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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柯文哲任內水門弊案 主嫌想復職遭蔣萬安擋下!懲戒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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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任內水門弊案 主嫌想復職遭蔣萬安擋下!懲戒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2024-02-17 16:03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水利處防汛門弊案,發現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副工程
司方龍乾與退休同事葛震洋合資成立詠灃工程公司,以租照手法取得多件標案,依利用職
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市長蔣萬安向懲戒法院聲請停止方的職務,懲戒法院第一審裁
准;方抗告稱侵害憲法權利,懲戒法院第二審駁回。
檢方起訴指方龍乾的業務為協助維護台北市河濱公園水電、機電工程及水門,他2021、
2022年間包庇水利處退休同仁葛震洋開的詠灃公司,未按規定施工,協助不實履約、浮報
工程款及驗收不實。
方曾在公園疏散門發電機油管塞入膠珠,讓發電機無法發動,再找詠豐公司維修,雙方詐
得近15萬元,檢方依貪汙等罪起訴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方在檢方偵辦期間被羈押禁
見,職務也當然停止,而台北地院去年11月24日裁定30萬元交保,隔天方立即向水利處申
請復職。
台北市府認為方龍乾圖利詠灃公司,進而使自己獲得不法利益,破壞官箴,且方在發電機
組油管內塞入膠球,製造發電機不實損壞的假象,浮報修繕費用,但方僅坦承偽造文書,
堅決否認貪汙犯行,毫無悔改之意,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如准許方復職,恐影響刑事案
件調查,難以防範方再度利用職務之便發生類似情事。
北市府指出,方的行為經媒體披露,已嚴重影響民眾對台北市防汛安全信心,監察委員也
申請自動調查,傷害市府信譽至巨,考量方違失行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的必要,
因此聲請停止職務。
懲戒法院第一審指出,貪汙案件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方的懲戒案件也已繫屬懲戒法院,
考量北市府聲請的理由、方移送懲戒的事實,另審酌河川疏散門的維護保養工程涉及民眾
防汛安全,方若繼續執行職務,對於防汛業務管理、刑案調查、保全證據及維持公務秩序
有不可預期的風險存在。第一審認為方的違失情節確實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的必要,因
此裁准方停職。
方龍乾抗告,主張憲法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停職裁定嚴重影響各項公務員權利
,他應無停職必要。
懲戒法院第二審認為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的停止職務裁定,性質屬訴訟程序中的裁定,只要
懲戒法庭對於移送的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而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即可依規定裁定
。第二審指方的各項抗告理由,都是在指摘原裁定認事用法違誤,無可取之處,因此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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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破壞營利。
即視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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