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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單厚之在節目上拿釋憲585號替立院辯護

最新2024-05-23 06:58:00
留言208則留言,25人參與討論
推噓28 ( 335170 )
※ 引述《ke0119 ()》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s0B7bY5s3Y&t=2490s
: 新聞面對面的節目上,單厚之拿大法官釋憲585號條文 : 替立法院濫權使用調查權辯護。 : 但釋憲585條文裡面是說: :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 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 : 並非毫無限制。 : 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 : 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 : 事物範圍。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 : 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 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 :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 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 : 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 : 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 : 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 重點幫你單厚之畫出來: : 1.立法院之調查權只為輔助性權力,並非毫無限制。 : 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 : 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 →重點一.其他機關受憲法保障,不是給你隨便調查的。 根本亂解釋 那句根本不是說其他機關受憲法保障不能被調查 是指其他機關的獨立職權,立法院不能插手 像是檢察官正在調查的案件,立法院不能說要取代檢察官的職權,調閱這個案件的文件 : 2.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 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 : →重點二.立院濫權立法行政部門不得有隱瞞, : 明顯與585號明文保障行政部門有不予公開之權力牴觸。 根本不是行政院有任意不公開的權力 是行政院要證明這個資訊不能公開 如果和立法院要求有牴觸 要經過司法機關判定 : 3.如於具體案件,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有爭執時, : 立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 : 或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 →重點三.立法院如果對於機關不公開資訊有爭執時, : 應該要先合理協商,或者交給司法機關審理,而非 : 給你立法院自己認定。 : 所以你們把釋憲585條文給立法院的輔助調查權無限上綱, : 你還好意思拿這條釋憲出來指鹿為馬? : 簡直可恥。 你根本沒有把585貼文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這是585後面那一段 立法院本來就可以對違反協助調查的義務者科處罰鍰 媽的貼釋憲也故意不貼完全 解釋也亂解釋 你更無恥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4.89.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397020.A.FF5.html

Re: 回文串

28208
> Re: [討論] 單厚之在節目上拿釋憲585號替立院辯護
HatePolitics05/23 00:56

208 則留言

t21, 1F
習慣就好。綠粉通常都貼一半鬼扯114.46.207.67

joexnozomi, 2F
笑了101.9.33.190

Lailungsheng, 3F
政黑只能有一個切文大師那就是...101.137.215.152

choujim, 4F
顆顆223.140.212.8

choujim, 5F
現在尷尬了 該怎麼辦啊? 到底有沒有違223.140.212.8

choujim, 6F
憲?223.140.212.8

carbomd, 7F
可是連打官司人民都有緘默權和不自證己罪141.217.195.239

carbomd, 8F
到了立法院就連不回答的權利都被剝奪這樣141.217.195.239

carbomd, 9F
對嗎?141.217.195.239

s81048112, 10F
可是你忘記這次法案把緘默權給拒絕了150.116.130.119

s81048112, 11F
到底誰在混淆呢 嘻嘻150.116.130.119

joexnozomi, 12F
自己也切文101.9.33.190

s81048112, 13F
結果你也沒貼完全 更無恥XD150.116.130.119

win8719, 14F
Re: [討論] 單厚之在節目上拿釋憲585號替立院辯護

GP01, 15F
更尷尬嘛,原po也沒貼全也很無恥嘛~~61.64.28.253

ke0119, 16F
阿娘餵~連釋憲你都能超譯,當年真調會202.229.51.203

ke0119, 17F
沒找你進去真的是死不瞑目202.229.51.203

tzujan, 18F
我無恥啥 我根本沒要解釋585釋號好嗎 貼下210.244.89.153

tzujan, 19F
面那一段是要打臉原Po的亂解釋而已210.244.89.153

joexnozomi, 20F
你自己嗆人補貼完全的啊101.9.33.190

shermantan, 21F
被打臉150.116.174.53

joexnozomi, 22F
*不貼101.9.33.190

ke0119, 23F
你法律是怎麼讀的,在憲法保障你行政特權202.229.51.203

ke0119, 24F
的前提下,你就沒有後面的什麼行使調查權202.229.51.203

ke0119, 25F
這種東西了啦202.229.51.203

ke0119, 26F
那是在沒牴觸到這個前提下的輔助調查權202.229.51.203

ke0119, 27F
的事了202.229.51.203

tzujan, 28F
哇靠 你法律系的??? 立法院沒有調查權210.244.89.153

tzujan, 29F
唷 智障210.244.89.153

joexnozomi, 30F
所以你法律系的喔 罵人髒話 呵呵101.9.33.190

chx64, 31F
調閱權和調查權先分清楚啦 越看越可憐175.182.217.147

ke0119, 32F
這個邏輯就是:未婚未成年流產要法定代理人202.229.51.203

chx64, 33F
明明金門撞船才過沒幾個月而已175.182.217.147

ke0119, 34F
同意,才有後面流產的事項202.229.51.203

ke0119, 35F
結果你直接跳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去說202.229.51.203

ke0119, 36F
未婚未成年可以人工流產巴拉巴拉202.229.51.203

ke0119, 37F
根本一點邏輯都沒有202.229.51.203

ke0119, 38F
不然前面釋憲一大段"行使調查權的限制"202.229.51.203

tzujan, 39F
好可憐 釋字585第一句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210.244.89.153

coffee777, 198F
推正確解釋123.194.45.50

sln5112, 199F

sln5112, 200F
看在你至少有看釋字 這篇貼給你 看完還不101.9.37.50

sln5112, 201F
不懂 我也沒辦法了101.9.37.50

sln5112, 202F
羅智強的法律素養還比狗昌好101.9.37.50

sln5112, 203F
就知道狗昌多可悲101.9.37.50

chx64, 204F
樓上這篇很棒 打臉原PO175.182.217.147

chx64, 205F
但第四點 我的見解 直接送檢調就好了175.182.217.147

chx64, 206F
立委幹麼沒事找自己麻煩175.182.217.147

chx64, 207F
吃飽太閒?175.182.217.147

chx64, 208F
註一的部分也是一種爭議 我個人是前者175.182.217.147

xxxcv, 209F
不用浪費時間跟塔綠班講這個,我這幾天都223.139.191.22

xxxcv, 210F
要被他們笑死了223.139.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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