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新聞] 中職》私接活動牟利 4樂天女孩恐列被告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中職》私接活動牟利 4樂天女孩恐列被告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孟潔、李恩菲、陳伊、林穎樂4名樂天女孩恐被列為被告。(資料照合成圖)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中華職棒樂天桃猿隊球團去年10月底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前領隊
浦韋青安排球團旗下啦啦隊樂天女孩私接活動牟利,檢方指揮廉政署蒐證調查,昨兵分12
路發動搜索,以被告身分帶回浦韋青及球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訊問,另以「犯罪嫌疑
人」通知書約談4名樂天女孩到案,案情依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偵辦;因案情龐雜、眾
多細節須釐清,廉政官漏夜審訊,直到今天上午才完成2被告詢問,將浦、陳2人移送桃檢
複訊,而4名樂天女孩上午完成詢問雖獲釋離開廉政署,但因廉政官詢問時隊4女告知罪名
及被告權利,恐將被檢方也簽分為被告。
據了解,桃檢與廉政署於去年10月底同步接獲樂天桃猿球團告發,指樂天桃猿隊前領隊對
中職樂天桃猿前領隊浦韋青及球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涉嫌打著公司名號對外私接活動
,安排樂天女孩從事商業活動,球團清查發現有數十場活動有問題,其中有私接直接吞走
酬勞的,也有「以多報少」暗槓公司應有利潤。
中職樂天桃猿隊前領隊浦韋青及球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因涉嫌私接安排樂天女孩出
席活動牟利,昨天被桃檢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2人於廉政署漏夜訊問至今天上午移送桃
檢複訊。(記者余瑞仁攝)
案經桃檢署揮廉政署調查蒐證,檢察官昨指揮廉政署兵分12路搜索球團辦公室、浦、陳二
人住所及相關廠商處所,並以被告身分帶回浦、陳2人,另以證人身分約談「樂天IU」林
孟潔、「菲菲」李庭瑀(藝名李恩菲)、「虎牙女神」陳奕如(藝名陳伊)、人氣成員林
俞廷(藝名林穎樂)4名樂天女孩。
廉政署調查人員漏完成中職樂天桃猿前領隊浦韋青及球隊啦啦隊前經紀人陳元凱訊問,今
天上午10驅車將2人移送到桃園地檢署複訊。(記者余瑞仁攝)
辦案人員透露,樂天女孩與球團簽約從事啦啦隊及代言活動等,部分高人氣成員另有經紀
人安排個人商業演出,但個人商演不能穿著啦啦隊制服及使用球隊名號等,但浦、陳卻涉
嫌以公司名義對外私接活動,包括商業活動及政府機關活動都有,再安排樂天女孩出席代
言及活動等,收取的費用除給付出席樂天女孩的酬勞,其餘都納入私囊;另有部分活動雖
透過公司簽約進行,但被球團發現許多演出有以多報少情況,差額也進入二人口袋。
桃園地檢署表示,全案目前將浦、陳2人列為被告依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罪嫌偵辦,2人
直到今天上午於廉政署完成詢問後,上午10點移送到桃檢複訊,4名樂天女孩也於上午於
廉政署完成詢問後獲釋離去。
(首次上稿時間:1011;更新時間:1048)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sports.ltn.com.tw/news/paper/1628934?utm_campaign=MOREPAGE&utm_source=SPORTS&utm_medium=1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4女孩
會被抓去關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64.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6673182.A.9B3.html
推
→
→
推
→
推
→
噓
噓
→
→
→
推
→
→
推
推
→
→
推
→
噓
→
→
→
→
→
→
推
→
→
推
推
噓
→
推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