地方防治登革熱,邱臣遠今(27)日在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出示一張羅一鈞爬屋頂的照片,他表示羅一鈞雖然
辛苦,但沒有戴安全帽、也沒有其它防護設備,他認為這是帶頭錯誤示範,並詢問勞動部
長許銘春是否該依職安法對羅一鈞處罰?
許銘春回應,屋頂作業應該要有適當的防護措施,但職安法並不適用於公務人員,但他會
跟相關單位宣導,在執行公務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許銘春也表示,他會打電話給羅一鈞,告訴他這樣做是不對的。衛福部長薛瑞元也說,如
果是有危險性的場所或情況,還是要做好安全防護,他會要求羅一鈞下次要戴上鋼盔。
原文網址: 羅一鈞爬屋頂無防護恐違法?勞動部:公務人員不適用職安法 | 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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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不適用職安法,
但公務人員有
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0
第 三 節 執行職務之安全衛生設施及防護
第 13 條
各機關應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機具設備及措施,並
隨時注意維護及檢修。
對於執行危險職務所使用之機具設備,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定期加強維護及檢修。
第 14 條
各機關應檢視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所可能產生之危害,並採取必要之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
。
前項危害,應特別注意下列危險來源及事項:
一、工作場所、位置之建置與裝設。
二、執行職務之過程與時間。
三、執行職務之資格與能力。
第 15 條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應採取下列防護措施:
一、依業務需要加強與當地警察機關聯繫。
二、提供適當之安全防護措施,必要時,得依規定洽請當地警察、消防及衛生機關派員隨
護或提供防護器具。
三、對執行特殊職務公務人員之職務、姓名、相片等個人資料應予以保密。必要時,並提
供隱密之工作場所。
四、經常注意民情輿論,適時疏導民怨。其有因民眾非理性抗爭而遭受侵害之虞時,應立
即請當地警察機關派員處理。
五、建立安全及衛生防護通報系統及公務人員緊急聯絡人名冊。
六、其他必要之防護措施。
不過職安法跟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最大的差別在於,
職安法有罰則,可以罰業主也就是雇主。
而《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對於公務人員的雇主,
也就是公務機關,卻沒有罰則。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92287
2023/09/23, 勞工
消防員工作超危險,勞權保障卻比一般勞工還差?政府責任比企業老闆還少?
消促會顧問朱智宇表示,不讓消防員組工會,等於剝奪消防員與行政機關對等協商的權利
。政府一直用「消防員是公務人員,有公務人員保障法」這一點來阻擋消防員組工會,根
本說不通,因為《工會法》第4條就明定「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消防員與教
師一樣,公職和非公職都有,機場和某些科技廠、石化廠都有非公職消防員,只要《工會
法》第4條修法就能納入消防員,身份別根本不是問題。
公務人員只有殉職、沒有職災,雇主無罰則、無責任
至於消防員的職業安全保障,目前僅適用《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不適用《職
安法》。朱智宇表示,這兩套法的內容高度雷同,最大差別在於《職安法》對勞工的雇主
有罰則,但《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對於公務人員的雇主,也就是公務機關,卻
沒有罰則。
==
這也是為什麼日前屏東大火,又燒出了消防員想組工會的原因。
職安法對勞工比較有保障喔,所以消防員才一直想組工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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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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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羅一鈞爬屋頂無防護恐違法?勞動部:公
Gossiping09/2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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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羅一鈞爬屋頂無防護恐違法?勞動部:公
Gossiping09/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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