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北市府的公文減量導致紙本公文暴增

時間
留言23則留言,12人參與討論
推噓8 ( 8015 )
剛好看到這系列,但這篇被m的原因是值得收藏還是避免自宮? ※ 引述《cidexin (猩宿老詹愛碰風)》之銘言: : ※ 引述《samuelcmm (奶茶怪獸)》之銘言: : : 這應該是全北市公務員共同遇到的問題 : : 我不曉得為什麼沒有人出來抱怨過 : : 柯市府自2018起實行公文減量 : : 然而理想很豐滿,但現實很骨感 : : 當初立意是為了減少公家單位的繁文縟節 : : 但行之有年系統怎麼可能說改就改 : : 結果就變成很多處內的公文就從電子變成紙本 : : 因為紙本公文沒有編號 : : 反正只要不要上傳到電子公文系統 : : 帳面上就不算數 : : 所以雖然帳面減少了,但實際上根本沒有 : : 只是都變成紙本了 回文的幾位鄉民看來並不了解公文是怎樣跑得,所以從頭錯到尾。 我雖然不認同柯p 近來的粉色發言(將柯p空投對岸可也), 但這系列某些講法太思緒飛揚了。 台北市公文電子化後,簽發公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電子二是紙本。 但無論是以電子或是紙本來跑公文流程,就算先以紙本跑, 最後一定會以貼紙貼上電子流水號(或是一開始就貼), 如此簽下來後檔案室才能存紙本檔進檔案室, 因為存紙本檔也得刷條碼才能進檔案室,要不怎樣調閱卷宗? 那幹麻要紙本簽?因為一旦進入電子公文流程,就會一直存在直到簽下來。 這中間會有承辦時間的問題,也就是一份公文依性質而有規定辦完的時間。 如果變成紙本得話... 說完了。 至於類似底下的言論,只能歸咎於郭董說過得"當時太年輕吧"。 公務業務量多少和台北市長本身沒有直接關係, 而是跟公文存在的意義有關。因為公文本身是有一定保存期限的, 在期限內可以被調閱,也就是說變相成為呈堂證供。 也因此為了撇清責任歸屬,一個簡單的事情就會被切成很多個, 來分別簽公文,舉例子,在工程單位以蓋建築為例, 一開始會有所謂的基地鑽探報告,用來確認基地性質也好做結構設計。 而執行鑽探報告這件事情在民間專業眼裡,就是找鑽探公司鑽探+大地技師簽證。 幾天就好了。 在公家機關的工程單位就變成一件大事情,首先光是要做賺探報告這件事情, 就得花一個月的時間簽公文來發設計標,設計單位找到後寫鑽探計畫報告書, 審查上述報告書又是一個月。 上述找設計單位寫賺探計畫報告書的時間, 民間專業就是打電話問結構技師鑽哪幾個孔位, 五分鐘結構技師傳來一張基地圖劃上例如三個叉叉,就結束了。 同樣事情在市府工程單位,得花至少兩個月時間,而且還沒真的開始鑽。 這是情在其他縣市也不會高明到哪裡去,真的工程專業人到公家機關, 會被流程悶死。 : 因為柯屁就典型的只會 : 提問題不會找問題的屁話王 : 台灣公文多是因為公務業務量太多 : 台北市政府在柯屁主政下 : 業務巨幅增加,而且增加的都是對於國家社會毫無幫助的屎尿事 : 整個公務體系 : 基層都因為垃圾業務忙忙轉 : 長官也只想卸責,要求各種無意義會議記錄 : 向柯屁這種只會看報表的只能養成一票偽造數據的狗官而已 -- Kent記得曾經請求師父教他密法,師父雖然答應,但是師父要求他在日常生活上要先作到 心性和行為合一,師父說當一個人內在心性和外在行為合一時,修行才能入門,否則心、 行各自為政,一個人就成了雙頭馬車,最後一定分裂,修行自然不成,最終落入魔道。 心中的秘密使得Kent成了雙頭馬車,他記得師父很慎重的比著那個曼達囉,若有所指的告 訴他說:「有朝一日,你能在方圓之中取得圓融的話,修行對你才有意義。」 https://i.imgur.com/fqrVMBD.jpg
Re: [爆卦] 北市府的公文減量導致紙本公文暴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9714647.A.D3B.html

23 則留言

CuLiZn5566, 1F
專業文推一個185.193.157.177

philae1112, 2F
49.217.196.17

yoshilin, 3F
我覺得紙本最後是上傳當附件,所以本來101.3.48.12

yoshilin, 4F
要好幾號的,都被整合到一號裡面101.3.48.12
併號嗎?這根電子或是紙本 似乎無關?不過有些案子是很難用電子化簽核流程的, 例如有大本報告書的,工程單位就常有這種事情, 把設計案的報告書例如都市設計審查報告書轉電子檔, 光是打開電腦就得當機十次吧。

suPerFlyK, 5F
其它縣市 靠關係是不是很快?220.136.209.140
不是的,要這樣想。 公家機關無論做啥都得首長點頭,因此需要公文流程來留下過程 ,也就是說明該公文所述之案子如何如何的符合規定。 無論是不是有裙帶關係或是賄絡情事,這是必要的過程。 至於靠關係則是在公文裡面上下其手,以公文來合法化骯髒事。
※ 編輯: magelinus (1.160.14.172 臺灣), 07/19/2023 06:03:34

Ycosmos, 6F
此篇正解111.252.176.115

thepstar, 7F
有料給推73.227.63.7

sbdr, 8F
原本那篇才是正確的 針對減量的對策114.45.202.67

sbdr, 9F
至於公文也不用覺得多八股,你各位公司大一114.45.202.67

sbdr, 10F
點,寫個mail,回issue什麼的不也loop跟CC114.45.202.67

sbdr, 11F
一堆人,要人畫押一起死,到哪都一樣114.45.202.67

sbdr, 12F
只要強調電子化的地方 都有類似的狀況 也不114.45.202.67

sbdr, 13F
只台北市就是114.45.202.67

sbdr, 14F
但反正只是要相罵而已 什麼都能找來罵114.45.202.67

DPP48, 15F
簽名檔是什麼小說嗎180.217.130.245

SweetRice, 16F
你報告要上傳進系統根本塞不下 這才是101.10.93.126

SweetRice, 17F
紙本依然盛行的原因101.10.93.126

SweetRice, 18F
*紙本報告101.10.93.126

cityport, 19F
電子公文10年前就直接上傳檔案管理局了107.77.203.86

cityport, 20F
紙本公文簽結後也是要掃描上傳107.77.203.86

vulpuff, 21F
八樓講的有夠貼切,每次發個mail你cc十幾101.12.17.255

vulpuff, 22F
個人,真的就是所有人畫押的意思。101.12.17.255
差多了,公文本身是有法律意義的。 相較之下,在法律上email無法真的被確認有被看到,也和同意與否無關。 民間的公文管理鬆散,和公家機關完全是兩回事。 紙本公文流程經過的每個人都得用印押時間(電子化就是電子簽核也一樣), 核定後在保存期限內被銷毀前,都能被調閱到,

protoss97, 23F
專業推223.137.131.177
※ 編輯: magelinus (124.11.64.47 臺灣), 07/19/2023 13:34:36
※ 編輯: magelinus (124.11.64.47 臺灣), 07/19/2023 13:38:34