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Fw: [檢舉] #1bUM97mQ neverfly 政檢6-2 7-2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bUQBJsl ]
作者: luciffar (☆晨星-台以友好☆)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檢舉] #1bUM97mQ neverfly 政檢6-2 7-2
時間: Wed Dec 13 20:25:51 2023
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neverfly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35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此外,若有誹謗行為或討論內容無關板務者,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
同樣處以水桶35天之處分。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bUM97mQ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檢舉文的舉證沒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2453831.A.C1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6-2
還在審理的案件非當事人請不要亂發言!
偷渡意見意圖影響判決
有意見請審理完畢再發建議文
7-2
誹謗我加工證據 我的圖是在解釋上下文因果關係 何來加工之說
他才是故意只抓那張圖來誹謗我
我前半段的檢舉文 一樣把不相干的發言全部刪除了
他為什麼不把整篇檢舉文全部截出來?
斷章取義非常不可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14.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02470355.A.DAF.html
43 則留言
luciffar 作者的近期文章
Fw: [討論] 徐巧芯遭外交部怒告 黃國昌傻眼:看不出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cEUYcU5 ] 作者: luciffar (葬送的路西法-葬送最多○)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討論] 徐巧芯遭外交部怒告黃國昌傻眼:看不出 時間: Tu
Fw: [申訴] bat2007x想清楚版規,提起申訴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bcZyvyj ] 作者: bat2007x (倫敦騎士)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時間: Sun Jan 7 14:05:43 2024 一、申請人ID:b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
→
→
→
→
→
推
→
→
→
→
推
→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