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標題

[車禍] 2台機車車禍,我與對方該怎樣走流程?

時間
留言18則留言,5人參與討論
推噓5 ( 5013 )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3.09.20(三) 中午 12:2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夏小姐:受傷 + 新北市聯醫三重分院 驗傷。 我: 受傷 + 新北市板橋 開立診斷書 (醫師說:驗傷要去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我去三重區 長泰派出所作筆錄。 員警去三重分院 幫夏小姐作筆錄。 現場無破壞。 (謝謝好心哥一直主動關心協助)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富邦產險。單一保額型:500萬 -->拿到 事故聯單 後, 有打電話 0800-009-888 進線告知富邦產險, 也有使用Line聯絡富邦專員 Lisa。 夏小姐:(好像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三重區安和路上,車頭往長安街方向。 夏小姐:三重區 長壽街上,車頭往龍濱路方向。 車輛撞擊點: 安和路 vs 長壽街 的黃色槽化線。 號誌:無號誌。 夏小姐:懷疑髖關節不舒服,X光後,判定正常。 左手擦挫傷、左腳擦挫傷。 我:右手擦挫傷、右肩擦挫傷。 六、問題: 問題_01: 我怎樣可以透過富邦的官方的電話或網站查詢, 富邦已經受理? 問題_02: 我怎樣可以協助夏小姐取得應有的全部合理補償? 包含:車損、人傷、黃金手鐲、安全帽、一袋水果、 身上的衣物、美妝後的腳指甲、手指甲... 問題_03: 我需要取得夏小姐的哪些證件副本? 問題_04: 我可以如何得知夏小姐是否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或者說 查詢 ? 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 那我的機車就可以有保險公司幫忙出資修復。 問題_05: 夏小姐要如何舉證物品的價值? 譬如身上的衣物破損、水果... 問題_06: 我要怎樣知道夏小姐沒有對我提告? 問題_07: 可以把一切全權都交給富邦產險嗎? 問題_08: 富邦產險一定會處理『刑事』嗎? 請問會處理『民事』嗎? 問題_09: 單一保額制500萬, 會包括『精神賠償』嗎? 問題_10: 可以請富邦產險, 一定要給我 調解書 嗎? 富邦產險明確發訊息給我: 『勿私下和解』。 問題_11: 還有哪些部分能給我建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95232260.A.034.html

18 則留言

CCWck, 1F
保險公司沒在管刑事的
-->謝謝C大。

tks9527, 2F
2023.12.20還沒到,當天別出門就沒事了
-->謝謝t大, 已經更正為2023年09月20日星期三。

iscu, 3F
樓上太天真了,當天一定會有逼他出門的事件出現~

iscu, 4F
或者在世界之力的影響下,他三個月後會忘記這事然後照常發生
-->謝謝i大。 日期已經更正為昨天 2023.09.20(三)。 謝謝您的幽默^_^//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9/21/2023 12:02:46

KKyosuke, 5F
保額能負擔什麼要看保單條款怎麼寫
-->謝謝K大。 保單條款如下: https://reurl.cc/6QEzbVhttps://reurl.cc/NypeNm

iscu, 6F
等肇事責任歸屬清楚後再談就好~ 如果有任何開銷記得留下收據

iscu, 7F
有沒有第三責任險要看對方是否要出險,可以選擇不出險自付

iscu, 8F
如果要跟保險請款 基本上就是在調解時找保險專員出席

iscu, 9F
私下和解的話,要看你們保險種類,有可能會和解無效之類的
-->謝謝i大。

KKyosuke, 10F
和解不會無效 但保險不會付而已
-->繳錢給保險公司超方便;想讓保險公司理賠超難。

KKyosuke, 11F
全世界的保險大概都會有這種條款 你不讓保險參與談和解

KKyosuke, 12F
的內容的話 保險就不會付
-->謝謝K大。

iscu, 13F
有一種叫做妨礙代位~ 詳細就不說明了

black82465, 14F
問題有點多 跳著回

black82465, 15F
滿一個月申請初判 對初判有疑慮就車鑑 不要像板上某

black82465, 16F
些人有意見卻不做車鑑 才3000而已

black82465, 17F
不要全權交給保險 有時候保險會做的不夠好讓你也被吉

black82465, 18F
對方損傷看看有沒有發票 口說無憑
-->謝謝b大。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10/14/2023 16:59:17

newsamwang 作者的近期文章

[其他] 公證 可以記載的內容?
事實經過: 01. 甲、乙二人約定如下: 『甲在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彩紅斑馬線上, 3分鐘內匍匐前進來回3趟, 以腳跨越彩虹班馬線為時間停止點, 如甲方在2024.03.31前的周六時段完成, 乙方願意匯款新台幣6,600元至甲方郵局帳戶。』
更多 newsamwang 作者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