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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實支實付醫療險迎大變革 金管會:未來理

最新2023-12-29 13:53:00
留言56則留言,18人參與討論
推噓22 ( 22034 )
實支實付醫療險迎大變革 金管會:未來理賠將以損害填補為限 網址:https://lurl.cc/8Rl4Yx 節錄: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證實,未來實支實付醫療險將朝損害填補原 則進行改革,即各家保險公司理賠總額以保戶實際支出為上限;現行規定投保限額3張, 未來新制上路,將回歸各保險公司核保機制把關,並在理賠加入損失分攤機制。 蔡火炎解釋,未來保險公司新保單將落實損害填補原則,但在新制前賣出的實支實付醫療 險,還是會按原先契約約定及理賠原則處理,換言之,新制並不溯及既往舊保單。 蔡火炎也針對本次改革做出回應表示,相關上路時程要先經保險局內部會議,再和壽險公 會及產險公會針對細節及配套措施進行討論,目前尚無確定時間表。 想法評論: 以收據數額為範圍給付的叫損害保險, 以手術等級賠償的叫抽象保險; 損害以填補損害為原則本來天經地義, 釋字576已經錯一次了, 金管會還弄個三實支上限, 違反層級化法律保留, 根本大錯特錯! 學者狗吠火車這麼多年, 還不如防疫險一次讓保險公司紮實肉痛ㄧ次。 至於不溯及既往, 分為真正跟不真正, 實支幾乎都是一年一約, 依大法官對18%的邏輯, 該年度約滿後就是新的契約, 到時候怎麼解釋, 可真的好玩了。 就算未來突破法理, 一年一約也算不能溯及既往, 那也沒關係, 超過損害額的保險給付, 就是屬於所得應要課徵所得稅, 理由是量能原則, 還有保險金不課稅的立法理由在保護遺族, 而不是利用保險事故而賺錢。 我們一定看得到, 實踐損害保險以填補損害為原則的那一天, 東市買駿馬,你在西市也買駿馬, 買那麼多不如認真算看看, 你的損害保額(俗稱雜費)有多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42.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03656678.A.292.html

56 則留言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2/27/2023 13:58:59

hank0624, 1F
以後若立法成功,就有機會溯及既往了。

zivking, 2F
附約是一年一約,其實沒有溯及既往問題,這個去看18%大法

zivking, 3F
官怎麼說就知道

hank0624, 4F
站在保險原理,上法院真的就只能看法官心證了
這幾年還是有實支適用複保險的裁判呦!

sate, 5F
重點是保險公司費率會降嗎?

Jin63916, 6F
要怎麼突破釋字576?
12/27 15:23 那J576既然說人身保險不適用複保險,那金管會憑什麼限制你只能買三張? 限制人民權利須以「法律」定之,是經過國會讀會通過的法律哦,那金管會憑什麼限制你 只能買三張? 如果你認為人身保險不適用複保險規定,那你要問金管會憑什麼要限制你買幾張?

rexlin, 7F
這件事之後照保險局玩法一定會鬧超大的

rexlin, 8F
要照這樣還搞三+一張跟分攤比,到底有多白爛才會這樣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2/27/2023 16:00:56
※ 編輯: zivking (118.232.42.130 臺灣), 12/27/2023 16:02:43

jacky8192, 9F
若要損害填補,要如何判斷購買實支實付足額的問題?
這端看自身需求,包括環境、病史、基因跟經濟能力。 不過,要說明的是,損害填補原則就是以損害額為天花板, 假設損害額(健保不給付跟部分負擔)是50萬, 現有三張實支保險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保額分別為12萬、12萬、20萬, 加起來保額共44萬,所以三家都賠得到,實際給付未超過損害額。 但假設一樣受有50萬損害,同樣有三張實支,但保額分別為20萬共60萬, 此時賠法有二, 一是按投保順序,依保額上限給付並開立差額證明,此時第三家只需賠償十萬; 其次是依投保家數按保額比例分擔。 至於那種方法可行,我猜是第一種啦。 又,既然是以損害填補為原則, 所以意外事故發生時,則應統算意外跟醫療實支, 這點應該是未來影響最大的。

svcc, 10F
你買額度多少就配多少不是額度嗎?

