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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歲女童出事路口婦「走斑馬線」挨撞
※ 引述《airchen0302 (Air)》之銘言:
: 聽你在唬扯
: 有行車記錄器,警察也不會理你檢舉
: 這悲痛的新聞讓我想起三月中的事情
: 我牽著一歲半的女兒在家裡附近的巷子走走
: 到了巷口綠燈走在斑馬線
: 一台休旅車急速左轉後急煞差點撞上
: 沒多久拉下車窗
: 「哩係勒拍殺小,不會走快一點嗎?」
: 然後幾秒後開過去
: 一個熱血小哥喊住我,對我說
: 「剛超危險的,差點撞到人
: 態度還這麼囂張,我看不下去
: 我這裡有手機行車記錄器,
: 我傳給你,讓你去檢舉他」
: 行車紀錄器如下
: ppt.cc/fc7GPx
: https://i.imgur.com/giaBs4R.jpg
: 我以此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檢舉
: https://i.imgur.com/0fwVlTo.jpg
: 收到的回應如下
: https://i.imgur.com/FSUkuUq.jpg
: 在我看來,在台南除非真的被撞
: 不然檢舉也一點效果也沒有
: 警察根本不會理你
: 走路上尤其帶小孩,還是小心一點
: 只有自己能保護自己的小孩
: 別讓這悲劇再次發生
身為長期向永康警局進行交通違規檢舉的市民
有些心得與想法想與版友分享
個人雖然有法律背景,但我必須說交通違規方面的法規及認定方式
也是近期開始檢舉後才接觸
交通違規的認定有其必須符合的法定要件
執法者不能也不應該裁罰不符合要件的行為
身為執法者的一線警員其實能做的很有限
既然我們要自祤是民主及法治人權國家
那必須了解及遵守所謂的法規要件是怎麼回事
以一線警員執法者他們的身分及立場,
只能就現有法規要件以及行政機關函釋作為執法標準
您案件中的陳昕玫警員我也多次與她
接觸及抗議舉發案件的標準
首先我必須強調的是
這樣的駕駛以及這樣的行為
即使當事人不是我本人
看到影像我也覺得非常憤怒
這個路口也是我常常經過的路口
會很想讓法規或制度來懲罰或汰除這樣的不適任駕駛
然而
有時候法律本身的設計並不能
完全符合我們對法律的期待與法感情
系爭案件目前這樣的行為
直覺上與感情上我們會認為應該會違反
道交條例§44第二項之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
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
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https://reurl.cc/rLmdx1
以行為結果來說
這台超級危險的車確實停在行人穿越路線前面
而構成要件必須是在夠近的距離
搶在你前面通過而未禮讓
所以這台車並沒有構成道交條例§44的違規態樣
另外根據交通部
《交通部 110.03.30. 交路字第1090037825號函》
另內政部警政署業於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人已律定執法取締標準,
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一個車道寬(約 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
為取締認定基準,違反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舉發之。
https://reurl.cc/5M6gqz
雖然這麼多的檢舉案我絕對能感同身受的感到憤怒
「這樣居然不成立」
但是,這是立法者在設計法律時沒有考量到的部分
如果警員以不符合法律要件的方式對這類車主進行裁罰
事後監理站或法院在撤銷該罰單時反而會讓這些駕駛習慣及能力低劣的駕駛
氣焰更囂張,也會被政府或違規聖人大作文章
說檢舉浮濫,侵害他們的用路權
反而變成做錯事的人更有話語權去推動修法
讓交通環境變得更惡劣
就像前一批的限縮檢舉案一樣
反而變成政府跟媒體以及違規聖人帶起風向說是檢舉民眾的不對
拿極端案例來作為通案案例用以限縮一般民眾的檢舉權利
我知道您看到這樣的結果一定感到非常憤怒跟無力
你經歷過的我也經歷過
當然,這位陳警員的用語我想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但她也確實單就條例的要件進行解釋及說明
當然這樣的說明語氣一定會讓民眾產生警方在掩護違規者的想法
這點我對於陳警員已經領教多次
不過從法律從業人員的視角
並排除當下不悅感情來看待XD
她確實是蠻認真在解析法規要件讓民眾了解
這點我真的願意稱讚她做的不錯
當然一些現實問題、取證難易度
她可能也沒辦法顧慮這麼多層面
至於你我情感面的問題
當然以阿德勒心理學角度來講
我們必須消化自己的情感與心理課題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
警察只是執法者,不可能做出超出法規的裁罰
真正可惡的是這樣的不適任駕駛
以及知道法規、道路工程設計有問題卻刻意不作為的當權者
而現在這樣基層民眾與一線執法人員的對立
就是這些真正違法亂紀以及怠惰不做為的執政者所樂見的
因為他們的義務以及不法行為不會有人注意了
也請您如果還有意願對交通違規盡一份心力
在時間精力允許的狀況下
也希望您繼續保持積極的作為
如何成功讓檢舉案舉發多少需要經驗累積
這些事情也需要有更多人參與及積極投入
也希望您能一起協力繼續守護你我及下一代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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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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ν)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_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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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nan05/0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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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新聞] 3歲女童出事路口婦「走斑馬線」挨撞
Tainan05/10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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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歲女童出事路口婦「走斑馬線」挨撞
Tainan05/1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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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歲女童出事路口婦「走斑馬線」挨撞
Tainan05/1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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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台南市民信箱,反應效果如何??※ 引述《chiuhanhsiu (快跑吧~小女孩!)》之銘言: : 被半夜在中華東路和大同路交叉口車子改管飆速噪音困擾 : 查到有台南市民信箱可以反映,也有收到回覆 : 想問反映真的有效果還是只是官方回覆@@ : 請教有經驗的大家,或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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