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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ght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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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起底5億高中生…「阿公變爸爸」!複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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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5-20 18:33:00
留言22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3019 )
爭點人物整理: 中國媳婦(=媽媽):以法律條件推斷,阿公沒取她為配偶,阿公的遺產她沒有繼承權。 她的法配是智障二兒子(=爸爸),因此她在爸爸遺產事件爭產失敗不再贅述。 小兒子(=孫子):以法律條件推斷, 1、生母是中國媳婦,但出生時中國媳婦的法定配偶是智障二兒子(=爸爸),由於爸爸拒 認亂倫關係,小兒子(=孫子)出生戶籍應該是寫「生父:不詳/生母:中國媳婦」,所以 爸爸遺產事件才沒有小兒子(=孫子)的爭產地位。 2、阿公應該沒有辦理「領養」小兒子(=孫子),所以才以「增與」方式陸續搬運財產給 小兒子(=孫子)。阿公遺產事件能繼承者只有阿公長子獨得5億(後述)。當然除非阿公 打死不給其他任何人半毛錢,才選擇五鬼搬運梭哈給不確定有無領養小兒子(=孫子), 不然5億分每年200萬也要搬250年,再以此推斷阿嬤此時可以抓到很多阿公先前的異常操 作,但結果是推翻贈與追回或是單純補稅就不好說。 賴姓阿公遺產事件:同前述整理遺產繼承權,阿嬤(X,離婚),中國媳婦(X,沒有再婚 ),長子(O,應該沒有斷絕親子關係),小兒子(X,孫子/如果沒有領養為兒子)。 小兒子(=孫子)遺產事件:同前述整理遺產繼承權,阿嬤(X,沒有領養為兒子),中國 媳婦(O,陸籍仍然合法且無上限),阿公長子(X,沒有領養為兒子),印尼姊姊(X, 大房生女/沒有法定姊弟關係),夏姓同性配偶(O,婚姻手續完成)。 異常巧合事件爭點: 1、阿公贈與財產過程可能有問題 2、阿公死因可能有問題(搬完錢就死亡) 3、小兒子死因有問題(廢話) 上述三事件最大利益者各異,所以現在推敲脈絡,比較可能是: 中國媳婦說服阿公以贈與方式搬錢搬光給小兒子(=孫子),阿公死後小兒子唯一繼承給 陸籍生母(=中國媳婦/媽媽),中國媳婦以為操作結束等著收割, 接著殺出程咬金夏家(背後有無他人指使不知),以兒子完成賴夏同性聯姻取得配偶權分 產,中國媳婦(=媽媽)心有不甘+小兒子死因不單純,寧願開記者會鬧大要證明夏家搞鬼 ,如果中國媳婦(=媽媽)證明婚約不法才能獨得5億,如果只能證明小兒子死亡是他殺事 件也沒用(婚約存在), 中國媳婦(=媽媽)為小兒子(=孫子)陸籍生母,法律修改已不受200萬上限與有無台籍 身分約束,均可辦理繼承,原本可以獨得5億。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SE (2nd generat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1.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84545235.A.BDE.html

22 則留言

fenix220, 1F
收屍部隊不是叫假的
※ 編輯: lightwing (116.241.11.184 臺灣), 05/20/2023 09:30:17

cccmn, 2F
代書父子應該也是佈局佈很深

SubaruDuck, 3F
阿嬤沒離婚啦,阿公離婚官司敗訴不是嘛。

SubaruDuck, 4F
所以才要用贈與的方式把財產給死者,不然過世阿嬤

SubaruDuck, 5F
可以分50%。

scarbywind, 6F
死者有被收養,贈與本身就是減稅的方式之一

scarbywind, 7F
而且如果阿罵在世,是可以把贈與的財產列入遺產計算

scarbywind, 8F
然後阿公跟阿罵本來的婚姻關係還在,又收養孫子

scarbywind, 9F
所以該外配其實沒有任何親緣,所以當初依親滯留也被

scarbywind, 10F
拒絕 也沒身分證 至少五年前是這樣

scarbywind, 11F
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ARita, 12F
如果兒子生父未提否認之訴,仍為婚生子女,母親未離婚

ARita, 13F
,仍為配偶,感覺這家專門欺負外配,但本案重點應該是

ARita, 14F
夏家.

ARita, 15F
民法規定阿公不能收養孫子

tingchen, 16F
問題是孫子是兒子啊...

scarbywind, 17F
他是生父..

scarbywind, 18F
與公公亂倫產子 夫死數千萬遺產飛了 2013/06/25 06

scarbywind, 19F
自由時報的報導

scarbywind, 20F
她尚未取得台灣國籍,所生兒子非婚生,無法繼續留在

scarbywind, 21F
台灣

scarbywind, 22F
原來是十年前的新聞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