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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立院二讀《職權行使法》25條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

最新2024-05-25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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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二讀《職權行使法》25條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96051 發布時間:2024-05-21 12:35 更新時間:2024-05-21 12:36 楊子瑩 / 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21)日繼續審查國民黨與民眾黨共同推出的國會改革法案,針對藐視國會罪及 擴張人事同意權進行攻防。上午10時舉手表決,二讀通過國民黨與民眾黨團版本的《立法 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25條,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 立法院自上週五開審國會改革法案,爆發激烈衝突。今日再度針對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 同意權、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等審議。 一早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號召至少10名同黨立委守住立法院議場門口,民進黨立委6時30 分到場後,兩方於議場門口爆發口角。7時議場開放後,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搶占主席台 ;民進黨立委頭綁「民主已死」布條於質詢台抗議。 開議後約1小時,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舉手表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第25條,國民黨與民眾黨挾人數優勢,以60票通過。 二讀條文規範,質詢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且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等或經主席同意的秘密內容外,不能拒絕答復及提供資料、 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詢人未經立法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 不得缺席。 被質詢人若違反上述內容,主席需要制止並要求被質詢人答復。被質詢人經主席提醒後仍 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並經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將處被質詢人2萬元 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違反「反質詢」等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經 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若陳述內容為虛偽內容,可依 法追訴刑事責任。 可以想見在不久的將來 未來各地方議會跟代表會 也都會立類似的自治條例 長官若沒肩膀拉人跟著去罰站 要安安穩穩過日子很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95.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16272115.A.0E1.html

Re: 回文串

64197
> [新聞] 立院二讀《職權行使法》25條 藐視國會最
PublicServan05/21 14:15

197 則留言

(eno4022 刪除 j6ru04jo3 的推文: 見置底公告)

Goodanswer, 1F
反正以後擺爛不做事就不會出事

wowisgood, 2F
早該過了 大官爽擺爛沒事 都是基層慘

aikopake, 3F
好法案

WTF1111, 4F
期待高官離職潮

sheepinair, 5F
只能說樓上幾位鄉民太天真了…

tsubasa1116, 6F
可以預見未來基層們有更多資料要準備

lolicone, 7F
隨便一個離職書記被叫去給委員噴 碎嘴一下就被罰了

yamahara6026, 8F
祖克柏跟馬斯克都曾經去過美國國會被質詢啊 也沒啥

genius117, 9F
上面被盯慘 下面會好過 想也不可能

WTF1111, 10F
總好過高官胡扯,底下拼命圓謊

luismars, 11F
別讓狗官在那無恥耍嘴皮了...
(eno4022 刪除 rawm 的推文: 見置底公告)

toshiba5566, 12F
原來民進黨執政八年公務員有尊嚴???

toshiba5566, 13F
做這種智障宣傳DM只能洗那些智力測驗沒過的人吧!

lolicone, 14F
以後各位承辦人寫的資料談參只要立委不喜歡就是假

lolicone, 15F
資料~保重R

majongson, 16F
加重處罰公務員?我好怕阿,DM拿回去再想想看,文

majongson, 17F
案要再聳動些

za755029, 18F
長官自己答詢自己出來扛阿 干我屁事

timidwei, 19F
快笑死 到底是誰在羞辱公務員 騙騙死忠的還可以

lbsiii0315, 20F
能看政務高官皮皮挫 真爽

iverson414, 21F
民進黨會叫就是幹對了

toshiba5566, 22F
砍退休金=給公務員尊嚴嗎?

taiwansoul, 23F
自治條例自律規則可以這樣搞?可以這樣類比?想帶

taiwansoul, 24F
風向再回去重讀地方制度法吧!
(eno4022 刪除 aikopake 的推文: 見置底公告)

SAMON5566, 25F
我好奇的是,白藍諸公連署或附議裁罰的罰鍰,若行

SAMON5566, 26F
為人不服,按行政處分是可以救濟,但這個機關意見

SAMON5566, 27F
,是不是落在立院議事處某個倒楣的小公務員要來寫

SAMON5566, 28F

SAMON5566, 29F
機關意見就是指訴願答辯書啦,就算免經訴願程序也

SAMON5566, 30F
是要出具答辯狀給行政法院吧

brett47125, 31F
我比較好奇有這法條的是不是都內閣制政體,美國有這

brett47125, 32F
條嗎

sexintheair, 33F
還好藍白有過半^^ 看綠崩潰四年就是爽

SAMON5566, 34F
內閣制是行政立法融合,怎麼可能會有藐視國會這條

cloudeda, 35F
這法案整體來說是立法部門對行政部門不平等的迫害

cloudeda, 36F
,真不曉得上面那些人在高興什麼?一層層壓迫下來

cloudeda, 37F
,公務機關與人員只會雪上加霜更慘而已!

lolicone, 38F
都要出立法院了 恐嚇什麼? 不信你可以試試看啊~

lolicone, 39F
以後機會很多喔

op520, 189F
些簡任官 顆顆

firewill, 190F
有功力的首長很少在議會當面嗆議員的,沒料的才會

firewill, 191F
議員在議會被首長嗆後,還不是在會勘時發洩在基層上

kamen766, 192F
說看中央社報導的

daniel3658, 193F
死忠支持者想來這邊替主子帶風向喔?

daniel3658, 194F
看了一下,果然又是正黑常客,嘻嘻

za755029, 195F
感覺某人連上質詢台還是出席協調會都分不清楚 有點

za755029, 196F
可憐

Annahahaha, 197F
不是增訂立法院得舉行聽證會嗎?不是只有質詢欸。

daniel3658, 198F
很好啊 美國把拔不是也有國會聽證嗎?

Annahahaha, 199F
美國國會無權質詢行政部門,只有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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