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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北流爭議懶人包
手機排版請見諒,本文取自Dcard:
○北流事件時間軸:
1. 2004年2月18日,行政院核定文化部辦理「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2. 2013年,郝龍斌市長完成規劃,預計2013年就動工
3. 因為招標不順,一直到2014年10月才完成招標
4. 2020年柯文哲市長任內才順利開幕啟用
這中間已歷時16年
2019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裡指出,這期間歷經13位行政院長、8位政務委員、12位國發會
主任委員、12位文化部長、3位台北市長及9位文化局長,期程數度展延、預算擴增,行政
院、文化部、台北市政府均有違失
2020年北流開幕時, 蔡英文總統和蘇貞昌院長友都有出席,現在卻把所有責任往柯文哲
前市長身上倒。
○1.9億款項從何而來?
文化局和新工處的相關書面報告以及2021年監察院調查報告中均指出,「總計1.9億元的
工程款,都是因為工程需求調整變更設計,致使工程經費擴增」
增加的規劃設計服務費、專案管理技術服務費以及因為增加延長監造期間之監造服務費,
整個過程全部都是公開透明,依法依約,有憑有據。甚至廠商當時提出的工程款增加總額
高達2億5632萬,後來經過柯市府的努力調解才降為1.9億萬元,省下了6千多萬元。
○北流到底歸屬誰
北流是由中央文化部提出相關規劃
由中央出資,交給台北市政府代辦
然而多次流標,延宕數年沒有進展,最終導致工程款不足10.44億,這部分的款項缺口由
台北市政府額外規劃預算(105~108年連續性預算)支應,最終才得以完工,而在這之間所
產生的其他資金缺口,柯市府多次要求文化部應依「代辦協議書」約定,撥補短絀金額,
而後中央核定60億(包含之前的10.44億),由中央支付58億,北市府支付2.6億
後續由於座位等相關原因,監察院報告指出「應由文化部以及北市府同修正」,才又多出
1.9億。
但蔣市府上任後又再次函文中央(112年1月17日、2月14日、6月2日),請中央撥補,但未
受正面回應。直到今年七月才回函說文化部不想付。
==我是分隔線===
如果以上敘述為真,所以那糾正案提到,文化部應與北市府修正,所以北市府才回函給中
央,增列1.9億爭議款,畢竟北流計畫是歸屬中央,北市代辦執行。代辦完和中央請款,
有何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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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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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而此罪是針對「官員在國會受立委質詢時說謊或拒答」而處刑罰。 至於被告的緘默權是指,被告於刑事偵、審得保持沈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二者根本是不同概念,換言之,藐視國會罪的被告一樣到時候開庭可以行使緘默權 。 林教
Re: [討論] 中配縮短身分證時間,那依親呢
原文恕刪 ※ 引述《b122771 (灣灣小土豆)》之銘言: : ※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 不用取消中國國籍,這點是問題最大的 : : 這表示中國籍配偶,可以隨時無痛放棄台灣國籍 : : 其他外籍配偶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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