svcc, 11F

svcc, 12F
錯誤政策的受害者 金管會壞壞
※ 編輯: zivking (140.134.18.39 臺灣), 12/27/2023 17:32:06
※ 編輯: zivking (140.134.18.39 臺灣), 12/27/2023 17:32:45

Maninck, 13F
意外醫療實支很難通算 那個對價不好處理

Maninck, 14F
更不要說還有團險沒納進來 比較有可能是都分開處理

zivking, 15F
團險可以不用分,但意外跟醫療我是認為在損害填補下,應

zivking, 16F
該在意外事故時要統算

bookerfan, 17F
最好 自付開刀 藥額 政府會幫出

adey, 18F
理賠順序很難認吧,要是三家有兩家願意陪,一家咬死醫療必要

adey, 19F
性不賠,那要怎麼算損害填補? 而且還有理賠審核時間過長

adey, 20F
的問題,越快速通過的賠越多(審的慢的都還沒審過怎麼賠給你

adey, 21F
?),根據賽局理論,保險公司審越慢越爽

zivking, 22F
理賠順序就依投保順序

daze, 23F
應該是做成類似連帶責任吧。如果保三家各20萬,出險50萬,

daze, 24F
三家都認的話,保戶可以跟任意2家要20萬,1家要10萬,不受

daze, 25F
限於投保順序。事後怎麼分攤保險公司間自行解決,與保戶無

daze, 26F
關。

daze, 27F
如果兩家認一家不認,保戶就先跟2家各要20萬,剩下10萬再看

daze, 28F
保戶要不要上法院討。如果法院判下來保戶贏了,那另外2家保

daze, 29F
險公司也可以請求第3家分擔理賠額。

daze, 30F
不過如果保戶放棄請求剩下那10萬,其他兩家保險公司有請求

daze, 31F
權基礎嗎?

zivking, 32F
不可能,你投保不用告知已存在的契約?

daze, 33F
當然要告知既存契約,但除非新契約中有規定請求順序,否則

daze, 34F
不能限制保戶要先向哪一家請求啊。而如果限定請求順序,那

daze, 35F
次順位請求權的保費就該按出險機率減少才對

opdesert, 36F
保費有相對應減少嗎? 如果沒有的話 買單實支就好

hank0624, 37F
一年當中繳保費沒出險,不代表保險公司沒有承擔你的危險

hank0624, 38F

hank0624, 39F
內部保險人分攤理賠,你損害填補,乃是兩回事

pippen2002, 40F
笑爛!!保費降低過嗎??百姓苦哈哈~~可憐哪~~!

pippen2002, 41F
還好版上都人人300萬且炒股大賺百萬沒問題!對吧!?ok?

rexlin, 42F
如果兩家保一家賠一家不賠,這樣要怎麼解決?Z大有方案嗎?

OrzxzrO, 44F
看來各家會開始陸續停賣了…

Maninck, 45F
不意外 接下來要上演的應該是 民眾投訴保局說買不到

Maninck, 46F
然後又被逼著賣 跟防疫險一樣

zivking, 47F
實支不是共保,所以要稱為「內部」分攤真的勉強

zivking, 48F
投保順序是最公平的,處理起來爭議也是最少的

zivking, 49F
最近一堆業務、消費者在搶停售潮,真覺得白痴沒藥醫

OrzxzrO, 50F

OrzxzrO, 51F
台壽也跟進停賣

davincicode, 52F
剛聽業務說全球XHB也停

kkll14, 53F
球球也GG

kkll14, 54F
小雞只當第一家不當第二家了

zxcd951, 55F
現在投保全球實支來得及嗎?

flamer, 56F
無恥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