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marriage
標題

[閒聊] 夫妻共同出資買房的相關問題

最新2024-06-29 15:02:00
留言535則留言,133人參與討論
推噓116 ( 13620379 )
=====================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YES 夫妻共同買房,雙方父母 各出1/3,剩餘1/3貸款夫妻一人一半(生活費共同支出), 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 先生提出預告登記但太太和岳母家拒絕, 拒絕的理由是【認為這樣女方的權益會受到制約和侵害,對女生沒保障】 目前和父母同住, 女生負擔家庭的開銷每個月約6000,剩餘都是男方負擔; 女生下班回家主要工作就是曬衣服摺衣服、偶爾念故事書、陪孩子睡覺, 剩餘孩子接送、環境整潔、三餐、洗碗、陪寫功課都是男方主要負責。 (家務比約 女方20% 男方80%)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和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89.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19191831.A.158.html

535 則留言

xuit96lo, 1F
500萬各買一間 不用吵了

drture, 2F
彼此欠缺信任感,這種婚姻不要比較好!

drture, 3F
會為金錢計較利害關係的人都不適合走入婚姻!

pronini, 4F
不要合資買,麻煩多到會懷疑人生。

pronini, 5F
既然女方不想仔細談,就不要浪費時間在這上面。沒

pronini, 6F
有結果的。

amilkamilk, 7F
登記共有一人一半不就好了

kim, 8F
覺得對方在算計你,那就不要結這個婚

amilkamilk, 9F
如果已經登記過去誰要理你談判

kim, 10F
我不太懂為什麼不是用各持份一半這種簡單一點的方

kim, 11F
預售屋 25年Q1才會交屋,目前是還沒登記的狀態。 共同持有 google 的結果都是弊大於利,大多推薦 登記一人、另一人預告登記的方式。
※ 編輯: jason0925 (113.196.184.240 臺灣), 06/24/2024 09:51:13

leocat, 12F
雙方父母先贈與488萬給自己那一邊,然後再去買房。

leocat, 13F
一年贈與244萬免稅,爸媽可各244萬,就488萬了。這

leocat, 14F
樣之後若要離婚,房子就會平分

leocat, 15F
千萬不要登記共有,超爛,一次把兩人首購都用掉

amilkamilk, 16F
哪有什麼弊...利大於弊好嗎

amilkamilk, 17F
在那邊算首購優惠,結果房子全部被吃走,是有比較

amilkamilk, 18F
賺喔,都已經在計較了,就不是用兩人整體利益在看

amilkamilk, 19F
事情,要用你自己個人利益(拿一半,還是全部被吃

amilkamilk, 20F
掉)去看

tonglie, 21F
預告登記明明對他們沒有影響
女方是打算房屋全部她們出,登記太太;其他生活開銷全部我出(包括裝潢、家具電器), 如果我有多的錢歡迎"贊助",但不接受預告登記,這樣對女生才有保障。
※ 編輯: jason0925 (113.196.184.240 臺灣), 06/24/2024 10:13:52

allymakeup, 22F
這年頭離婚率真的非常高,各出多少,就各登記多少吧

allymakeup, 23F
,看很多了,離婚時,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為了錢

allymakeup, 24F
,狠起來,都很狠,別為小利失大利

amilkamilk, 25F
有啊,她擺明之後會找機會賣掉(例如要離婚前),

amilkamilk, 26F
怎麼會沒影響www

MaxA, 27F
前面討論房子的產權,後面拿誰家用跟做家事出來比

MaxA, 28F
較….你應該不適合結婚
雙薪家庭,家務一個做80%要被說計較,一個做20%都不會計較;真的是高下立判。

pigin852789, 29F
反正離婚財產就是兩邊重新分配

saluawu, 30F
對方不接受預告登記這點 就不願意拿錢出來買房的 在

saluawu, 31F
那邊講會沒保障 這種心態沒法信任

iloveannasui, 32F
房屋女方全出是指頭期出貸款也全出嗎?那裝潢也出的

iloveannasui, 33F
話,我可以接受房屋掛女方名字。電器屬生活支出,一

iloveannasui, 34F
人一半。

amilkamilk, 35F
你免附租金這樣也算合理,就裝潢盡量便宜,電器自

amilkamilk, 36F
己用的可以好,對方用的盡量便宜,完全不要贊助,

amilkamilk, 37F
給對方登記對方出貸款,我覺得這樣還算公平

amilkamilk, 38F
他們出登記她的,離婚你還可以分一半價值,划算

iloveannasui, 39F
不過你們雙方算的這麼清楚,有去公證天妻財產分開制

kinkifan, 539F
要不要就離婚,一人養一個小孩,各自安好

bbdu, 540F
這麼怕吃虧別結婚了

JackTheRippe, 541F
看標題就猜到又是這種貪婪女方

ChikanDesu, 542F
你有不買的籌碼嗎 沒有的話就吞阿 沒籌碼跟人談判?

ChikanDesu, 543F
房子100%他們付就他們的阿 你家事跟你住進去的房租

ChikanDesu, 544F
是另外的命題 不要混為一談

newxx, 545F
有沒有被卡脖子的感覺?有就對了,就是你有才會問

newxx, 546F
那就不要被卡,以拖待變,我想想看,一想想十年

newxx, 547F
無解的問題就是不要解決,而是等待自己有利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