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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要求房屋改共同所有卻被拒絕
雖然在這篇文章聞到牙膏味,
但還是就我目前的理解,
提供一些可能思考的方向,
供原po參考。
另,我並不是法律專業人士,
只是因為工作的緣故,對房貸略有一點瞭解,
如果下面有說錯的部分,
非常歡迎板友用力鞭打指正。
※ 引述《SAPANA (夢)》之銘言:
: 我和老公婚後合購一間房子,
: 當初頭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 之後房貸他出6成、我出4成。
: 房子登記老公的名字,
: 那時候他說,婚後是財產共有
這點沒錯。
: 那時候房仲說先登記夫,再登記妻,可以有2次首購優惠,
我想他講的應該是
土地增值稅10%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_-
不過這個目前不是妳的焦點,暫且不提。
有需要的話請自行Google。
: 我自己也沒很了解相關規定(唉),
恕我直言,
我覺得妳現在還是不了解啊(茶)
不太知道妳的恐慌,
和妳覺得可以處理這個問題的解方(改共有),
是怎麼連結在一起的?
: 因為對方拒絕說明他的立場,
: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慮不周道,
: 因此想問版友能否提點我沒考慮到的部份:
: 1、我這樣主張,他實際權益有損失嗎?(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 還是有對他不公平嗎?
目前看來沒有。
: 2、如果談到最後他就是不願妥協,怎麼處理比較好?
: (不希望搞到要離婚、找律師 …我們已經有小孩了)
如果妳非得要把所謂的保障和權益明確量化的話,
看妳要不要退而求其次,
要求他找代書協助你們去登記第二順位抵押權,
把房子抵押給妳本人,
權利金額就設妳出的金錢總額囉。下面會解釋。
: --補充--
: 我認為現在這樣登記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 1.他可以不經我同意處份房子
現狀底下理論上是有可能。
: 2.其他民法繼承的問題
有什麼問題?
妳是他合法配偶、妳的孩子是他的子女。
在他沒有其他子女的前提下,
你們就是他的繼承人啊。
: 3.我知道談1、2很不吉利…,
: 但是這個房子我好歹也出3成5以上,
: 為什麼不能主張部份所有權,而應該放棄掉 …
妳沒有不能主張,但妳主張的利益是什麼?
妳有思考過嗎?
取得房子35%的所有權,
但是和配偶撕破臉失去互信,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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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定抵押權的小說明,很長,沒興趣可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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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全額付清、不貸款去買房子,
否則銀行在借款給屋主的時候,
都會要求屋主把房子抵押給銀行。
屋主付不出貸款時,
銀行才有權利拍賣房子,以收回欠繳的款項。
但抵押權是有順位的。
假如王小明本來向A銀行借錢買房子,
但他臨時需要更多錢,
就去做民間所謂的「二胎房貸」。
也就是,拿同一間房子向B銀行申請貸款。
這時,B銀行只能登記為第二順位抵押權人。
假如王小明破產了,還不出錢,房子被拍賣
賣出去所得的錢,會優先償還A銀行的貸款。
還有剩下的話,才會償還B銀行的貸款。
建議妳去登記第二順位抵押權的原因是:
1.這樣做不需要改登記所有權人的名字,
但妳還是可以取得妳想要的權益。
2.有蠻大機會阻止先生隨意處分房產。
如果先生要賣房子,
除非對方也是全額現金買斷不貸款,
否則對方要申辦貸款時,
銀行一定會先看抵押權設定的情況。
妳覺得對方銀行會接受,
有一個別人(也就是妳)的抵押順位比他們優先嗎?
銀行不接受、對方貸款辦不下來,
買賣破局。就這麼簡單。
3.有蠻大機會阻止先生辦理二胎房貸。
除非先生是向你們原先貸款的銀行辦理增貸啦....
否則,他如果是向其他(正派的)金融機構貸款
人家一樣會先看房子的抵押權設定情形。
妳覺得銀行會接受,
有一個別人(也就是妳)的抵押順位比他們優先嗎?
銀行不接受,妳先生就借不到錢。
以上個人小建議,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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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會是你身邊纖柔秀美的菟絲花。但願意作與你互相扶持的菩提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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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是你肩頭巧囀柔弱的剪尾燕。卻要是能與你並翅遨翔的白羽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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