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新聞] 居住爭議? 黃國昌揭企業以「宿舍」名義買豪宅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TVBS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劉亭廷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居住爭議? 黃國昌揭企業以「宿舍」名義買豪宅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https://youtu.be/AkCKIbQrJuE
為杜絕炒房、實現居住爭議,內政部去年修「平均地權條例」,其中企業買以「宿舍」名
義購買住宅,得經由內政部「需經許可」。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揭露修法上路後,仍有企
業順利購買台北市的豪宅!內政部長林右昌說,這是鑽漏洞、不應該發生,10天內提檢討
報告。
https://imgur.com/a/HsDktjz
圖/TVBS
內政部長林右昌vs.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這哪門子宿舍啊?一人公司買2.3億的豪宅,一
個人住這樣內政部也准。」
高分貝質詢內政部,黃國昌質疑去年「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說要杜絕炒房,但偏偏企業以
宿舍名義買豪宅!
內政部長林右昌vs.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這些公司真的太有佛心了,買個宿舍全部都是
豪宅耶,以「平安寰宇」來講,他買的是3.2億90坪,以「旭昌興企業有限公司」來講,
他買的是多少6.4億的文華苑,我真的嚇壞了。」
平均地權條例去年7月上路,其中增訂「私法人購賣住宅許可制」,所謂的「私法人」,
就是像公司、農會、工會等,原則上沒有居住需求,所以訂有6種「需經許可」情形,其
中包括宿舍需內政部核准才能買,其中兩家企業是去年11月,看來是修法後成交的,那到
底怎麼買到的?
內政部長林右昌vs.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應該是我們地政司在這個法剛通過的初期的時
候,那現在他們已經在修改這個辦法,這個已經不允許了。」
黃國昌大秀以宿舍之名買豪宅的圖表,有不少是台北市前十大豪宅,其中文華苑的主人是
他。
內政部長林右昌vs.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是台灣的鉅富陳泰銘,而且這文華苑他用私法
人用宿舍准,部長你知道這文華苑他買的第幾戶嗎?(這個我不知道),好我跟部長報告,
第九戶,他前面買八戶全部都在文華苑,(我想這個當然要檢討),(我想這個是不容許的)
,(因為這是在鑽漏洞),部長這已經容許了,已經被容許了,(這個事情不應該發生)。」
雖說是5年內不得轉移要避免炒房,但能順利買房,對於能用錢解決問題的富豪們來說,
就不是問題。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tvbs.com.tw/life/2466157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以宿舍名義買豪宅
會玩噢 甘霖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4.170.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3956179.A.4B3.html
43 則留言
kurapica1028 作者的近期文章
[新聞] 賴皮寮解套? 礦業用地比照泰雅原民特定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
[新聞] 喊想「繼承家產」當行長!陸小學生發言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
推
推
→
推
推
→
噓
→
推
推
推
→
→
→
→
推
推
→
推
噓
→
→
→
→
推
→
推
→
推
→
→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
推
推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