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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多家保險公司下架 實支實付險買不到?金管會出聲了

最新2024-01-03 11:35:00
留言306則留言,36人參與討論
推噓78 ( 846216 )
出處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7676355?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index 多家保險公司下架 實支實付險買不到?金管會出聲了 2023-12-30 18:36 聯合報/ 記者 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對於許多民眾憂心在多家保險公司下架實支實付商品後買不到實支險,對此金管會傍晚特 別發聲明,強調這次下架的只是受理副本的實支險商品,民眾想要買,還是可洽接受醫療 收據正本理賠的保險公司購買。 金管會在聲明強調,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多數保險公司仍有銷售,並非買不到,且除了 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外,尚有日額型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特定傷病保險、癌症保險等 其他支應民眾就醫需求的保險商品可供選擇。 金管會並特別說明,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的主要功能,係就保戶發生保單條款約定保險 事故所致的實際醫療費用支出提供費用補償,因此應適用「保險損害填補」原則,保險公 司在受理民眾投保時,將依照內部核保規定進行核保,金管會並未禁止保險公司銷售實支 實付醫療保險。 金管會也指出,近日部分保險公司宣布停止受理或停止銷售醫療保險商品,均為接受醫療 收據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民眾若未曾投保或有增額需求,目前市面上仍有 相關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可供民眾選擇,並非買不到。 此外金管會也表示,有關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落實損害填補原則議題,尚需時研議,尤 其因應保險業接軌IFRS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保險商品宜逐步轉型回歸『保 險保障』本質,其中包括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應落實損害填補原則。 至於上述的研議重點,金管會則表示,相關細節需要有相當時間進行充分討論及建立配套 機制來推動,例如因應新藥及醫療科技進步,將來是否能在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納入給 付範圍,此部分有賴於國內經驗統計資料是否能取得,金管會已請壽險公會提出具體經驗 統計資料需求,待其提出需求後將責成保發中心精進精算統計的基礎工程,就創新醫藥及 新型醫療方式的發生率與醫療費用損失幅度等專案進行相關研究,完善我國健康保險相關 發生率經驗資料庫,以利保險公司研發高端或自費醫療保險商品。 金管會也特別指出,在研議討論過程中,亦會考量民眾在高端醫療、自費醫材方面的保障 需求,逐步推動。 想法評論: 這是睜眼說瞎話嗎? 還買得到沒錯啊 但都是正本的 有什麼用? 不能副本理賠那你以後買幾張不都一樣只有一家可以賠 跟有副本理賠但全部加總起來不能超過實際支出金額一樣道理 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話說還有什麼好的實支實付可以買啊? GG 末班車沒搭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206.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03944672.A.7A1.html

306 則留言

sinsony, 1F
金管會的意思就是:不希望民眾因為實支保單領兩份賠償

opdesert, 2F
只能買一家,代表只能一次買好買滿,等經濟改善要加買只

opdesert, 3F
能捨棄舊的保單,完全沒有靈活性,這樣合理嗎? 睜眼

opdesert, 4F
說蝦話的金管會
※ 編輯: jis0077 (114.38.206.113 臺灣), 12/30/2023 22:13:42

guk, 5F
精算過的保險,怕人家買2份 ,神奇

zivking, 6F
精算跟你買兩張有何關聯?

zivking, 7F
在損害填補原則下,根本就沒有「限購張數」的命題,即便

zivking, 8F
你買100張也不會是問題

svcc, 9F
開小吃店比較賺

guk, 10F
下次會不會改重大疾病的單次給付,一個人不能超過200萬

zip00000, 11F
現在已經有單次給付後結束的重大傷病保險啦...

zivking, 12F
定額給付的人身保險屬抽象保險,這才是基於人身無價而不

zivking, 13F
適用複保險規定,不過,即便如此,投保時還是得誠實告知

zivking, 14F
已投保資料,保險公司還是可以拒絕要保,畢竟利得禁止原

zivking, 15F
則不僅限損害保險才得適用

zivking, 16F
但某樓講的給付後契約結束則無關損害填補,只是單純保單

zivking, 17F
設計

Maninck, 18F
就買賣而已 你想買別人不想賣 就去找想賣的買就好了

zivking, 19F
保險業的監理制度是一般買賣無法比擬的

flamer, 20F
反正就是 你想靠多份實支來得到超出醫療收據費用的理賠金(

flamer, 21F
無論是你用來貼補其他不在收據上的花費或者是純賺錢)即將

flamer, 22F
落日, 以後管你買幾張反正就是賠你收據總額度而已, 本來已

flamer, 23F
經買的則不受影響(只要有保證續保, 即使附約一年一約, 還

flamer, 24F
是有效, 可以繼續拿正本+副本多份超出收據總額的理賠) 理

flamer, 25F
解如上 請指正

zivking, 26F
已投保的實支不受影響?未必

zivking, 27F
釋字717好好研究,了解何謂不真正溯及既往吧!

flamer, 28F
那您可以開釋一下嗎? 我笨看不懂

pttptt2008, 29F
解釋權在政府,你認為的不一定和政府的解釋相同。

wl568, 30F
z大所說釋字717的朔及既往問題,該案所指是為退休人員之薪

wl568, 31F
資超過限制人員之不合理處,與複保險應不盡相同吧

NASHISMAGIC, 32F
某人是不是又推文了,黑名單看不到= =

wl568, 33F
若未來改為實支只能當第一家,便無法與目前複數實支相比較

wl568, 34F
,自然不會有利益損害問題

hank0624, 35F
信賴保護、比例原則,權利濫用,共同團體

hank0624, 36F
公益原則

robinson, 37F
簡單來說就是金管會擺明圖利保險公司

zivking, 38F
溯及既往禁止是憲法基本原則,釋憲案例就是此原則操作及

zivking, 39F
審查的指引,大法官闡釋的是個案中的原則如何操作,難道

lawego, 303F
說破產清算、公司解散才說的過去,因為精算這麼爛的保險公

lawego, 304F
司真的沒有存在的價值

Maninck, 305F
如果保險公司倒了,保戶不會出來抗議要政府出理,我相信

Maninck, 306F
政府會讓它倒的

zivking, 307F
現在跳出來哭爹喊娘的,除某人外,幾乎都是本板陌生ID

guk, 308F
推文推到說別人哭爹喊娘。難怪需要黑。就問這邊是有人說到你

guk, 309F
家喔

zivking, 310F
說哭爹喊娘,你有意見嗎?陌生ID
(awei181 刪除 IKnowWhy 的推文: 違反板規三、1-2,裁定刪除推文。)

IKnowWhy, 311F
什麼時候有只有老id才能發言這種規定?

zivking, 312F
剛考上業務員,怎會這麼好笑XD

zivking, 313F
板主,這邊有人自介業務員,可以桶了

hank0624, 314F
揠苗助長 很容易夭折的….請Z大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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