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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青安貸應該要排除共同持有繼承

最新2024-03-23 16:27:00
留言5則留言,3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302 )
借題討論 其實就算原po名下有棟老透天有持分 財產清單應該會分”房屋”+”土地” 照道理只要把”房屋”贈與給父母 就符合新青安的資格 (新青安不看土地) 因為可能只有土地值錢 地上的房屋可能因屋齡老舊 價值可能連幾十萬都不到 這樣也不會超過每年244萬的贈與上限 這種玩法有漏洞嗎 ※ 引述 《obrag》 之銘言: : 青安貸上路,幫助很多首購族買房 : 升息還有額外補助 : 但有一些少數族群 : 繼承共同持有的房產 : 兄弟姐妹還在住又不可能賣房 : 然後持份是用面積來算 : 鄉下的持份面積一定會超過規定 : 明明首購卻不能用青安貸 : 然後還被升息搞 : 真慘= = : 共同持有的繼承不應該被青安貸排除在外 : 要排除的是單一繼承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9.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1173613.A.FF4.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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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心得] 青安貸應該要排除共同持有繼承
home-sale03/23 14:00

5 則留言

tpwang0917, 1F
想知道

arkin, 2F
我比較想排除配偶婚前資產

SouthEast62, 3F
政府一直想避免土地與建物分離的可能性,修改各種

SouthEast62, 4F
法規提供區分權建物有房無地或有地無房的人優先承

SouthEast62, 5F
購保險的規則,你這樣的提案不是反著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