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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76歲父買股票遭詐「3000萬房子被過戶」 

最新2024-05-10 03:49:00
留言16則留言,10人參與討論
推噓8 ( 808 )
※ 引述《shawnm80 (80)》之銘言: : 她的爸爸沒有現金,就騙他把房子過戶給一個吳先生,哄騙簽約一個1年內付1千6百萬給 : 吳先生,房子就可再買回來。詐騙集團還做很多的假證明、假的識別證、假的身分來騙爸 : 爸。最終房子過戶給吳先生,吳先生還將他家的房子去銀行貸款1千6百萬,其中8百萬被 : 詐騙集團用現金取走,還有幾個人拿走現金,吳先生拿300萬服務費,外加女網友家的房 : 子。 這段感覺上跟台北市警局網站上的這個案例有點像 https://w2.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866A3E4547F655B7&sms=0F7A00D742769229&s=5C62599C5B50F20D (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2p9n4a22 ) 節錄一段: 曾女是首次賣屋,缺乏經驗,買方自行在房屋買賣契約中訂定尾款付清期限,曾女不查買 方故意將付款期限拖延3個半月,就在合約上簽名。簽約當時,郭姓土地代書以辦理銀行 貸款為由,需曾女提供房屋所有權狀,曾女不疑有它交出權狀及印鑑。 之後曾女在家中突然有聲稱是某地下融資公司人員,要來查看屋況,曾女質疑對方,錢莊 人員表示陳某以曾女房子向其錢莊設定貸款,錢莊核貸前派人確定屋況,曾女一聽大驚, 前往地政事務所查證,發現房屋在簽約當天,就立刻被過戶到陳某名下,並且將房子設定 給地下錢莊貸款1,440萬元。但曾女並未收到後續屋款,才警覺詐騙! 所以原文中的吳先生應該只是人頭 沒有打算留下房子 主要的問題是房子已經被抵押出去貸一千六百萬 沒人出來還清這一千六百萬的話 房子大概就歸債權人所有吧 不過市警局的那個例子是被抵押給地下錢莊 而原文中的例子是抵押給銀行 不曉得銀行會不會比較好說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9.187.187.14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5273502.A.EFE.html

16 則留言

yoyodiy, 1F
交權狀印鑑不是都要開本票嗎?還是買方114.26.195.99

SiaoBen1996, 2F
不會比較好說話1.170.75.143

yoyodiy, 3F
和代書合謀?114.26.195.99

SiaoBen1996, 4F
銀行頂多認賠一些不收違約金跟利息1.170.75.143

SiaoBen1996, 5F
本金吐不出來房子一樣 拍賣1.170.75.143

johnny, 6F
銀行不會理你36.237.78.19

nonocom, 7F
應該是沒有去跑履約保證 本票強制力沒比111.248.233.14

nonocom, 8F
比它大吧111.248.233.14

jinnij03879, 9F
權狀印鑑這樣隨便給的嗎123.193.250.225

Brioni, 10F
除非錢莊銀行找出抵押的假代書,不然沒輒223.137.36.202

Brioni, 11F
223.137.36.202

Brioni, 12F
近年很多自殺的我都懷疑是身家被騙光223.137.36.202

chain174, 13F
大團跟代書合謀很正常的61.228.215.102

kamayer, 14F
之前台北有個代書就是跟詐騙集團合作101.10.95.48

rushfudge, 15F
詐騙島36.233.66.204

vincent0130, 16F
銀行是不知情第三方就只能說做夢36.225.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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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會改革 喊確保說謊權 綠營林志潔惹議
我猜他想講的可能是如刑事被告一樣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不過這樣的類比恐怕是有問題的 國會聽證上的列席官員或平民不是被告 而是更類似證人的身份 證人的證詞司法上是受到偽證罪制約的 偽證罪會成立也不是說只是證人在證人席上亂掰講錯就抓進去關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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