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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妻與姊夫牌桌下雙腳磨蹭暗通款曲 丈夫告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李宗祐
3.完整新聞標題:
妻與姊夫牌桌下雙腳磨蹭暗通款曲 丈夫告上法院要求百萬賠償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林姓男子偶然發現妻子與她的姊夫蕭男有往來曖昧訊息,又打麻將時妻子竟然與蕭男
在桌下雙腳磨蹭,林男不甘綠光罩頂拍下照片後,對蕭男提起損害賠償告訴,要求精神賠
償100萬元,蕭男否認;法官認為林妻與蕭男互動親密,已逾越親友一般社交行為往來,
判賠25萬元,可上訴。
林男與妻子2018年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蕭男是妻子姊姊的丈夫,今年7月26日下午,林男
為讓子女使用平板電腦,以妻子手機操作設定網路熱點,突然妻子手機跳出許多她與蕭男
的曖昧訊息,對話內容互動如同熱戀中男女朋友,林男才發現妻子竟與姊夫發展不倫婚外
情。
甚至在家打麻將時,蕭男更明目張膽在麻將桌下用腳磨蹭妻子的腳吃豆腐,顯然2人已逾
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界線,且甚至早已發生性行為。林男並提出2人腳部磨蹭截圖,依民
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蕭男賠償100萬元。
蕭男辯稱,與林妻聊天對話,只是互相關心、開玩笑,當時也有其他人在場;林男所提截
圖只是片段並非全部。
但是蕭男的說法不被法官採信,依林男所提供事證,法官認為,蕭男與林妻互動親密,已
逾越親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往來,其行為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情節
重大,林男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蕭男賠償,有理。
法官審酌,林男所受侵害情節與所受痛苦程度、期間,及雙方親友關係、社會身分、地位
、教育程度、財產經濟狀況、工作與收入等事實,判賠慰撫金25萬元。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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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腳磨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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