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新聞] 她到北檢提告「世界首富」馬斯克誘呼麻
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彩玲
3.完整新聞標題:
她到北檢提告「世界首富」馬斯克誘呼麻! 全因法務部發了這新聞稿
4.完整新聞內文:
近來泰國大麻合法化,不少網紅到泰國拍攝購買、呼麻影片,法務部為此發布新聞稿表示,
「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 ,或散布『大麻無害論』,引誘他人吸毒,無論是國人或外
國人都構成犯罪」,喊話別以身試法。對此,綠黨主席李菁琪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特
斯拉CEO伊隆馬斯克(Elon Musk),多次公然於網路節目上抽大麻,鼓勵大麻合法化,且有
引誘不特定一般大眾施用大麻之嫌,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藉此怒批法務部箝制
言論自由。
法務部今年8月9日發新聞稿指出,「行為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 ,或散布『大麻無
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依《刑法》第5條第8款前
段規定,在我國領域外犯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者,為我國刑法效力所及,故無論在我國境內
或境外,謠傳「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者,我國對於此等行為均得以追訴究辦。
」
對此,李菁琪今天到台北地檢署外提告馬斯克,她暗諷,依上述法務部見解,馬斯克為社群
平台Twitter(推特)董事長,同時為社會知名人物,其追蹤人數高達1.4億人,多次公然於熱
門網路節目中,以捲煙方式施用大麻,而使國人逕生大麻無害的印象,進而引導、誘惑國人
施用二級毒品大麻,並使國人習得施用大麻的方式,因此,告發馬斯克違反《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7條2項規定。
李菁琪表示,這次對馬斯克提出刑事告發,事實上是要凸顯法務部的荒謬,以此方式箝制言
論自由、以無限擴張「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的解釋方式,恫嚇人民不得對大麻是否合法的議
題進行討論,無異於威權時代復辟。
李菁琪提及,法務部先前已用模糊的言詞,使民眾誤會在境外施用大麻返國時有觸法可能,
這次又恫嚇民眾不得宣傳大麻無害,且管轄範圍無遠弗屆,若不以正視聽,我國於海外合法
從事大麻工作、大麻議題研究人員、倡議者、使用大麻符碼的藝術創作者都會受影響,嚴重
侵害言論自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6.備註:
是不是名字裡有「柯」的都沒事
例如 伊隆馬斯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93.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1728804.A.D49.html
274 則留言
ytkuang 作者的近期文章
[新聞] 臉書貼藥品女業務「事業線」喊難反擊!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李立法 3.完整新聞標題: 臉書貼藥品女業務「事業線」喊難反擊!法官「這理由」判男同業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從事醫療藥品推銷業務的鍾姓男子,在臉書PO上未露出臉部的周姓女競爭對手身材姣好照片 ,
[新聞] 未戴安全帽等5違規仍可檢舉 道交條例新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銘翰 3.完整新聞標題: 未戴安全帽等5違規仍可檢舉 道交條例新規定最快6月上路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會今天(1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限縮民眾檢舉交 通違規的
→
推
推
→
噓
推
噓
推
推
推
噓
→
推
推
→
推
推
推
推
推
推
→
→
推
推
推
推
→
推
→
推
噓
推
→
→
推
→
推
→
→
→
推
推
推
→
推
噓
→
→
→
→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