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Re: [請益] 公寓陽台漏水只能認了?(小黃不幫
※ 引述《posthumous (pardon)》之銘言:
: 前陣子透過小黃買了公寓 已交屋
: 這幾天下雨,發現陽台跟漏上的接縫舊了
: 會漏水下來,找師傅估價要修4萬
: 房仲說這是附屬建物,屋主不肯修
: 但當初的安心服務保障說明書沒有寫到只保漏水主建物
: 請問這是能繼續追屋主嗎?
想問一下,我去翻了合約書 屋主當初確實沒勾陽台有漏水
https://i.imgur.com/RTahLfp.jpg
我跟房仲說了以後,房仲一直說陽台是附屬建物不在擔保內
並傳了永慶的保固內容給我看
https://applealmondhome.com/posts/9561
我就說那屋主不用負責瑕疵擔保?
房仲就說法律上我是站不住腳,balboa
一直繞圈說維修只是小錢 希望我分攤一些或是吞了(我猜是他凹不動屋主,就改來凹我=
=)
想請問正確的解法到底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23.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3905932.A.43E.html
25 則留言
posthumous 作者的近期文章
[心得] 懲罰危老都更不同意戶才是正解吧?
ㄧ堆要走危老都更的案子,常被不到5%的人卡住 都叫危老,表示會危害到公共安全與多數人生命的事情 怎麼還需要全體同意? 實在不合邏輯 應該是50%以上的人願意走危老都更後 不同意戶,政府應該要對這批人加收土地跟房屋稅 甚至祭出隨時間進程 累加
推
推
→
推
推
推
→
推
推
→
→
推
推
→
→
→
推
推
→
推
→
→
推
→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