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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任公務員「難做人」 時力籲鬆綁3年禁
先帶大家複習一下這位政客在年改時的嘴臉:
#1QxHUt2A
至於他認錯人還裝死就算了 反正靠著DPP這兩年跟屎一樣讓他撈到議員
左膠覺青基本上就這種嘴臉 活在同溫層 不過以高雄的水準他下次大概也是連任
回到正題
綁三年沒辦法生小孩?父母重病要照顧?
那現在育嬰/侍親留停的規定是擺著好看的喔?
離家太遠租屋費用是很大開銷?
北漂勞工都是自虐狂沒事跑那麼遠工作?
回家鄉就可以兼顧工作和照顧小孩/父母?
所以是在說中南部都很爽?還是有背景但卡在這個規定很不方便?
報名高普考的時候不要跟我說你都不知道錄取後選缺是全國分發啦
問題從來就不是綁幾年好嗎,問題在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商調要原機關同意」
這條規定才是造成公家機關一部分的主管擺爛裝死只能擋商調壓榨部屬過日子的主因
知道很多主管上班不做事在看偶像劇被約聘抓包還依然故我嗎?
知道很多主管毫無歷練建樹,靠著年資和老臉凹到科長甚至簡任缺嗎?
知道很多主管在同一職位待了十幾年對於權管業務什麼都不懂只會說土法煉鋼嗎?
結果時力和公蛤蜊扯東扯西,把一堆現行規定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拿來當議題炒
就是自打臉而已啦~
你時力有點guts就在立院提案修任用法,商調比照離職,原機關不得拒絕
理由也很簡單啦,組織管理都講得很清楚了,行政效率要提升,重點在主管不是承辦
今天一個承辦要跑掉,主管就要擔心業務推不下去,那你主管應有的專業知能和行政經驗在哪?
不知道找職代嗎?不會教人嗎?代理人覺得業務量增加,主管給不出方向才會讓承辦/代理人覺得莫名其妙啦
修法就是要導正這個問題
整天喊著要讓公部門變好,從在職喊到離職,結果水準跟那些活在威權時代的老廢物一個樣
實在笑掉人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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